2004-11-08 23:57:35貓頭鷹
2004年法律文學獎報報
噹噹噹噹!
2004年法律文學獎今天頒獎囉!
貓頭鷹之所以剛好知道,還不速因為剛好自己是得獎人勒!主辦單位台北律師公會,非常盛重其事地召開「記者會」,「順便」頒獎!
「記者招待會」?貓頭鷹第一個念頭就想著,這不是意味「可以上電視或上報紙嗎」?哎呀!雖然貓頭鷹一向「淡薄名利」,但是想到有這麼一個場合,不禁也會暗想著----要是記者圍著我問個不停,貓頭鷹出生到現在,可從來沒遇過!那可要怎麼辦啊?
貓頭鷹曾經不著痕跡偷偷把這個大煩惱告訴一個得了無數獎的好友,不愧是貓頭鷹的好友,有見識有氣魄,只見他不慌不忙地回答貓頭鷹說:「放心!就算是記者招待會你也不用擔心,你得的是佳作,沒人會理你,大家都嘛只會去訪問首獎得獎者!」
後來事情地演變,更讓貓頭鷹笑掉大牙!沒想到今天堂堂台北律師公會記者招待會,居然連「半個」記者都沒出現。這種場面,讓公會理事長(也就是現在最紅排當選正副總統無效訴訟律師團之首席律師),差點眼珠子沒掉下來。主辦單位還特別把議程足足延後半個鐘頭,還猛發簡訊和電話,以期盼「奇蹟」降臨,記者大人可以像億萬顆星星一樣可以從天而降!但是,這場「記者招待會」真的什麼都有,只獨缺「記者」而已。
少了記者喊鎂光燈,這場記者會頒獎人就少了什麼勁似地。沒貓頭鷹的事,當貓頭鷹自顧自正聚精會神低頭看剛發下來的評審意見,突然司儀說了句:多了些時間,那請得獎人一個個站起來發表得獎心得好了。當然頭一個點到的人,就是得到最小獎的貓頭鷹。貓頭鷹根本不知道會有這樣出人意表發展,只好站起來,隨便狗腿式地謝謝主辦單位,不到一分鐘就致答辭完畢。當貓頭鷹坐下,才猛然回神記起剛剛說的,都不是最想說的話,最想說的話,可是一句都沒來得及說啊!眼看後面的致辭人,因為有貓頭鷹「錯誤示範」,可是一個個暢所欲言講完一且想講的話,哎呦喂啊!怎麼會這樣呢?
主辦單位特別自我安慰,沒關係,去年也沒半個記者來,還是把新聞稿發給他們,後來某報還用半篇全版報導呢(喵,喵,喵!不是報導吧是來稿照抄吧?)
為了滿足大家知的權利,既然貓頭鷹躬逢其盛,就讓貓頭鷹變身充當一下特派記者吧!先介紹評審陣容吧!共五名評審,文學界三位:李敏勇、李昂、范銘如;法律界兩名,政大法律系陳慧馨及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張訓嘉律師。可能是「法律」文學獎中的「法律」二字嚇走很多人,2003年參賽作品共46篇,到了2004年只投稿14篇。但不要小看這14篇啊,據評審以人格保證,今年十四篇作品璀準可是大大超過去年四十六篇作品呢!
不信看看得獎者簡介就可知一二:
1.首獎作者:一個律師,15歲就得到某聯副(中時?)詩作獎。
2.評審獎:一個律師,曾獲中興湖文學獎首獎、聯合文學獎巡迴文藝營小說組首獎。
3.特別獎:文化大學文藝創作系、現就讀中文研究所,曾獲2003年第十七屆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佳作。
4.佳作之一:文化中文研究所畢,現任合庫銀行襄理→曾獲教育部文藝獎、台灣省文學獎,並出版小說。
5.佳作之二:就是貓頭鷹我啦,歹勢就只貓頭鷹沒得過什麼大獎耶!這是第一個。
容貓頭鷹非常愛自己地摘錄關於我那篇「小雅律師路」作品評審決審摘要,讓各位讀者參考看看專家怎麼說吧!作品是為讀者而存在的,更歡迎大家給我批評和指教!
李昂:「小雅律師路」這篇,我覺得藉由一個女孩子在律師事務所工作,然後把她的老闆熱心參加早期反對運動,還有她身邊周圍的人都把它點出來,這也是一個很好的寫作方式,寫一個律師事務所的百態,而且作者的文筆還不差,也介紹了很多各式各樣在律師事務所的人,我覺得不錯,因為它會讓一些我們這種從來沒有在律師事務所工作的人,對律師的行業有一個比較深刻的了解。
范銘如:我是屬於那種文學立場的。所以在評審過程,我的心情跟李昂老師及李敏勇老師的心情都是非常類似的,都是徘徊在法律與文學這兩個天秤,然後力圖平衡。「小雅律師路」這一篇,其實是十四篇裡面讓我對法律瞭解最清楚的,一個律師或司法人員養成過程以及他們的挫折,一步一步地都非常清楚,所以這一篇有一種推廣作用,藉著文學讓一般大眾來了解法律的主題,但就文學性來說,這篇相對就較為薄弱,因為它是一個比較傳統的寫實主義的作品,所以名次稍微降了一下。
圖說:貓頭鷹之獎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