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2 11:52:21無笑閒

藝術工作者的愛與使命

(原始發佈日期:2020年4月20日

“「愛」的最佳定義是一種主動行動,以真心對待某個生命體或物體,使其整體得到快樂。”

“「使命」要有驅動力,驅動力來自於願景;為了達成願景,設定關連性的階段目標。”

前一陣子,趁著疫情休演,給劇團夥伴們上了2堂「劇場管理基礎」內部課,自己也藉機整理與複習了一些藝術管理的基本概念,順勢想通了一些東西,在這裡隨筆紀錄下來。

為什麼要給演員們上這課呢?

一直以來,「藝術」容易給人感覺是個濛濛渺渺的東西,存在意義也十分抽象。對一般大眾來說,很容易有這樣的感覺;對專業藝術工作者來說,其實也不見得就人人都看得很清。

我覺得透過認識一些「劇場管理基礎概念」(它屬於劇場藝術中最理性務實的一部分腦袋),對藝術工作者搞清楚自己「為什麼要從事這一行」,是很有幫助的釐清。

各行各業的工作者,從事某一行的原因,通常可以很簡單是因為「這行可以賺很多錢」(當然也可能是各種其他原因),但藝術工作者通常不是因為這個原因...(因為根本賺不到很多錢啊)

當面對「為什麼要從事這一行」這個問題時...

大部分的藝術工作者一定會提到,自己對這門藝術的「愛」。(如果沒有愛,還從事這麼難賺錢的工作,也太不合理了...)

除了「愛」之外,以藝術管理的角度去看,一個藝術工作者或一個藝術組織,為什麼要從事一門藝術工作、是不是可以把這一份藝術工作做得好(叫好也叫座),一定一定還關乎一個很重要很重要的東西--叫做「使命」。

我覺得「愛」vs.「使命」的區別,可以用「小情小愛」vs.「大愛」來區別。

對藝術的「愛」,是比較個人的。

對藝術的「使命」,通常是想要擴及他人的、世界的。

任何人都可以愛一門藝術,如果你只是享受以藝術自娛,對藝術有愛,則已足夠。

若想以藝術娛人、以藝術為業,自身對藝術的愛很重要,但不太夠,還需要使命。只有愛沒有使命去以藝術為業,我發現會很辛苦,影響到的層面很廣。使命是無形的,但使命的存在(無論它是打哪來),對藝術工作者十分重要,影響了藝術工作路上的每一步、每一個選擇。

“「使命」要有驅動力,驅動力來自於願景;為了達成願景,設定關連性的階段目標。”

「願景」是當一個藝術家或藝術組織,深知自己所從事的藝術,可以帶給公眾的影響力,因而想像出的一個未來藍圖。

為了達成這個未來藍圖,設定出一系列階段性的「目標」,為了達成這些目標,就產生了工作的「驅動力」,這個驅動力就形成了一股紮實的「使命感」,驅使著藝術工作者在從事眼前、短期、長期的工作時,不會偏移自己的軌道,可以一步一步的往目標的方向前進。

...... 藝術工作者的愛與使命,先整理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