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體育學院升格大學之建議
台北市立體育學院升格大學之建議
台北體院休管所碩二 林俊翔
個人建議台北市立體育學院,升格為大學時取名為「台北市立運動大學」而非體育大學,較符合時勢與潮流,並能充分和產業結合,培養台灣運動產業及研究兩大類的人才。
一、原因:
國內外體育相關大學,其英文稱呼皆為「Sport University」而非「Physical Education University」(如國立體育大學,英文為National Taiwan Sport University、北京體育大學Beijing Sport University),國外更沒有以Physical Education為名的大學,僅有PE為名的學院和課程。
二、組織:
建議台北運動大學分為四個學院:運動競技學院、運動產業學院、運動知識學院、運動健康學院
1. 運動競技學院(Sport Competition College)
A. 球類運動學系
B. 陸上運動學系
C. 水上運動學系
D. 技擊運動學系
2. 運動產業學院(Sport Industry College)
A. 休閒運動管理學系暨碩士班
B. 運動器材科技研究所
3. 運動知識學院(Sport Knowledge College)
A. 運動科學研究所
B. 運動教育研究所
C. 運動技術研究所
E. 體育研究所博士班
4. 運動健康學院(Sport Health College)
A. 體育與健康學系暨碩士班
B. 舞蹈學系
C. 動態藝術學系
三、建議:
1. 運動產業學院新增「運動觀光學系」或「運動旅遊學系」,運動觀光是目前旅遊業趨勢,也是運動和產業結合的實務導向,培養運動觀光人才或運動產業人才是運動大學發展的目標之一。
2. 運動產業學院,將管理和商學相關課程列為共同必修,例如:經濟學、會計學、統計學、管理學列為共同必修,充分整合運動產業學院資源與師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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