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台灣滑雪緊急救護系統 S-EMS
建構台灣滑雪緊急救護系統
Construct S-EMS ( S ki- E mergency M edical S ystem ) of Taiwan
2008/11/13 林俊翔
一、前言
隨著滑雪市場的蓬勃發展,旅遊業者投入專業滑雪旅遊者逐年增加,每年滑雪人口從一年 500-700 人次,本季將提升到 6000 人次以上。
根據近三年來的統計發現,滑雪運動的受傷率約 1~2% ,多數是肌肉拉傷、韌帶扭傷,少數是韌帶斷裂、骨折。但十年來有一例最嚴重是腦部出血造成昏迷,留日住院開刀治療。
當每年滑雪人口增加,也意味著受傷人數將會逐年增加,滑雪安全的課題,也成為刻不容緩需要加強的專業能力。指導員身為第一線服務人員,勢必要有更多滑雪安全的觀念、專業知識和處理作為。
台灣滑雪活動必須結合旅遊成為一種特有的滑雪運動推廣形式,是世界各國滑雪運動中顯得獨特的。也因此,需配合台灣滑雪獨特的特質,建立一套台灣滑雪緊急救護系統來加強滑雪運動的安全性和提昇滑雪意外處理的能力
二、 S-EMS 概念
滑雪傷害發生後,第一步就是傷者的緊急處理,而滑雪意外傷害在概念上可以分成兩個部份:一個是滑雪傷害和其他運動傷害甚至和其他意外傷害的 共通性 ,另一個部份是滑雪傷害和其他運動傷害或其他意外傷害的差異性,是屬於滑雪運動傷害的 特殊性。
仔細分析滑雪意外傷害處理的過程 ( 註一 ) ,和其他意外傷害處理的共通性高達 80~90% 。因此,具備一般意外傷害處理的專業知識是必備的基本能力,所以,結合台灣既有的緊急救護系統 EMS( E mergency M edical S ystem ) ( 註二 ) 是可行也必需努力的方向。
所以,我們定義「 滑雪緊急救護系統 」名稱為 S-EMS ( S ki- E mergency M edical S ystem ) 。在意外傷害處理的共通性的部份, S-EMS 試圖充分結合台灣既有的緊急救護系統 EMS ,當指導員具備 S-EMS 資格也等於具備 EMS 資格,在第一線遇到滑雪意外傷害,進行處理和處置,也具備合法性與正當性。
而在滑雪意外傷害特殊性的部份,將參考美國 NSP (National Ski Patrol) ( 註三 ) 、加拿大 CSPS (Canadian Ski Patrol System) ( 註四 ) 、 日本 Ski Patrol 協議會 ( 註五 ) …等專業滑雪緊急救護系統,來修訂適合台灣的滑雪緊急救護系統。
三、組織「滑雪安全與防護小組」
基於滑雪安全及風險控管的要求,以及建立 S-EMS 的概念,滑雪協會內部必須成立對於滑雪安全有積極作為的內部組織,來進行滑雪安全的宣導、教育訓練、標準作業流程、及其他相關行政工作,所以「滑雪與安全防護小組」必須儘早成立。
概念上,「滑雪與安全防護小組」執行推動工作之基本成員為具有急救專業或背景之滑雪指導員。第二部份為滑雪教育人員,是負責滑雪指導員培訓的教學總教練、指導員委員會。第三部份是外部專業人士,如:台灣 EMS 專業人士、先進滑雪國家之專業 SKI PATROL 訓練之專業人士。
目前規劃之滑雪安全與防護小組成員如下:
第一層 基本成員 ( 皆為本會滑雪指導員 ) :
召集人 林俊翔 ( 海外活動執行秘書、運動急救、水上救生員 )
成 員 林俊昇 ( 消防員、 EMT-2)
陳建良 ( 國家級救生教練、運動急救 )
馬俐思 ( 救生潛水員、運動急救 )
楊旭凱 ( 救生潛水員、運動急救 )
游新志 ( 水上救生員、運動急救 )
黃嘉楓 ( 潛水員、運動急救 )
第二層 指導員培訓人員:
成 員 鄭文豐 ( 海外活動執行長、指導員委員會召集人 )
何兆日 (Ski 教學總教練 )
林盈帝 (Snowboard 教學總教練 )
第三層 緊急救護專業人士:
預計聘請
台灣 EMS 專業人士 1 名
台灣雪地生活、訓練及緊急救護專業人士 1 名
先進國家 SKI PATROL 專業人士數名 擔任專業顧問
四、「滑雪安全與防護小組」工作內容
滑雪安全與防護小組基於滑雪營 / 旅遊全程之安全控管,並建立台灣滑雪運動的安全觀念及標準處置流程。工作範籌及內容如下:
1. 建立滑雪安全與防護觀念宣導與教育。
2. 指導員滑雪安全與防護觀念之培養與訓練。
3. 指導員滑雪意外傷害處理能力之培養與訓練。
4. 台灣滑雪緊急救護系統 S-EMS 之建立。
5. 台灣年度滑雪運動傷害之統計。 ( 註六 )
6. 其他相關於推動滑雪安全與防護之工作。
五、「 S-EMS 」訓練系統及概念
台灣滑雪緊急救護系統的概念,建立在台灣 EMS 於意外傷害的共通性及滑雪意外傷害的特殊性兩種。在規劃與指導員培訓上,也是以共通性和特殊性來看待。
共通性的訓練以我國法規所規範的「緊急救護技術員」之訓練方式實施。緊急救護技術員分為 EMT-1(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 初級緊急救護技術員 ) 、 EMT-2( 中級緊急救護技術員 ) 、 EMT-P( 高級緊急救護技術員 ) ,各級緊急救護技術員之訓練課程與時數請參考相關單位規定。 ( 註七 )
特殊性的訓練,將參考日本、美國、加拿大之專業 SKI PATROL 系統之課程,因應台灣滑雪營之特性調整,規範出合適的訓練課程。預計分為 Ski First Care( 基本滑雪緊急照護能力 ) 、 SEC-1(Ski Emergency Care Level 1 ,初級滑雪緊急照護能力 ) 、 SEC-2( 中級滑雪緊急照護能力 ) 、 SEC-P( 高級滑雪緊急照護能力 ) ( 註八 )
藉由共通性和特殊性的專業緊急救護訓練,結合成 S-EMS 系統的四種能力階段,分別是 Ski First Care( 基本滑雪緊急照護能力 ) 、 S-EMT 1( 初級滑雪緊急救護技術員 ) 、 S-EMT 2( 中級滑雪緊急救護技術員 ) 、 S-EMT P( 高級滑雪緊急救護技術員 ) 。各級人員訓練請參考下列表格:
S-EMS 之各級滑雪緊急救護技術員:
級 | 代號 | 名稱 | 共通性 EMS | 特殊性 SEC | 意涵 |
0 | Ski First Care | 基本滑雪緊急照護能力 | FIRST AID ( 註九 ) | Ski First Care | Patrol 來之前 的基本照護 |
1 | S-EMT 1 | 初級滑雪緊急救護技術員 | EMT-1 | SEC -1 | 一般滑雪場之 緊急救護能力 |
2 | S-EMT 2 | 中級滑雪緊急救護技術員 | EMT-2 WEMT | SEC -2 | 大型滑雪場之 緊急救護能力 |
3 | S-EMT P | 高級滑雪緊急救護技術員 | EMT-P | SEC-P | 天然雪地之 緊急救護能力 |
EMT( 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 ) ,緊急救護技術員
SEC( Ski Emergency Care ) ,滑雪緊急照護能力
六、「 S-EMS 」與滑雪指導員
滑雪指導員於第一線滑雪教學之人員,對於滑雪意外傷害,也是第一線的處理人員。如何建立滑雪指導員之滑雪意外傷害處理觀念以及能力,是目前培訓重點之一。
滑雪協會之指導員訓練於本年度 (2008) 起,已改為學分制,也特別加重滑雪安全之培訓課程。基礎指導員培訊過程在滑雪安全領域有七學分,分別為滑雪運動傷害與防護 2 學分、滑雪意外傷害處理標準程序 2 學分、滑雪意外傷害處理標準程序演練 3 學分,相當於具備 Ski First Care 的程度 ( 不含 FIRST AID 能力 ) 。
從本年度開始,將鼓勵指導員考取紅十字會初級急救員,希望在 2010 年前每位指導員都具備 Ski First Care 能力 ( 含 First AID) 。
但就滑雪營安全來思考,滑雪指導員具備 S-EMT 1 是最基本的必須能力,無論在現場緊急救援的能力,或是法律上的保障,具備 S-EMT 1 ,才能有效面對目前滑雪營形式的滑雪意外傷害處理的各種狀況。希望在 2013 年前,協助所有指導員接受 EMT-1 訓練,並獲取 S-EMT 1 的資格。
本組內部成員,預計全數於 2010 前完成 S-EMT 2 資格,並於 2012 年前至少三名完成 S-EMT P 之資格,以成為種子教官,能夠建立完整 S-EMS 系統,並使本會指導員之滑雪安全與防護具備國際水準之能力。
在目前的過渡階段,雖然不宜過度急迫將 S-EMS 制度強加在滑雪指導員培訓的基本能力;但在實務面上,具備 S-EMS 能力能夠使滑雪指導員在面對滑雪意外傷害時更能冷靜、從容、自信及正確處理之能力。現階段宜以鼓勵勝於規範的形式來引導滑雪指導員自我進修與自我提升。
七、「滑雪安全與防護小組」之年度計劃
本組 2008/2009 年度計劃,除基礎指導員之滑雪安全七學分 ( 達到 Ski First Care 程度 ) 外,預計辦理 First AID 課程一次 ( 可聘請紅十字會講師到協會統一辦理 ) ,鼓勵參加 EMT-1 訓練一次 ( 如欲參加滑雪指導員眾多,可聘請師資到協會統一辦理 ) 。
在本組成員內部培訓上,成員將持續進修學習 EMT-1 、 EMT-2 ,並研究國外 SKI PATROL 專業滑雪緊急救護系統,也將與本會資深教練們一同座談會,吸收滑雪意外處理經驗,並分析歸納出其中的知識與系統,早日建構完成台灣滑雪特屬的 S-EMS 系統。
在台灣滑雪運動意外傷害統計調查方面,將於雪季前製作調查表樣式,協請各舉辦滑雪旅遊之旅行業者一同調查,並於雪季結束後,統計分析年度滑雪意外傷害之資料。
本年度也預計製作 SKI FIRST CARE 隨身手冊,以利指導員第一線處理之參考資料。
八、附註與參考資料
註一:以 SKI FIRST CARE 流程來分析,其流程與一般運動傷害或意外傷害的處置作為與流程差異不大。但進入 S-EMT 1 、 S-EMT 2 之後,滑雪意外傷害處理與其他意外傷害處理共通性的比例會下降,特殊性的比例會上升
註二: EMS (E mergency M edical S ystem) ,緊急救護系統,是台灣醫療體系的緊急救護流程,由醫生、護理人員、緊急救護員三類成員所組成,緊急救護人員之權力義務由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九日 總統華總舗義字第五八九三號令公布 「 緊急醫療救護法 」所規範。
註三:美國 NSP (National Ski Patrol) http://www.nsp.org/1/nsp/home/home.asp
註四:加拿大 CSPS (Canadian Ski Patrol System) http://www.csps.ca/eng/index.php3
註五: 日本 Ski Patrol 協議會 http://homepage2.nifty.com/JSPA/
註六:仿照 日本 Ski 安全對策協議會,每年調查各滑雪場滑雪意外的原因,進行描述統計的分析。 http://www.safety-snow.com/
註七:緊急救護技術員之訓練請參考,中華緊急救護技術員協會 http://www.emt.org.tw/
註八: Ski First Care 基本滑雪緊急照護能力,是仿照美國 NSP 之 First Care 概念 http://www.nsp.org/1/nsp/NSP_Education_Programs/Courses_xx_Curriculum_and_Publications/OFC_Course.asp
註九: FIRST AID ,初級急救能力,建議參加紅十字會之初級急救員訓練課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網站 http://www.redcross.org.tw/RedCross/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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