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27 09:48:52風城

網頁綁架 女版主被訴

網路商機蓬勃發展、無遠弗屆,然而台北地檢署最近偵查電腦網路犯罪案件,發現少數網站業者,使用非法的「網頁綁架」高科技手法,將同業的網站硬生生的排除,侵害其他網站業者的權益,獨佔商機,北檢對此電腦犯罪將持續蒐證及擴大偵查面。
何謂「網頁綁架」?台北地檢署專辦電腦犯罪的檢察官朱帥俊指出,網頁綁架簡單的說,就是網路業者成立網站,發現有其他相同的網站與之競爭,便設計一套軟體把其他業者的網頁鎖死,只要民眾上網點選,便自動的進入該不法業者的網站,其他業者的網站則被排除。這種網頁綁架的手法,檢方表示,如同市場上非法壟斷獨站市場,將其他業者的商機佔為已有,嚴重侵害同業的權益。

台北地檢署日前便偵結了一宗網頁綁架案,被起訴的昱科網路公司負責人田麗雯,便是在網路中成立「尋夢園」網路聯盟聊天室,為了所屬公司的網站,能夠增加瀏覽次數及網友上網聊天使用率,就大量蒐集其他同類型聊天室網站之網址後,便製作軟體程式,只要網友要瀏覽聊天室的網站,該軟體便會將網友自動連結到該公司經營的尋夢園網站,其他相同的網站便全部排除在外。這種綁架軟體的程式,就是檢方所謂的網頁綁架。

此外,檢方並指出,被告將網頁綁架程式架設在該公司網站內,一旦有網友進入該公司尋夢園網站,便被要求安裝該網頁綁架程式,如果使用者不同意安裝,連線時每20到30分鐘,便會重覆顯現詢問的視窗,迫使使用者同意安裝該程式,使用者往往不勝其擾。

使用者安裝該公司設計的綁架軟體,程式便會自動修改使用者電腦中的系統檔案、瀏覽器,而裡面隱藏的檔案,就是惡意排除其他同業的聊天網址,只剩該公司的網站。

北檢表示,網頁綁架的電腦犯罪行為,刑法第360條規定:「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腦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北檢同時指出,網路業者及網友,經常受到網頁被綁架的困擾,為了使業者及網友有個無障礙網路空間,檢方在起訴了昱科網路公司負責人之後,將擴大蒐證和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