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01 22:33:45Green0952

煙火

放煙火

被警察捉走

本來警察叔叔要給我們開罰單

要花好多好多錢

還好我拼命求情

警察就要我們在警察局罰站一個小時,就放過我們

呼呼呼!!今天跑了四百公尺還罰站

腳超酸的




‧‧‧待續
pei 2007-12-03 20:49:36

米其林那個也太靠杯了吧= =

版主回應
2007-12-03 23:05:51
*規* 2007-12-03 19:50:05

哈哈
政文真的很可憐耶
但大學都一定會胖的
政文你是躲不過的

版主回應
2007-12-03 23:05:40
Green0952 2007-12-03 15:26:29

請各位不要道聽塗說

上面文章也絕非唬爛

版主回應
2007-12-03 23: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