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1-15 09:05:46葛蘭特

〈台灣人在溫哥華〉林宗義

我是台灣人,行走台灣路
  ──台灣第一個精神科醫生林宗義專訪

 精神醫學在西方有著很深遠的傳統,但在台灣,它的發展期並不長,而把這門醫學帶進台灣的,正是現居溫哥華,在陳水扁就任中華民國總統後,即被禮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的林宗義教授。

 今年初,林宗義因為堅持不願放棄加拿大國籍,而被取消國策顧問一職,對此,他解釋:「國策顧問是要為國家做事的,不是要拿去台灣『揩油』,如果我只拿著中華民國的『車輪牌』(按,意指國旗上的青天白日標幟),就動不了,那要國策顧問有什麼用?我的國策顧問是對國外很要緊的,美、日、德,或是歐盟,我都有很多朋友,若是拿著『車輪牌』,就不用『動』了,他們根本就不會讓我去!」

 礙於中華民國國策顧問聘用規定「不得擁有其他國籍」,而放棄了國策顧問一職,林宗義仍被轉聘為總統府顧問,繼續在國際上為台灣發聲。

 擁有日本東京帝國大學醫學博士頭銜的林宗義,前些自卑詩大學醫學院退休,目前則為該校名譽教授、也是世界心理衛生協會名譽總裁。

 林宗義在一九四六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自東京帝大畢業回台,即被聘為台大醫院精神科主任,建立了台大精神科的基業,當時他才二十六歲。但由於當時的台大醫院還沒有其他精神科醫生和護士,一九五零年,他獲得一項獎學金後,便赴美國哈佛大學研究,希望能打拚兩年,再回台大工作。一九五三年,他在哈佛大學把論文寫好了,由於不想等,便把論文直接送到日本東京帝大,取得東京帝大的博士學位,便束裝回台灣。一九五五年,他又應聘至WHO(世界衛生組織)為高級顧問,一九五七年又再回到台灣,那時台大醫院的精神科已初步有了基礎。

 之後,林宗義還是離開了台灣。

 「有四個原因,」林宗義回憶著說:「第一,WHO(總部在瑞士日內瓦)一直要我去那邊當研究主任,這是難得的機會。第二,我父親林茂生在二二八事件遇害後,全家都被列入了黑名單,我也不例外,出國還要經審查,很沒有意思。第三就是小孩的教育,台灣那種亂七八糟的環境如何教育下一代。第四,人的生活、環境與精神病的發病與治療有很大的關係,我有次去病人家裡,病人很高興,但家屬卻跟我說,林教授,你不要再來了,你一來,那些偵探、保密局的人都跟在後面……。後來,有人就建議我:是你該走的時候了。」

 之後,林宗義又離開了瑞士的WHO總部,輾轉到了美國,他坦言,到美國的目的一來是為兒子要到美國受教育,他希望也能常陪在兒子身邊;再方面,「做醫生就要自己親自下去(看病人)才可以,做『大官』沒用。」

 於是,在雙重的考量下,林宗義去了密西根州立大學做精神衛生科教授。「之後,一位加拿大卑詩大學精神科主任教授來找我,希望我到UBC,我去觀察了一番,覺得溫哥華風景不錯,而且UBC的精神科很大,做研究很方便,再加上加拿大是多元文化國家,我從事的是社會、文化與精神醫學的關係研究,於是,在密西根待了四年後,一九七三年就來到溫哥華,一待迄今就快三十年了。」

 二十八年間,林宗義很少回台灣,「我不想做陳文成第二,」林宗義幽默的說:「另有一件事,一九七二年,我在密西根時,從事推動台灣人的自決運動,照聯合國規定,台灣人可以自決,擁有自己政府的權利。全世界鬧得很熱烈,但台灣那邊仍是禁忌,所以我在黑名單上的名字就更黑了。」

 出來那麼多年,第一次回台灣是一九八六年底,楊國樞任職會長的「中國」精神衛生學會四十周年時,邀我回台灣演講,「我提出兩個條件,一是要保護我的人身安全,二是要為我父親(林茂生)做追思禮拜。」在幾經折衝之後,離台十多年的林宗義終於再次回到台灣故鄉。

 在人身安全無慮的情況下,林宗義此後回台灣的機會便增加了,對台灣這幾年的發展與他離開時台灣的對比,林宗義也頗有所感,三句話不離本行,「首先,精神醫學有一點進步,但還不足夠;第二,白色恐怖,加上台灣的教育太壞了,影響到台灣青年的人格發展,很多人一出國就不想回台灣作出貢獻,一回來就像陳文成那樣,這不行;第三,剛開始時,二二八還未完全平反。」

 「這些都牽涉到人道問題,而精神醫學就是人道的醫學。」於是,林宗義決定回台灣「拚下去」,李登輝就任總統後,林宗義還曾寫信給李登輝(一九九零年十二月十二日),要求他做五件事:「第一,二二八檔案與真相要公開;第二,為二二八建碑,而且要建在台北市中心、慰靈;第三,總統公開道歉並賠償;第四,二二八要作為國定紀念日(但不必放假);第五,也是最重要的,過去五十年來,被破壞的台灣文化等等要恢復,如果這些不恢復,台灣不會有出頭天的時候。」林宗義強調,二二八的禁忌若不突破,台灣將走不出世界。

 後來,隨著林宗義,接著是陳永興、鄭南榕與李勝雄發起的二二八和平公義運動,在他們前撲後繼,不斷的努力之下,二二八事件才逐漸獲得了平反。

 談到前一陣子鬧得很激烈的醫護人員罷工事件,林宗義認為,罷工是他們的權利,但權利不能無限,最基本的醫療需要,諸如急診、開刀,應該要確保,這也是政府與工會的共同義務,所以,政府要立法明訂才行。

 比較台灣與加拿大的健保系統,林宗義算了算,加拿大從規畫到執行健保制度的時間總共十五年,「十年研究各國,如英、德、北歐等國的健保制度,再用三年時間討論要採行哪一種,最後再以兩年的時間試辦。」林宗義說:「但台灣的健保,一年就上路,實在見笑。」

 我對林宗義的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聯邦衛生部長洛克到訪溫哥華,在台加文化協會與僑民的座談中,林宗義當著洛克的面質疑:「加拿大為什麼不肯支持『我們』台灣?」一席話聽得我感動莫名,一個離鄉數十載的知識份子,言語間竟仍流露著對故士的赤子之情。這次的訪談,林宗義始終兜著與台灣相關的議題打轉,即使有批判,也可感覺出批判裡有種人道的關懷。

 恍惚間,台灣!在北美這塊土地上,頓時顯得靈動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