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04 18:41:13*ღ 〝華 〞ღ*

妾不如偷

吳淡如 愛情,不是得到就是學到



  小江以前與我在大學時同社團,是個科技新貴,不只口袋飽滿,而且還風趣浪漫,屬於科技界裡少見的「奇才」。兩個月前,對我說:「我終於離婚成功了。」



  離婚,會用到「成功」兩個字,表示原本的婚姻帶給他相當大的痛苦。其實小江和他的妻子,也是在轟轟烈烈的戀愛之後才結婚的。如膠似漆的時候,不少朋友都認為他們是一對神仙眷屬。

 

  不過,沒幾年他就開始感嘆:「唉,人真是想不開才結婚。」自此,誹聞不斷,把昔日愛她愛進骨子裡的老婆當成他愛情路上的最大敵人,老婆管也管不了,索性冷漠以待,兩人在有了第一個孩子後,就像同住一屋簷下的倆的陌生人。雖然管不了他,老婆為了賭一口氣,就是不他離婚。



  本來,他也不打算離婚,在她的算盤哩,有個老婆,在外面玩時還有擋箭牌,可以告訴那些飛蛾撲火的女人說:「妳本來就知道我有老婆的啊。」但三年前,他碰到了生命中的剋星-因為工作認識的ㄚ秀。ㄚ秀本來也是有夫之婦,為了他,捨了孩子的監護權,鐵了心先離婚,ㄧ心等他離婚。



  三年的等待,小江終於付出了千萬贍養費給原配,把別墅、孩子的監護權也給了老婆,和阿秀公證結婚,「合法」的住進了甜蜜的愛巢。

  

  不過共同生活了兩個月,我又掉小江的訴苦電話:「唉,人真是想不開才離婚的。」



  他說:「其實,和任何女人住在一起,都是一樣的,如果她的身分叫做『老婆』。」



  我陪他苦笑:「怎樣?你是不是要告訴我,你終於覺得那句老話很有道理: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



  「對阿,我到現在才悟到。以前我們還在『不倫』的時候,會把握下班後的短暫時光在一起,我載她回家,如果碰到堵車,我就會很高興,覺得自己好像偷到了時間相處一樣。有一次我們都對自己的另ㄧ半說了謊,到南部住在一家破破的汽車旅館,可是感覺好像天堂裡一樣,到半夜還起來牽手看月亮。現在,所有的感覺都沒啦。



  外遇,是愛還是刺激,有時還真是分不清楚。」



  「份外」的本來就比「份內」的讓人驚喜,在高速公路開車當然比搭有軌道的火車刺激。別人手上的報紙好看,別桌的菜好吃,本來就是人性的慣性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