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7 21:47:20古皮之紅龜粿

也記「2013祈福乞福龜創意造型競賽」

高雄市政府及民政局指導,由苓雅區公所主辦,高雄意誠堂承辦的「2013高雄乞龜祈福祈平安國際觀光文化節」,是以「國際」視野為推廣,推動「在地」文化的重要元宵活動,於2013年已進入第二屆,活動中包含迎大龜王、乞金龜王、乞金雞王等,還包含「祈福乞福龜創意造型競賽」。

2012年60多組參加造型龜比賽,2013年報名參加的27組,其中一組還遲交,以致於產生一些問題,這問題已經不是在第一屆中的單純了,可參考〈「2012祈福乞福龜創意造型競賽」小記〉。




此次參加活動的人員不免是熟面孔,例如2012年的糖果龜與2013年的環保龜為講師唐紹鈞製作,可以發現手路接近,惟主題不同,都得到佳作的嘉勉。張素禎、戴金鳳所共同製作的2012年「靈龜獻壽」與2013年「竹報平安迎春納福」都以摺紙藝術為創作,去年得了佳作,今年獲得第二名的殊榮,只是遲交,我補拍的時候忘記近拍,也就只有這麼一張相片能夠追憶。





廖偉丞先生兩屆創作的造型龜都具有雕塑美感,2012年的鋼鐵玄武,2013年的高雄贔屭,素材單純,呈現單一具象,但我個人看到今年的黑色贔屭好讓人起雞皮疙瘩,是某種恐懼的邪惡勢力。



才藝教室負責人陳忠獻(南犬)先生以精緻的粘土捏塑創作兩屆具有豐富故事性的作品,2012年得了第一名,2013年則因比賽規章的變動而是佳作。不過,我一項喜歡他的作品,但是在「造型龜」主題中,他的龜成了附屬,喧賓奪主,還是比較適合投件文藝美展之屬,在那類比賽也比較有成長性。



筆者古佳峻創作的「粉飾太平龜」與楊斯庾先生共同創作,得到佳作,2013年由古佳峻本人自己完成「寶島‧龜」,改以紙漿素材為主體,以團聚圍繞的各色紅龜粿呈現祥和之氣,可以參考〈寶島龜投票活動〉一文中對於理念的說明,今年得到佳作。然,有鑒於比賽規章中的「人氣王」,眾人多認為是網路人氣與現場人氣的總和,而「寶島‧龜」網路票數在截止前是2927票(廟方提供),惟該票數之最,但是廟方反反覆覆的比賽規則,說與大家的想法不同,而「人氣王」是給了「現場票選」最高者。寶島龜也就失勢。



2013年的第一名獎落編號22號的「
鳳鳴春日曉‧蛇齊海天高【蛇來運轉】」,由李政育、李夢萱兩兄妹完成,珠光寶氣的一方龜島姿態,得到評審與網友的抬愛,讓分數得到最高的積分。


「花開富龜」的主題在兩年比賽中都有不同的人進行創作,可從圖片中看見創作者不同心思。



去年的比賽盛況,今日寥寥,請問指導、主辦、承辦的單位們,你們會開檢討會議嗎?




比賽的結果已經揭曉,引來許多非議。分數是否包含「不具專業」的「票選」,可以進行討論,但是我們必須尊重活動原有規章及執行單位的策劃,他們也讓我們簽了切結書,文書上寫著:

一、設計作品確為自行創作。

二、遵從報名競賽簡章之所有規範及評審結果。

三、本人參賽作品將於元宵期間供 2013 高雄乞龜祈福祈平安國際觀

光文化節展出使用。

四、參賽之作品將於 2013 3 10 日前領回,逾時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我們不議論第一點是否大家都照實做,或許有人為了豐厚槳金,一人分飾二角。第二點「遵從報名競賽簡章之所有規範及評審結果」是我們都應該敬重的,只是話說從頭,執行活動的廟方,你們有沒有站在公平公正的「運動家精神」在舉辦活動呢?如果沒有,要我們怎麼信服這一條!?


於是,我必須提出七點詢問:

敦請廟方說明:「人氣王」在比賽文宣與「【現場投票人氣王】」結果的出入? 如果說「網路人氣」只是總分中的1/4,那麼也請說明「為什麼文宣中並無交代」而讓參加者就此產生懸殊的意見落差?

也請說明:「去年我們人氣王就是這樣產生」的解釋!也就是說,請解釋「去年比賽獎章中有網路人氣一項評比,何以抽掉?」那麼就是說,去年比賽的分數總和是不是不符合原訂的規則?

也請說明:今年恢復獎章中的「網路人氣投票」,就您獎章中「人氣王」,怎麼不是「網路人氣」與「現場人氣」票數的核算? 那麼又何必「網路投票人氣」須加「人氣」,魚目混珠?

也請說明:既然去年「人氣王」是「現場投票人氣王」,何不在文宣強調?何不在各位激戰網路人氣之時,提出說明解釋?廟方在觀賽的心態為何?

也請說明:比賽的票數換算分數,倘若真的像我推算,以25分為最高,逐一遞減1分,最低至10分,那麼最末端的200票或2票都10分?最高票3000是25分,次ㄧ階如果是1000票就是24分的話,那麼又何須追趕票數?也許第一高票1001票就可得到25分,不是嗎?

也請說明:廟方運用「投票基制」的目的是什麼?讓廟方能見度變高?懹網路使用者與現場參拜者都能知道廟方的「用心」?讓信眾有參與感?但是「人氣王」的嘉勉是否能就此提出你們的說法?為何侷限在「現場投票人氣」?是誰的人為操作?是否能對得起帝君祖聖訓的考驗?

也請說明:本次活動整體的負責人,能否給予參加者一個合乎情理的說明,這活動是掛在「國際文化節」底下!不是「社區」「廟際」之間的交陪與同樂會,我們的參予是熱情的,但是你們是「宗教團體」,如果連宗教團體都試圖消磨創作者的熱情,也請您說明:「推廣人文教育」與「公德私德皆要修」,兩句,如何實踐?


到底,第三屆舉辦的可能性有多少?
舉辦後的誠實性有多少?
一個不讓人臣服的比賽準則讓人怎麼贏的光采、輸的開懷?
請用文明說服我,也請用「主人」對「客人」的「禮貌」給予解釋、服務、互惠。

2013年2月27日追記



ivy 2013-02-28 11:08:15

規定看到人家霧裡看花
真的要好好的寫清楚
以免造成大家的困擾
害你失去了人氣王
不過作品有得到佳作
證明你的手藝真的很讚呀
恭喜 恭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