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7 09:39:47力欣

世界首例 孕婦禁止吸菸

立法院昨天二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部分條文,增訂孕婦不得吸菸,但未訂罰則。完成立法後,我國將成為全世界第一個明文禁止孕婦吸菸的國家。

修正草案也明定,有孕婦或未滿三歲兒童在場的室內場所,禁止吸菸;另配合菸酒稅法,提高菸品健康捐,且要求健康捐的使用範圍擴及對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的照顧。

對於公共場所禁菸範圍是否擴大,反菸團體和菸商在立院角力激烈,立委無法達成共識,留待朝野進一步協商。

二讀條文其他重點:

● 十八歲以下青少年不得吸菸,違者需受戒菸教育;無正當理由不受戒菸教育者,其父母或監護人罰二千元至一萬元。

● 增列雜誌和電腦網路為禁止刊登香菸廣告的媒體,違者罰款也提高,香菸業者罰一千萬元至五千萬元,廣告業者或媒體罰廿萬至一百萬元。

● 從嚴規範香菸販售,禁止開放式貨架等可由消費者直接取得且無法辨識年齡的販售方式,違者罰一萬至五萬元。但菸品能否展示或陳列於消費者可自行取得之處所,朝野尚無共識。

● 為避免誤導消費者,未來菸品也不得使用淡菸、低焦油或其他可能使人誤認吸菸無害健康或危害輕微的文字及標示。但菸害防治法修正前之菸品名稱不受此限,因此「長壽」菸不需改名。菸品容器外表也應以中文標示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文,標示面積不得少於百分之卅五。

● 營業場所不得為促銷或營利目的免費供應菸品,以免誘人吸菸,違者罰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 為禁止生產及銷售對未成人具吸引力的仿菸物品,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物品。違者罰一萬至五萬元,販賣業者罰一千至三千元。

昨天立院院會非常特別地先二讀沒有爭議的其他條文,另兩條禁菸範圍及販售陳列方式的爭議,留待繼續協商,立院後天休會前能否完成三讀,還有變數。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116/2/9fuq.html 2007/01/16 9:37am
力欣 2007-01-17 09:45:18

孕婦喝咖啡、染髮也該罰?

孕婦吸菸?罰錢!青少年吸菸?罰錢!相關人權團體昨天都說恐怕無法達到預防效果,並質疑孕婦喝咖啡、染頭髮也不利胎兒,是否亦應一併罰?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昨天在立法院二讀通過,人權團體認為,雖然是為大眾健康著想,但這些手段無法達到預防目的,甚至造成反效果。
台灣人權協會副秘書長吳佳珮一開口就反問「罰,可以禁止嗎?」以孕婦吸菸來說,很多有菸癮的媽媽發現懷孕後,自己就會戒菸了,但立法強制,執行就有困難,因為很多女性懷孕初期根本看不出來。
吳佳珮說,很多研究都說孕婦吸菸對胎兒有害,但因此就要罰孕婦卻令人質疑。喝咖啡、染頭髮對胎兒也不好,騎摩托車、搭公車對孕婦可能都是處處有風險,是否也因「對胎兒有害」就要立法禁止?
她認為,這樣的立法精神,反而將抽菸孕婦「貼標籤」,形塑抽菸女性沒有資格生小孩的錯誤印象。同樣的,青少年抽菸要罰父母,民法對親子連坐處分主要立基於對他人的損害,若說因青少年抽菸,二手菸損害他人,「那騎摩托車排放廢氣,是否也要父母負責?」
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說,現在的青少年對外接觸管道非常多,很多人在家從不吸菸,只和同儕在學校或校外場合抽;有的父母也不覺得抽菸不對,甚至認為抽菸是生活文化的一部分。立法要以罰則達到預防效果,效益恐怕不大。
葉大華認為,要落實防治目的,應從教育著手,讓青少年知道法令規範使吸菸者空間愈來愈少,以及面對菸品誘惑該如何處理,「光靠罰錢,意義不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116/4/9fqg.html 2007/01/17 9:44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