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3 10:18:26人間遊子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註~46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唐六祖惠能大師(大鑑禪師)註

 

【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微塵謂因。世界謂果。若執因果為實有者。即被相之所縛。故云。即是一合相。但莫執為實有。亦莫執為實無。於相離相。故云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也。即是不可說者。須是學人自省自悟。於理事上。各無罣礙。今凡夫一合貪著事相。不達於理。所以說因果著因果。說世界著世界。逍遙翁云。學道之人。但只了悟靈明之心。是謂本源。所以念念妄想。皆為塵垢。勿令染著。久當證知清淨法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