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註~25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唐六祖惠能大師(大鑑禪師)註
【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謂能秉持律儀。修行善法。而用布施。饒益眾生。不住諸相。諸相本空。故云即是非相。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迷即種種皆妄。故不真。不實。不如。有誑。有異也。悟即一切真。一切實。一切如。不誑不異也。真語者。一切含生。皆有佛性也。實語者。一切法空。本無所有也。如語者。一切萬法。本來不動也。不誑語者。聞如是法。皆得解脫也。不異語者。一切萬法。本自空寂。將何為異也。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此法無實者。心體空寂。無相可得也。無虛者。內有河沙功德。用而不竭也。欲言其實。無形可觀。無相可得。欲言其虛。見能作用。是故不可言有。不可言無。有而不有。無而不無。言辭不及。其惟聖人乎。若不離相修行。無由達此法也。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即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如人入闇。即無所見者。眾生之心。本自無住。無住之心。即見諸法實相。名為菩薩。二乘之人。心住於法。不見諸法實相。背菩提路。何異凡夫。如人背明而入闇室。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者。二乘之人。不見色而住色。譬如不見坑穽而墮坑穽。菩薩見色而不住色。譬如見坑穽不墮坑穽。一切諸法。但有假名。二乘之人。為無慧眼。不辨真假。菩薩即有慧眼。見種種色。悉皆無相。故達摩云。不見色即是見色耳。即為如來以佛智慧者。若人心常精進。讀誦是經。即覺慧性漸開。應當了悟實相。人法二空。不被一切善惡凡聖諸境惑亂。即同如來智慧性也。悉知悉見。是人成就功德者。三世諸佛。無不知見了悟之人。故能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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