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2 07:58:55人間遊子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註~21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唐六祖惠能大師(大鑑禪師)註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三十二相。謂眼耳鼻舌身。五根中。具修六波羅蜜。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襌定。智慧是也。於意根中修無住無為。是三十二相清淨行也。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者。此謂法身有名無相。故云非相。即悟非相。即見如來。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譬如有人捨身命布施。求無上菩提。此謂住相布施也。法華經云。若於外相求之。雖經萬刧終不能得。受持四句偈。載應化非真分中。為他人說。其福甚多者。一念見性。人法俱空。即名正見。而為他人說此經典。所得淨妙無相。無為功德。無有限量。
上一篇: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註~20
下一篇: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註~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