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藏菩薩本願經白話解釋~74(其後家內婢生一子...)
弘一法師鑒定。范古農居士校正。胡維銓居士演述。
【經】:其後家內婢生一子。未滿三日、而乃言說。稽首悲泣、告於光目。生死業緣。果報自受。吾是汝母。久處暗冥。自別汝來。累墮大地獄。蒙汝福力。方得受生。為下賤人。又復短命。壽年十三。更落惡道。汝有何計、令吾脫免。
【解】:以後他家內的婢女。生了一個男子。未滿足三日。果然會說話了。見了光目。就稽了首。悲慘的哭泣着。告訴光目說。生死作業的因緣果報。都是自受的。我是你的母親。長久的住在暗冥的地方。自從和你分別以來。累次的墮落大地獄裏。蒙你修福的力量。方才得着投生。做下賤人。又復很短命。年壽只有十三歲。死了還要墮落到惡道裏去。你有怎麼計策。令得我可以脫免了這罪業。
【釋】:生三天。就會說話。這都是仗佛力的冥護。在三界裏面的人。不論大小貴賤。都是隨着所作的業。而昇沈的。他人一些也替代不得的。殺生的果報有三種。一是短命。二是多病。三是墮大地獄。所以光目女的母親。有這樣的報應。
【經】:光目聞說。知母無疑。哽咽悲啼而白婢子。既是我母。合知本罪。作何行業。墮於惡道。婢子答言。以殺害毁駡二業受報。若非蒙福、救拔吾難。以是業故。未合解脫。
【解】:光目女一聽了他的話。知道是他的母親無疑的了。哽咽悲哀的啼哭着。對婢女的子說。你既然是我的母親。應該知道你自己本來所作的罪業。是作了何種行業。墮落於惡道裏的。婢女的子回答說。我以殺害生命。謗毁咒駡二種的惡業。受這果報的。倘若不是蒙你替我修福。救吾的苦難。以這惡業的緣故。不能夠解脫的。
【釋】:喉聲未出。叫哽咽。放聲大哭。叫悲啼。身所犯的惡業。是殺業最重。口所犯的惡業。是毁駡最大。有這二種的重大惡業。自然應當墮入大地獄中受苦了。若沒有孝順的子女。替他念佛塑像修福。這重大的業報。那裏有解脫的期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