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23 18:32:54lee

錄音記

我愛唱歌。學校音樂課從不排斥,教什麼唱什麼。年少時趁寒暑上山下海,只要有人彈吉他,便張嘴大聲一起唱。多年來總與熟人進出KTV包廂,最近終於敢在不熟的人(我私下萬分感謝他們願意當分母)面前開唱。可我沒料到這輩子竟有機會進錄音室。

不是什麼頂級豪華的唱片公司特約錄音室。那是一處設在住家公寓的某某「音樂推廣中心」,一個房間黏滿黑色隔音海綿,一個房間接了喇叭、電腦、基礎錄音設備。公寓有點兒年紀了,五根長方形一組拼成的正方形咖啡色系老式仿/真櫸木地板,應可為證。

緣起於大學社團學妹的一個點子。她想集合前後屆的社團友好,一塊兒錄一張充滿回憶色彩的紀念專輯。(是的,已經倒社了。)錄音時間從去年十二月一路敲到今年一月中旬,終於成事兒,號稱「2007年第一季最偉大的計畫」(原稱「2006年第四季最偉大的計畫」……沒辦法,這個社團的拖功代代高強)。

不是什麼登得了大雅之堂的精緻專輯。那是一個康樂色彩太過強烈的社團愛唱的通俗歌曲,在環境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有吉他、有人會彈吉他,一群人就可以唱出一長串沒什麼流行味兒的歌謠。講究一點兒的吉他手會帶備用弦,有懷古之心的社員會挖老人年代的歌曲來練。

主事的學妹自願擔任總召,趁公餘閒暇選歌、搜校歌詞、找錄音室、呼朋引伴、敲時間,還訂出一條「務必攜帶社服或同色衣物到場」的規定。當年run社團的訓練形塑的紀律流程還剩幾分。吉他手是一定要的,吉他手自備吉他到場是一種道德。攝影也是一定要的,攝影自備數位相機、數位攝錄機、角架到場也是一種道德。當年run社團的訓練留下的道德陰影還真大。

若無過人的熱情,應該不會把這種事兒真當一件事兒去做。所以我想,這世上真性情的怪胎還是有的,而且不太罕見。

錄音當天,本來我是沒打算去了,因為感冒還沒全好,鼻音又重,更怕把感冒傳染給別人。我打電話向學妹告假,她說:「學姊,你的聲音聽起來很好啊,來啦來啦。」

話說這票人下午先約了碰頭,綿綿細雨中,窩在某錄音室附近某大學校園一角練唱,我沒趕上。傍晚餵完家中貓狗,我挖出第一代社服塞進包包就往集合地點衝,總算在錄音室樓下與眾學弟妹會合。進了公寓,不知誰張羅了一份歌詞給我,大家在權充練唱/團室的客廳裡做最後練習。

瞧著眼前這群唱個不停的人,主持音樂推廣中心的錄音老師以專業口吻和藹地問:「待會兒有幾個人要進去錄?」

這群土包子楞了一秒鐘,答:「全部。」

老師想了想,說:「可能容納不下那麼多人耶,最多只能架三支麥克風。」

麥克風不夠嗎?噯,小事一樁。「沒關係,」有人回答了。「我們可以分組合用。」眾人聞此紛紛附和。算一算,「我們」一共十一人。

老師又問:「你們打算錄幾首?」

「我們準備了十首歌。」

老師面露一丁點兒難色:「今天可能錄不了那麼多首喔。」

經過老師簡短說明,我們這才明白那些歌手出唱片前在錄音室裡「磨」上幾個月是真有其事。不過,這張回憶專輯只是錄給自己人聽著爽的,不必要求太高品質。再說,那種「磨」出來的東西「有違我們的風格」。我們的風格是:用最少的錢,做最多的事,享最多的樂,求最好的果。

練了半小時,進得錄音室。裡頭有一架鋼琴(派不上用場)、三支直立式錄音室用麥克風、一支譜架、幾支耳機。地上一堆線路,分別牽連著耳機與麥克風。眾人分成三組,分別站在三支麥克風前面,吉他手的吉他也接了一條線。老師讓我們試錄兩次社歌,調整嘴巴與麥克風的相對位置之後,大夥兒聽聽效果覺得可以,這就開錄了。

唱錯、彈錯,所在多有,老師途中會透過耳機指點,偶爾幫忙加些情境音效。錄完一首聽一首,喝水上廁所,就當下課休息五分鐘。

最少開口的是吉他手,其次是攝影。有兩首歌我不太會唱,所以跳過,與攝影換手。身為在場最老的學姊,腦子裡當年「走唱」的回憶接連冒了出來,我忍不住頻頻提出意見,降低錄音的效率(這就是下午不參加練唱的討厭鬼行為)。眾學弟妹倒也還保有當年的乖巧,認真討論之餘盡力配合,沒把我攆出去。

還不壞,三小時錄了八首。有人餓著肚子唱,錄完八首已告筋疲力竭,抓起零食大嚼大嚥。有人用行動電話告訴另一半「晚一點再來接我」。大夥兒擠在老師的控制盤旁邊聽歌。有人聲音大,成了主唱;有人聲音小,老師忙著用軟體技術補強;有人意外以趣味音效稱霸,眾人大開玩笑。

一小時過去,老師握著一片剛出爐的CD片走向我們所在的客廳/練唱練團室,把CD片餵進手提式錄放音機裡,讓大夥兒聽聽經過後製處理的成果。我們邊聽邊交換意見,氣氛溫暖而安靜,每個人都是一臉「掉進回憶裡」的表情。八首歌聽完,十一個人似乎都很滿意。

老師又放了其他團體的作品給大家比較。有唱佛經的,也有什麼大學先生小姐的創作專輯,還有某大學男女四部和聲一部一部層層疊錄出來的合唱曲,聽來高檔甚多。老師給我們的評語是:「你們的作品聽起來很有Live的感覺。」這評語真得人心。

錄音室租用鐘點費外加後製費,每人分攤新台幣三百五十塊,果真比K歌划算得多。負責攝影的學弟得兼任成品製作人,太過辛苦,故不必出錢。總召再向各人加收五十塊,交給負責攝影兼製作人的學弟,作為經費。

深夜十一點半,我們陸續步出錄音室,各自踏上回家的路,臉上的表情很滿足。

真沒想到,畢業十一年半了,我的怪胎熱情還在。



Hakkinen 2007-01-25 02:58:02

好久不見啦!學姐!

還跑去錄音啊?真妙,下回讓我聽聽欣賞一下吧 XD

版主回應
錄音內容不在我手上耶,學弟。
歌曲本身沒什麼,重要的是體驗的部分。真的很好玩!
2007-03-13 20: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