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04 14:17:53緋村劍心

自我督促

一天可主要做三件事情,當然,對我來說種要性排定為,
1工作2念書3休閒。
現再決定要工讀,26歲的我覺得工作經驗最重要了,不再
是個作家兼米蟲!自己要有將30歲的警覺,讀書是為了想
重溫學校生活﹝除了足球還有別的嗎?﹞休閒可以寫寫作
架一架網站,或出國旅遊時做一做遊記,也要充實「心靈
護理站」,但不要把休閒看得太認真,變成工作的另一部
份。怪我活得太認真,不懂得放鬆。
讀書就放低標準在60到70*7分的學校....最好是輔仁,想
....它大]概是基督教學校,因為自己是基督徒,讀那間,
心靈會比較平靜些,休閒寫作是希望自己能成為作家,但
要放輕鬆,說不定能夠作出電影要的小說喔!

緋村劍心於下午 01:39 200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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