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手系列】佐櫻 × 回家 章一
而我也只曾有過一個媽媽。
曾經有過而已。
我…不恨她吧-
只是不滿,
反正,我不承認她是我媽媽。
我爸爸是春野集團總裁。
每年每天都在澳洲忙來忙去,一兩年才回來看我一次。
對啦對啦,
他是留的一棟房子給我,每個月也會寄一筆錢當我的生活費。
但是一個女孩在大城市裡念書能花多少錢?
就算說每天出去逛街好了,
我不是個愛慕虛榮的人。我會打扮自己,但不太過於濃妝艷抹。我很喜歡看電影,但有時去那種二輪便影院比較有feel。身為一個女孩子我當然也喜歡party、看帥哥,但親愛的老爸,你錢花不完不必給我增加負擔嘛。是吧?
而且這間房子這麼大,我一個人跟三個女僕住,也會寂寞好不好?
嗯-
話題好像扯太遠了。
說過了,我爸爸是春野集團總裁。
我媽媽,不過是個愛錢的女人。
她接近我爸爸,要的是錢。
帶走了幾百萬,卻懷了我。
聽一個為爸爸服務好幾十年的管家說,我媽媽還曾經跟我爸爸大吵,說什麼都要把我墮掉。那時候,我爸爸已經知道她的目的了,於是他給她錢,要她生下來。
我爸很愛我。
愛到我根本不知道他在澳洲的哪個聚光燈下。
他如果回來看我,也不會跟我通知一聲,就是直接在我回家的時候用一盒我最愛的馬可龍給我驚喜。
好幾次他還特別跑去義大利買,感動死我了。
總之,我現在正在回家的路上。凌晨三點十五分。
⊕⊕⊕
喀咔。
「爸!?」
是的我又再一次被嚇到。
但還好我動作快,在爸爸踏進家門看到我那一刻我已經把小型的警用改裝槍收進像公事包的夾層裡了。
我起身,蹦蹦跳跳的去迎接我的馬可龍。
噢不,是去迎接我最愛的老爸。
可是等等。
「紫…紫蓮?」這女人…
「你…來做什麼?」
不爽。
我非常不爽。
現在是怎樣?錢花完了回來找爸?我知道我這麼質疑親自把我生下來的女人很不應該,只是她的所做所為就跟那些重質不重量的人一樣。要錢不會自己去工作?就算你用你的美貌賺錢好了,你不需要做這種傷人利己的事。
「呃櫻阿,」爸尷尬的讓那女人挽著他的手,走進餐廳把馬可龍放在桌上,說:「你爸學畢業了對吧?呵呵……抱歉我臨時空不出時間沒有去參加畢業典--」
「什麼?我們家櫻大學畢業啦?」要不是爸在旁邊,我早就給這女人一記手刀了。我索性走到吧台那幫他們到水。
「是阿,還是設計系學生中前五呢!」爸笑得可樂的呢!算了,看他好不容易從工作中放鬆一下,我先放過這女人,不然到時候爸看到我分裂的人格可能會昏倒。
「櫻,怎麼樣?有沒有幫PRADA設計包包?到時候記得算我便宜一點阿!」爸喝了一口水後,尷尬的看著有點過於興奮的紫蓮,他心裡大概很慶幸他們不再是夫妻吧,不然出去跟大家說這是他的妻子,他肯定丟臉丟到家。
「呃不。我、我幫LV。」
是阿,公司都來搶人了,但若我沒有選擇薪資最高的LV我爸可能會架著刀子逼我跳槽吧。
但下班後的設計師,是個殺手。
可是我總不能跟爸說我是殺手吧?
念設計系的一個前途遼闊的女孩居然跑去當殺手!?我不相信他不會立刻下單叫別人把我給殺了。
「真的阿!恭喜!」紫蓮很自動的牽起我的手,用她那張充滿人工化妝品,一點也不美的笑表示她對我的驕傲。天啊,我不需要你替我感到驕傲。
我想都沒想趕緊掙脫她的魔掌,就怕再多握幾秒我拿起槍便百發百中的右手會就此廢掉。我的客戶可是很多的,這飯碗雖不是說不能丟,但以這種方式退休不太好看吧。
打開深褐色的盒子,裡面果然是我最喜歡的蔓越莓口味馬可龍,不過旁邊有幾個黑色的,應該是黑巧克力吧?哈,沒想到爸也知道女孩子最怕胖了。
「那你現在設計幾個包包啦?哎呀我們應這麼優秀,這記得包包一定都是限量版的,有沒有拿一個回來給我背背看?」紫蓮又開始亂噴口水。呃我的意思是,問那些有的沒的瑣事。她當然很注重淑女形象,不會做這麼丟臉的事。
「紫蓮,櫻不喜歡你這樣。」爸拉了拉她的手,站起身,大概是要走了吧。真是夠奢侈,搭飛機來這裡就只待這幾小時?
不過他好想說錯話了,他應該說:「櫻不喜歡你。」
「阿?爸你要走啦?這麼快。」我嘟起嘴,咬了一口馬可龍,甜到要死卻一點都不膩的口感瞬間融化,連堂堂一個殺手都臣服它底下。
「嗯。我明天要跟客戶開會。不過我下個月會再來的啦!」他笑笑,拍拍我的頭。爸,我二十二了。
「哈,好啦好啦下個月見。掰!不送啦!」我爸是個食言卻從來都不會肥的怪人。不知道是不是有時間去健身房卻沒時間多陪陪女兒。
反正依照我多年的經驗和統計,他下個月是不會回來了。我當然不是不知道他真的超級忙,每次跟我說同一個謊位的只是希望我知道他很愛我。
幾年前我跑去找過他一次,結果就算我整天跟著他看看公司運作,也沒什麼機會跟他說到話。但有什麼辦法?他就是很為我們的生活著想。
「再見啦櫻!」紫蓮揮揮手,但我懶得理她,兀自吃著馬可龍。
「櫻?怎麼不跟媽說再見?」她停下腳步,臉上的表情好像是失望又帶點嘲諷。
「你跟爸已經離婚了,我沒有媽媽。」我真的從來沒跟任何人說過我有媽媽。不過呢,我曾問過我自己,如果哪天,有個委託人要我殺了紫蓮,我會遲疑,說不定還會放她一條生路。
「這…」
「要走請快點,我不喜歡趕人。」或許是出自我殺手的風格,遇上跟我做對的人我不放感情,就算我心底是十分感謝她給我這條命。
「櫻,不可以這樣-」
「沒關係,走吧。」
是阿…
你還是走吧。
留在這裡也只是讓我討厭。
我看著我的手,沒有沾到血,但,一旦開始殺人,除非到達我一開始設定的目標,不能停。
問我的目標是什麼?
呵,
就像一般的女孩一樣,找到一個我可以全心全意付出的人。
但我這種情況,難上幾百倍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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