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8 20:41:01相信改變

留住眷村系列(5):老舊眷村動亂中一路走來

台灣立報2010-9-27 21:52 作者:李宜霖

【記者李宜霖台北報導】眷村第二代的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張茂桂,是外省台灣人協會發起人之一,他推動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法,為眷村文化保存做努力。

 

由動盪到逐步安定

張茂桂表示,國軍在大陸時期處於戰爭狀態,當時,沒有基地,是不可能有眷村的,因空軍、軍工(如兵工、聯勤)有基地、有工廠,有安排眷屬居住地點,但大部分隨軍移動的陸軍,因中國幅員廣大,調來調去,成年男子結婚後,選擇讓妻子留在老家,或帶在身邊,部隊長官自行選擇如何安頓家屬,軍眷隨軍移動。眷屬是「軍事」的後勤責任,並不是「平民」生活要照顧的責任,眷屬主要以軍官為主,一般士兵不太可能攜家帶眷。

 

張茂桂說,1945年後逐漸有軍人來台,1949年軍人更多,1945年到1949年間,是接收日本殖民政府財產,如台南水交社接收日產變成眷村,後更名為空軍志開新村,孫立人在鳳山練兵時興建的「誠正新村」,後改名為黃埔新村。

 

1949年中期到1951年間,有許多人從大陸逃難出海,包括滇緬邊界、海南島、南洋,有1百萬人逃難來台。張茂桂說,當時號稱有60萬軍隊敗兵轉進,但實際上不到60萬軍隊,只是壯大聲勢、振奮人心。

 

當時台灣人口是7百萬,突然來了1百萬人,對於社會的衝擊很大,如果沒有安頓這些人,就會造成社會動亂、治安問題,及軍民衝突問題。中華民國總統當時由李宗仁代理,要跟共產黨達成和談,結果和談失敗,跑到美國。蔣中正來台復職,因為是重新建立中央政府,蔣中正重新變成總統,蔣中正急於整頓軍人,忽略照顧軍人的眷屬。

 

1951年韓戰爆發,美國為了防衛共產黨的推進,宣佈協防台灣海峽,台灣轉危為安,張茂桂說,原本有一部分人覺得台灣風雨飄搖要垮台,準備迎接新中國來台,但韓戰爆發,這些人全部傻眼,國民黨開始抓匪。

 

張茂桂提到,1956年前,軍人不能自由結婚,因為要準備反攻大陸,有3百多處臨時搭建房屋安頓難民。1956年韓戰結束,冷戰系體形成,台灣與美國簽訂共同防禦條約,美軍正式來台,台灣變得安定,原本在1956前結婚受到嚴格限制,1956後逐漸開放軍人結婚,美援與民間資源進入,蔣宋美齡「婦聯會」在政府支持下,開始有系統的捐建磚造眷村,加上軍方兵工自建,加起來有約5百處眷村。

 

1945年到1956年兵工自建、眷民自建、接收日產約有3百多處眷舍,加上1957年後婦聯會及軍方兵工自建約5百處眷舍,形成今日大家所習稱的約887處「老舊眷村」。

 

擁有多種不同定位

張茂桂表示,國軍眷村是國軍與眷屬家庭住宅區,基本上是由公款所建,公款不一定是政府的預算,還有民間的捐款,透過像婦聯總會這種半官方組織運作,產權屬於國有,屬於集合的社區。

 

張茂桂提到,眷村由國防部列管、承認,有一些是國防部間接管理,但不承認是眷村;可以住眷村的身分必須是國軍、眷屬,但有這個身分,不見得可以住,要排隊、等待有無房子。

 

眷村配住依《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辦法》,所稱軍眷指軍人眷屬、領有軍眷補給證,或軍眷身分證者,包括志願役軍官、士官及士兵;現役軍官、士官或士兵作戰立功依規定報奉國防部核准結婚者;國軍派赴特殊地區特種工作人員存記有案者,例如情報員、敵後工作者;在學期間之軍事學校學生,以上人員的眷屬。但中正預校學生,以及各軍事院、校編制內聘任文職教員不在內。

 

張茂桂指出,「眷村」並不包括公款興建、由一些事業單位管理的房舍,跟現今所談眷村不太相同,包括國軍職務官舍(單身宿舍、官邸、招待所)、警察宿舍、司法新村、省政府公務員新村(中興新村)、學校教師宿舍、公營事業(如中油、台電、台糖)宿舍、「大陳義胞新村」、「榮民之家」等,也不包括「另類眷村」,如寶藏岩、十七號公園、新店瑠公圳,這些是自行搭建的所謂「違建戶」,有資格但不見得能夠排到眷舍,就在眷村旁邊自行搭建房子,國防部有的有列管,有的沒列管,產權一直有問題。

 

圖片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