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7 21:09:04加恩教會

全能的主耶穌基督


全能的主耶穌基督

「他們來到迦百農城;安息日一到,耶穌進會堂教導人。聽見耶穌教導的人都很驚奇,因為他的教導滿有權威,和一般經學教師不同。」(馬可福音1:21-22)

 

  某村莊有一位大師,因其思考有深度而出名。另一位土匪因其殺人無數、作惡多端而惡名昭彰。一日,該土匪不甘大師常受讚揚而心生殺意。當他闖入大師住處時,大師並未逃跑或害怕。土匪告訴大師在殺他之前,他可以有最後的願望。大師的第一個願望是將後院的樹幹砍下,土匪二話不說,大刀一閃,樹幹應聲倒下。大師第二願是要土匪將斷掉的樹幹接回去。土匪大呼不可能的事。大師說,你能砍斷樹幹只是小孩子的把戲罷了,世上真正厲害的是將斷落的再接回去、醫治受傷、補修失合。 

  有人說基督教是弱者的宗教。世上有許多不同的權柄:君王用權勢來統治他的子民;角頭大哥用它來控制他的地盤;主人用此來控制奴隸的自由;有許多父母用權柄操縱自己的子女照自己的理想生活。耶穌的權柄不是為了證明、控制、操作或是統治我們人類,而是為了向人們顯明衪對世人那種犧牲無私的愛。在無條件接納與扶持中,耶穌基督的愛修補人與自己,人與人、人與上帝之間的隔閡,耶穌勇於挑戰宗教威權,突破世上各種權勢的壓迫,使接近衪的人得到自由。耶穌接近小孩、婦女與各式各樣的罪人,足以証明他的權柄不是令人害怕而是讓人嚮往的。 

 

()改變人的生命:(1:16-22) –呼召

  ..我來的目的是要使他們得生命,而且是豐豐富富的生命。」(約翰福音10:10)耶穌的傳道一開始所表現出來的是對人的權柄,他呼召西門彼得與安得烈,雅各和約翰。他們的反應皆是馬上放下漁網與父親並跟隨耶穌,他們的順服,完全改變他們日後的生命景況。他們從捕漁的漁夫一下轉變成為得人的漁夫(耶穌的呼召並沒改變他們的本性)。「來跟從我」是耶穌對他們所講的話,馬可在此的記載完全不提到其它的對話,強調耶穌話語的權柄。(馬可多用拉丁語及羅馬用法、對猶太人特殊習慣加註解(7:3-4,11)。羅馬人重實際行動,不重思想、故以描寫耶穌行動為主。彼得和耶穌最親,清楚口述給馬可。)耶穌基督的權柄將人的可能性大大的開啟,耶穌若沒呼召他們,他們可能一生就是過著捕漁的生活。如此說並不是否定捕漁的生活,只是耶穌讓他們看到更廣大的世界,他們的存在可以成為更多人的幫助與祝福。

  耶穌的權柄不是使人累積自己的資源,而是使人開放自己為了別人。他不像君王的權柄使順服的人有很大的物質或權位的報償;不像角頭老大分紅給聽話的兄弟;不像主人好款待順服的奴隸;或是父母偏愛照自己的計劃在走的子女。耶穌的權柄對人的要求不是為了更多的為了自我,而是更多的為了別人。

  史懷哲受主的感召,放下一切用其一生到非洲服事當地的人;修女Terisa因為接受主的權柄,一生立志服侍貧窮人。如果我們真正接受耶基督的權柄在我們的身上,我們不應該要求主的權柄成就我們的理想,而是求主開闊我們的眼光及心胸,使我們的人生活得真的是得人如漁的漁夫。  

 

(二)對邪靈的權柄:(1:23-28) –趕鬼  

   舊約嚴禁交鬼,視為邪惡(利206)舊約曾經提起鬼附現象是掃羅王(撒上1614199)「耶和華的靈離開掃囉,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撒母耳記上16:14)惡魔(靈)從上帝那裡來,舊約的觀念還是由上帝派來依附在掃羅的身上,掃羅就有攻擊別人的行為,當時對這種情形,請有屬靈生命的大衛來彈琴,使這鬼暫時離開或讓掃羅穩定下來。

  在新約時代的異教徒和猶太人,曾企圖運用各種驅魔法術來趕鬼;但「耶穌只用一句話就把鬼都趕走,又治好了所有的病人。」(馬太福音8:16b)。耶穌趕鬼時不但伴隨著祂的傳道,而且傳道時也常常伴隨著祂的醫治(馬可福音1:39)。祂制伏鬼魔、邪靈的權勢,就是一種記號,「如果我靠上帝的靈趕鬼,這就證明上帝已經在你們當中掌權了。」(馬太福音12:28),帶給人類的是「真正的平安與自由」,而不再是懼怕與挾制。

  耶穌醫治、趕鬼、向窮人傳講福音,所依靠的是從上帝而來的權能。法利賽人卻控告耶穌是仗著鬼王別西卜的權柄來趕鬼,而別西卜原本可能是指「受高舉的巴力神」(馬太福音12:2427;馬可福音3:22;路加福音11:18),亦即異教崇拜的最高神明。今日的台灣民間信仰者,也常聲稱靠賴台灣民間信仰裡的鬼王、大師爺、鍾馗、道士的法力來趕鬼。

  雖然人類往往無法透過肉眼看見撒但或鬼魔的真實樣貌;但從人心不斷受到各種罪惡、錢財、名位、疾病、死亡權勢的奴役,就可以明確得知撒但的邪惡勢力無所不滲透、無孔不入,充分了解現代人的需要與空虛使其心靈受到的誘惑。耶穌趕鬼的醫治能力,所要表明的就是要來制止撒但的這類作為,進而釋放受挾制的心靈。

  「有些到處招搖、驅邪趕鬼的猶太人也想假借主耶穌的名來做這種事。他們對邪靈說:『我奉保羅所傳的耶穌的名,命令你們出來。』做這種事的是猶太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但是,邪靈回答他們:『我認識耶穌,也知道保羅是誰;可是,你們是誰?』那個邪靈附身的人就猛烈地襲擊他們,制伏了他們。他們都受傷,衣服給撕碎了,狼狽地逃出屋子。所有住在以弗所的猶太人和外邦人聽見這事,都很害怕;主耶穌的名從此更受尊崇。有許多信徒開始把他們以往所做過的事公開坦白地承認出來。許多行邪術的人帶來他們的書,堆在一起,當眾焚燒。他們計算這些書的價錢,總共約值五萬銀幣。這樣,主的道普遍傳開,大大興旺。」(使徒行傳19:13-22)

  以弗所一度是古希臘城巿,羅馬統治後變成亞細亞的省會,現在是土耳其伊茲密耳省裡有名的觀光城;也因為是希臘古城,因此充滿了神話,也充滿了迷信。保羅在以弗所行了許多神蹟奇事,甚至有人從保羅身上拿手巾或圍裙放在病人身上,病就退了,惡鬼也出去了。這樣的消息肯定傳得很快,連一向為人念咒趕鬼的猶太人也知道了。那時以弗所有一件很出名的東西,就是“以弗所靈符”,傳說它能護身驅邪,安居保宅,又能治百病、使人生育、帶來好運。靈符的價錢昂貴,遠近的人卻不惜花錢去購買。現在聽到保羅有這樣的能力,豈不爭先恐後地擁向他嗎?

  有個到處遊行、念咒趕鬼的猶太人可能也觀察了保羅一段時間,發現保羅趕鬼時都奉耶穌的名,所以就認定那是一句趕鬼的咒語,沒有經過保羅的同意就盜版去用了。沒想到這盜版一用就出了問題。這幾個人為何如此大膽呢?原來他們是猶太人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祭司長的兒子應該去當祭司,在聖殿裡事奉,怎麼跑到以弗所來趕鬼了呢?有的人認為士基瓦不是祭司長,只是祭司長家族裡的人。不管如何,他的七個兒子到外邦人的地方裝神弄鬼地混飯吃,實在很落魄。為何人會相信他們呢?因為他們本是迷信鬼神的人,才會被他們所愚弄。這也就是我們鄉親們的情況,他們拜偶像、搞迷信,因此許多人被騙,有的損失財物,有的家庭破碎,有的被魔鬼抓住利用。

  當我們看到被鬼附的人是何等可憐和痛苦時,我們才會明白自由的重要性。當鬼附在人身上時,雖然人的理智清醒,卻無法控制自己軀體和四肢的動作,等於是鬼的奴隸,牠要你做什麼,你就一定要做,因為牠的能力大過人的能力。不給魔鬼留地步,便是基督徒保護自己和兒女的最好方法。這也就是為何當以弗所的人知道那個被鬼附的人何等厲害,而保羅藉著耶穌的名才能趕鬼時,他們就明白自己必須清除生命裡所有的不潔之物,才會把一切的邪書都拿出來丟掉,焚燒。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有的人在拜偶像時,買了用黃金雕刻的偶像,有的人重價買了金鋼經、什麼經的,還有廟裡的平安符,他們在信主時捨不得丟。以為留著,還有菩薩保佑,多一個保佑不是很好嗎?可是知道了邪靈的真面目,就知道那是轄制,不是保護;那是毒瘤,不是平安符。因為我們的生命中若給邪靈留了位置,就沒有辦法得到真正的自由,沒有辦法對神有信心,沒有辦法有完全的平安。

  合計五萬塊的書,價值不菲,但是為了生命的平安,為了遠離邪靈的轄制,眾人願意捨棄,通通燒掉。我們也當如此,捨棄生命中不屬主的一切東西,捨棄一切可以讓邪靈轄制我們生命的東西,不讓牠在我們的生命中有任何的權柄,完全歸主。如此,我們才能擁有從神來的完全平安和喜樂,才能過得勝的生活。

 

(三)對病痛的權柄:(1:29-31)  -醫病

  歸納聖經中對身心靈得醫治的人關鍵通常是:(1) 單純地相信 (2) 迫切地懇求 (3) 順服地進行。

  而耶穌醫治人的原因,而歸納出的幾個主要因素:(一)因為有人向祂求「有人把一個耳聾舌結的人帶到耶穌面前,請耶穌為他按手。耶穌把他從人群中領出來,帶到一邊,用自己的手指頭探進他的耳朵,又用口水擦在他的舌頭上。耶穌抬頭望天,深深地歎了一口氣,對那個人說:『以法大!』意思就是「張開」!那個人的耳朵立刻開了,舌頭也鬆了,他就開口說話,毫無困難。」。(馬可福音732-35)()為了讓「福音的門」大大的打開「於是,耶穌的名聲越發傳開了。一大群人聚集,要聽他講道,同時希望他們的疾病得到醫治。」(路加福音5:15) ()神因著憐憫而帶來醫治「將近城門,有一個死人被抬出來。這人是他母親獨生的兒子;他母親又是寡婦。有城裏的許多人同寡婦送殯。主看見那寡婦,就憐憫她,對她說:『不要哭!』於是進前按著槓,抬的人就站住了。耶穌說:『少年人,我吩咐你,起來!』那死人就坐起,並且說話。耶穌便把他交給他母親。」(路加福音7:12-15)

  有的人質疑,既然耶穌可以醫百病,那我們何必看醫生?在某些宗教裡也有這樣的教導,教人生病時不靠醫藥,只靠教主。但是這並不是耶穌的教導。耶穌醫治了很多人,但是有更多人沒法得到祂的醫治。祂去了畢士大池,在那裡祂只醫了一個人。我們現在都知道,被祂醫過的人都死了。這就是肉體的限制,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因此耶穌更注重祂的傳道工作,因為肉體的生命有限,靈魂卻可以永遠不死,並且,信祂的人死後有永生,還會有復活的生命。這就是耶穌所傳的天國的福音,人在世間只是過渡客,天國才是我們永久的家鄉。

 

(四)對不可能的權柄:(1:40-42) 神跡

「信的人有行這些神蹟的能力:他們會奉我的名趕鬼,說新的靈語,用手拿蛇,喝了有毒的東西也不受傷害,按手在病人身上,病就好了。」(馬可福音16:17-18)耶穌之所以醫治病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祂愛世人,祂愛你我。當祂醫治長大痲瘋的病人時,不但醫治他,更用手觸摸他。事實上,在當時的教規下,當時的人們是不能與得大痲瘋的病人談話、更遑論有肢體或身體上的接觸,當然這也包括耶穌可以不用手觸摸他,然而,我們的神充滿了慈愛,祂何等的愛他,知道他的需求,因此在那一天,這個長大痲瘋的人,不但身體得到醫治與潔淨,心靈也得到滿足與醫治。

痲瘋在以色列人中的情形可能是最可憐的。因為他們的不清潔,受社會的隔離,每一個人都避開他們,尤其是宗教領袖更加是用宗教理由避免與他們見面。有的拉比甚至帶頭對痲瘋病人丟石頭,要趕他們較遠。耶穌與其他的人完全不同,他因為這個有信心且謙卑的痲瘋病人而動了慈心。耶穌伸手摸他,他就清潔。

  奧古斯丁說:「神蹟並不是違反自然,乃是違反人所知道的自然。」相信有神的人,自然也相信神蹟。因為【神蹟】就是神的作為,是神能力的彰顯。在福音書中,主耶穌約行了三十五個神蹟,特別在約翰福音中記載耶穌的神蹟時,他稱之為【記號】(sign)。故此,耶穌的神蹟就是神的治權介入人類生活的記號!而且【神蹟】也是真確的事實,並非虛構,而且是我們信仰的一部份,否則聖經便難以被接受;我們的信心也不能被堅固。

但有幾項解釋神蹟的原則和態度我們需要注意:

1.絕對相信神是獨行奇事的神

  「難道上主有做不成的事嗎?明年這時候我要回來;莎拉要生一個兒子。」(創世記18:14)在神絕對沒有難成的事,沒有不可能的事,祂能行超自然的事。人斷不可以有限的頭腦去限制無限的神。

2.不是為滿足人的好奇心

  「當時,有幾個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來對耶穌說:『老師,我們希望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耶穌說:『這時代的人多麼邪惡、多麼不忠!你們竟要求我顯神蹟!不,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再也沒有別的神蹟給你們看了。』(馬太福音12:38-39)解釋神蹟時,並非為要滿足人的好奇心,要緊的是使人認識神的權能、公義、榮耀等。這也是神蹟最基本的目的,神要我們從其中學功課。

3.神可以借用工具器皿

  耶穌吐口水在地上,用口水和泥,抹在盲人的眼睛上,並對他說:「你到西羅亞池子去洗吧。」他就去洗,回來的時候,能看見了。」(約翰福音9:6-7)神可以使用一些平常的工具和器皿,來彰顯祂的權能;如摩西手中的杖,是一根平常的牧羊杖,本身沒有能力,只是被神使用而已。

4.神行神蹟沒有一定的公式

  ..有兩個盲人跟著他,喊著說:『大衛之子啊,可憐我們吧!』耶穌進了屋子,兩個盲人來到他面前,他就問他們:『你們信我能做這件事嗎?』 他們回答:『主啊,我們信。』於是,耶穌摸他們的眼睛,說:『照你們的信心成全你們吧!』他們的視覺便恢復了。(馬太福音9:27-30)在聖經中沒有兩個神蹟是完全相同,神的恩典和作為甚豐富。我們不可固執抓住聖經中一個神蹟,好像非要神照樣行不可,似乎要勉強神照他的意思行事,這也是對神的不敬。

5.以啟示真理來衡量神蹟奇事

  「財主說:『祖宗啊,既然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親家去;我有五個兄弟,讓他去警告他們,免得他們也到這痛苦的地方來。』「亞伯拉罕說:『你的兄弟有摩西和先知們去警告他們,讓你的兄弟去聽他們吧!』財主說:『祖宗亞伯拉罕哪,那是不夠的。假如有人從死裏復活,到他們那裏去,他們就會悔改。』可是亞伯拉罕說:『如果他們不聽摩西和先知們的話,即使有人從死裏復活,他們也不會相信的!』」(路加福音16:27-31)」聖經寫成後,神較少用神蹟來啟示,和教導我們一些真理,但是卻不斷用已完成的聖經對人說話。故此,若有神蹟奇事發生,應以每聖經真理去判判斷和衡量,不可因為是神奇的事而輕易動心,免得入了迷惑。

6.神沒有停止行神蹟

  「耶穌對他們說:『我父親一直在工作,我也該照樣工作。』」(約翰福音5:17)今日在一些開荒佈道的宣教工場上,或是在一些敵擋福音的場合中,有時候為要彰顯神的權能,和福音的傳揚,神會依祂的主權和旨意施行神蹟。但事後我們不可高舉神蹟,而忽略福音的重要。

7.神蹟有真也有假

  「親愛的朋友們,對於自稱有聖靈的,你們不要都相信,總要察驗他們的靈是不是出於上帝,因為已經有許多假先知到處出現了。」(約翰壹書4:1)末世混亂的事特別多,我們要小心分辨,真【神蹟】必定高舉神的榮耀、耶穌的寶血和救贖恩典,合乎聖經真理的原則,使人信心剛強,滿有平安和靈命長進。

上一篇:苦難

下一篇:十一奉獻的恩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