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難週
受難週
「耶穌把十二使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我們現在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記述關於人子的每一件事都要實現。他將被交在外邦人的手裏;他們要戲弄他,侮辱他,向他吐口水,又要鞭打他,殺害他;但第三天,他將復活。』」(路加福音18:31-33)
一般人都以為基督教最重要的節期是聖誕節,那是不正確的。「受難週」是紀念耶穌入耶路撒冷城之日,到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死去的一週時間,這週也可以說是基督教節期最重要的節期。聖誕節在基督教節期重要性之排位,是在第四位。在聖誕節之前是聖靈降臨節,這是復活節過後七個禮拜,因為有聖靈降臨在耶穌的門徒身上,感動他們勇敢地見證耶穌復活信息,才有今天的基督教會。
基督教重視受難週節期主要的原因,是要喚醒信徒知道耶穌受難的意義,明白耶穌是與我們苦難同苦難,他是背負著人類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人的生命有苦難,這是基督教信仰最基本的前題;因為生命有苦難,所以才會想到尋求拯救之道,且是迫切期盼拯救的力量趕緊來臨。整本聖經所談的都是這些問題。因此,基督教信仰對那些生命裡有苦難的人來說,有意義。「..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的目的不是要召好人,而是要召壞人。」(馬可福音2:17)
耶穌是被羅馬政府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十字架,這種刑具起源於波斯帝國時代,專門用來刑罰擾亂社會和對付那些殖民地的暴亂份子。後來傳給希臘帝國,繼續傳到羅馬帝國時,這種殘酷的刑具就被大量採用,羅馬人判決一個犯人受十字架之刑時,都會先用皮鞭將犯人抽打一番,然後才將十字架擱在受刑人的身上,讓他自己背著到耶路撒冷城外一個名叫「各各他」(意思是「骷髏岡」)的地方,那是羅馬政府處置死刑犯之地。這種皮鞭上編織著獸骨在裡面,因此,打在人的身上幾乎都會令人皮肉綻裂,嚴重者是連骨頭也會斷裂。耶穌很可能就是在被用鞭子抽打之後,已經骨頭斷裂而無法繼續背著十字架上刑場。會先用鞭子抽打受刑人後才將之釘十架,主要原因是這樣,即使有人將受刑人劫走想要救治也是需費苦功的。
將人釘在十字架後,通常都會放置三天以上,直到受刑人完全死去才可以將屍體從十字架上放下來。在這三天當中,受刑人因為全身僅靠著兩根(手腕關節中心處)或三根(在腳裸處補加一根)大釘子支撐著,很容易皮肉裂開,除了會持續不停地流血外,破傷風病菌的感染更快,人會因此痙攣、冒汗、口渴至死。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人,往往因為夜晚野狼出現,將正在抽瘋待斃的受刑人強力咬食,白天也會有禿鷹俯衝下來吞啄尚且還含著最後一絲氣息的受刑者。這種痛苦才是讓當時的人感到最為恐懼的一幕殘酷景象。這不人道的酷刑,只限用在其統治區內的非羅馬公民。除了用在叛亂犯之外,也用在重刑犯身上,尤其是殺人犯。
當時有一個猶太人最高議會議員亞利馬太的約瑟,去向當時執行此項刑罰的總督彼拉多請求收拾耶穌屍體,「彼拉多聽見耶穌已經死了,頗覺得驚奇。他把軍官叫來,問他耶穌是不是已經死了很久。既然從軍官那裏得到報告,彼拉多就把耶穌的身體給了約瑟。」(馬可福音15:44-45)。
羅馬人的法律規定,軍隊隨時可以指派被統治區的人民擔當勞動服務的工作,古利奈的西門,他是從鄉下來到耶路撒冷要參加逾越節活動,就在路邊與眾人一起觀看這場鞭打受刑人扛十字架的隊伍路過時,怎麼想也沒有想到會被羅馬兵丁臨時強迫他來替耶穌基督背十字架赴刑場,這絕對不會是他所願意的事,擔心自己會受到連累外,現場若是有他的親人看見而誤會,傳言下去那就甚為難堪。他被逼背起耶穌基督十字架,看起來像似倒楣極了,但他卻在替耶穌背負十字架赴刑場之後而信耶穌,且成為後來早期基督教會裡相當活躍的份子之一,他的一個兒子名叫「魯孚」,「請問候魯孚;他是主內一位傑出的工人;也問候他的母親─她一向待我像自己的兒子一樣。」(羅馬書16:13)使徒保羅稱讚他的兒子是一位在福音事工上很傑出的傳道者,而西門的妻子則是對待使徒保羅像自己的兒子一樣,這恐怕也是當時羅馬政府和猶太人領袖所意料之外的事。
到底耶穌被判釘死十字架之刑的真正原因:
從猶太人的角度來看:
一、他嚴重違反猶太人看為神聖不可破壞的摩西法律。他在安息日醫治病人,才引起猶太人宗教領袖的怒氣,耶穌違背安息日的誡律不是一次,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犯,且是屢勸不聽。使他們忍無可忍,決定要將之除掉。「那些法利賽人從會堂出來後立刻和希律黨人商量要怎樣對付耶穌,殺害他。」(馬可福音3:6)
二、他公開譴責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稱他們為偽善的人(馬太福音23章),並且將他們貪污的事當眾揭開,使這些宗教領袖的形像遭到嚴重毀損。
三、耶穌進入耶路撒冷聖殿推翻那些生意人的桌櫃,並將他們驅逐出去的事件看出來。聖殿是屬於祭司的管轄範圍,耶穌這樣的當眾指責,簡直是令祭司階層的人無顏面對群眾。公開指責宗教領袖「聖經記載上帝的話說:『我的聖殿要作萬民禱告的殿』,你們卻把它變成賊窩!」(馬可福音11:17)。賊窩,意思是指欺騙、偷竊的地方。「祭司長和經學教師聽見這話,就想法子要殺害耶穌。但是他們怕他,因為群眾都欽佩他的教導。」(馬可福音11:18)
從羅馬政府角度來看:
一、耶穌很有群眾魅力,他所到之處都有群眾擁擠著,甚至多到會彼此踐踏(路加福音12:1),而這一點正是羅馬政府最擔憂的地方,在希臘的亞歷山大大帝征服了巴勒斯坦地區,其後由敘利亞的塞琉古王朝接管。主前186年,塞琉古四世在位時,開始強迫猶太人拜偶像、接受希臘文化、禁止割禮和守安息日等,導致不少猶太人殉道。安條克四世於公元前169年至168年入侵埃及的托勒密王朝,後因羅馬干涉而被迫撤出。之後,安條克四世在返回敘利亞途中,鎮壓了猶太人的一次暴亂,並洗劫當時的耶路撒冷聖殿,一萬多猶太人淪為奴隸。安條克四世企圖把猶太人希臘化和將耶路撒冷聖殿用於祭祀宙斯,結果馬加比家族領導猶太人發起了馬加比家族起義(Maccabean Revolt)。結果於主前165年,成功以游擊戰奪回耶路撒冷聖殿和使猶太地區免於希臘化,並取得了相對獨立,由非大衛家系的祭司兼作君王。而耶穌時代在羅馬帝國統治之下的巴勒斯坦地區,也是經常發生猶太人叛亂的事件,為了要安撫猶太人,羅馬政府還曾經撥出龐大的經費擴建耶路撒冷聖殿,也為他們蓋會堂提供聚會之處(路加福音7:5),尤其是特別允許猶太人有耶路撒冷聖殿裡的法律「自主權」,但猶太人顯然並不領情,叛亂的事件依舊頻繁。所以耶穌因為擁有許多群眾,使羅馬政府甚為擔憂、不安(路加福音9:7),若是不早日除掉,恐怕後患無窮。
二、來自猶太人領袖的壓力,使羅馬政府優先考量的是政治利益,而不是社會公義。為了要剷除耶穌,猶太人領袖想盡一切辦法要誣陷他罪名,也從宗教層面設計圈套,「祭司長和全議會設法找假證據控告耶穌,要置他於死地,雖然有很多人誣告他,但是找不出證據來。最後,有兩個人上前指稱:「這個人說過:『我能夠拆毀上帝的聖殿,三天內又把它重建起來。』」以及「大祭司再一次對他說:「我指著永生上帝的名命令你發誓告訴我們,你是不是基督、上帝的兒子?」(馬太福音26:61、63)控告他要拆毀耶路撒冷聖殿以及褻瀆神,但他們沒有判處死刑的權柄,只好藉著彼拉多來判處耶穌基督的死刑,從政治的議題上著手「成群的人都起來,把耶穌押到彼拉多面前,在那裏控告他說:「我們發現這個人煽動我們的同胞,反對我們向皇上納稅,又自稱是基督,是王。」(路加福音23:1-2)。這樣的罪名,在當時是必死無疑。為了要加強他們控告的力量,他們甚至警告審問的羅馬總督彼拉多,「…你釋放他,你就不是皇上的朋友!誰自命為王,誰就是皇上的敵人。」(約翰福音19:12),這樣的聲音勝過了羅馬政府向來被稱讚的法律尊嚴。就像馬可福音作者所說的,彼拉多很清楚這群猶太人領袖會將耶穌基督移送到他的法庭,是因為出於嫉妒,而不是因為有甚麼罪名。
就這樣,耶穌終於被判死刑,且是釘十字架上之刑。
耶穌甘願受難
他們極盡所能的羞辱上帝僕人的事,可從先知以賽亞在描述上帝的僕人之遭遇時,所寫的詩歌,他說:「我任憑人鞭打我的背,拔我的鬍鬚,吐唾沫在我臉上;我忍受人的侮辱。」(以賽亞書50:6)
當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大家繼續在羞辱他,包括了民眾,和陷害他的那些宗教領袖們。他們如同魔鬼般嘲弄著耶穌基督「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他,彼此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那和他同釘的人也是譏誚他。」(馬可福音15:31-32)連希律都想要看耶穌基督再次顯個神蹟給他們看,但耶穌基督並沒有這樣隨著他們呼喊的聲音起舞。因為他很清楚知道上帝的旨意,因此,無論大家怎樣諷刺、譏笑他,他都沒有改變態度,他聽從上帝的旨意。
他受盡一切的羞辱、折磨,所有的這些都只為了一件事:是為了我們的罪,他承擔了所有的過犯。「為我們的罪惡,他被刺傷;為我們的過犯,他挨毒打。因他受責罰,我們得痊愈;因他受鞭打,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像一群迷失的羊,各走自己的路。但我們一切的過犯,上主都使他替我們承當。」(以賽亞書53:5-6)
保羅在《羅馬書》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上),所謂永死就是與神永遠地隔絕。因為罪我們不能進入神的國,那怎樣才可以跟神和好呢?人不能靠自己脫離罪,所以必須有人代替我們承受罪的刑罰,那便是主耶穌基督。
「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14) 耶穌基督本是神,降生為人後,是完美、無罪的人,就像猶太人獻祭的無瑕羊羔,祂承擔我們的罪,為我們死,使我們的罪能因祂流的血得到潔淨,成為無罪的人,恢復與神的相交。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3-24) 耶穌的死成全了公義,也顯明了神的慈愛 — 人可以因信耶穌基督而白白得到祂的救恩。你曾因自己的軟弱、過犯而耿耿於懷,像背負重擔無法脫身嗎?耶穌既為我們死,便沒有什麼可以阻隔人與神。向神認罪,藉著主基督,祂必赦免你的罪。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羅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