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3 16:46:07加恩教會

基督徒面對民間禮儀(一)-婚禮

基督徒面對民間禮儀()-婚禮

  民間禁忌多,婚禮的禁忌格外地多。單就幾個基督徒較容易忽略的或較分不清的來作說明。

民間婚嫁禁忌,

為何4-9月禁止嫁娶?

1.4~9月表面是凶多吉少,實際上是配合農忙與節氣變化。俗語說:「四月死日、五月差誤、六月娶半年、七月取鬼某、八月娶土地婆、九月狗頭重。」四與死的音接近,被認為不吉利,五與誤的音接近,被認為容易出差錯;這是甚麼道理啊,只因音接近就連想會帶來不吉利,華人的聯想力也未免太豐富了!六月是一年之半,聯想娶了半年的配偶,擔心婚姻過程會中途出狀況會離婚,所以六月也為不好。農曆七月是民間的鬼月,怕娶到鬼妻,當然不可行囉!八月應該是好月吧?不!不!不!八月是祭祀土地公的日子,選這個日子來結婚,萬一不小心娶到一個跋扈、器量小有如「土地婆」個性的女子回家,那豈是一個慘字可言。那麼九月如何?「九」台語的音是「狗」,狗頭多煞氣,加上九月降霜,這「霜」字與「喪」諧音接近,被視為不吉利。以上這些理由都過於牽強,基督徒在主裏只要大家方便「每天都是好日子」,沒有任何禁忌,也沒有繁文褥節。因為,日子是為人所設,人不是為日子而造的。

2、戒子戴一半不要戴到底,才不會被壓落底。

許多習俗都在防範如何才不會被壓落底,如:戒子戴一半,踢新娘轎(下馬威);新娘偷踩新郎的鞋子等等,無非都是出於小信。結婚應以互愛和互信為基礎,這些試圖壓制對方的心態與作法,只會破壞婚姻的和諧,基督徒不宜仿效;反要破除這些劣俗、陋習,讓婚姻建立在互信互諒的基礎上!

 

台灣傳統婚禮內容及文化意義

六禮分述如下:

一、 納采

進行婚禮的第一件事是納采。當男方欲與某女方合婚時,遣使者即媒人傳達求婚之意。

二、 問名

男女當事人的八字(出生年月日的時間配合干支),並職業等家庭背景,皆藉由媒婆來做為雙方交換資訊的橋梁,然後男女兩家分頭將八字找相命師,並放在自宅正廳的神佛前三天,以卜其吉凶。

三、 納吉

八字合算的結果,雙方如無相剋之處,男家則請媒人至女家回報,並商洽訂婚條件。

四、 納徵

納徵(俗稱大聘或大定),相當現代的下聘禮或過定,女方接受此聘禮,則婚約已定。

五、 請期

男女經過納徵下聘禮後,婚姻已完全成立,於是請求完婚的確定日期,覆請女方鑑定。

六、 親迎

新郎親自前往女家,迎娶新娘以歸。

 

傳統「親迎」婚俗之過程及其意義

 「六禮」之中,前五道程序都是男女雙方各自獨立的狀態上運作,目的在為最後一道程序--「親迎」作鋪陳,完備了親迎,婚姻關係成立,婚姻的功能與目的才啟動,男女雙方以其原屬家庭之間的權利與義務才實質生效,這意謂關係、角色的解構與重組後將面臨許多挑戰與冒險

  親迎的過程多樣、程序繁複,此外,男方至女方迎娶前、後的禮俗,即「請期」之後的程序,包括挽臉、拜堂等,也富含重要象徵意義,茲分述如下:

一、 親迎前的準備

(一) 挽面

古時認為額頭廣大才有好命運,「挽面」要請「好命人」即父母健在,運勢又好的婦人來做。

(二) 安床

依雙方八字、風水來做安排,安床後必須「拜床母」,祭拜守護兒童的床母,主要用意是讓夫妻睡的安穩,之後,將來「生子好育飼」(台語),同時,新房內的佈置相當講究,在米甕上置放紅龜、發粿象徵「長命百歲」與「年年發」,而米甕本身貼上紅紙且內裝滿白米,代表豐衣足食。

(三) 食姊妹桌

女家在結婚出發以前,要與父母兄弟姊妹一起吃飯,表示離別,在進行這種惜別宴時,兄弟姊妹都要在席間說些和菜色相稱的吉祥「好話」,祝福這位即將出嫁的新人婚姻美滿,生活幸福。

(四) 拜天公

又稱「謝神」,感謝神明的保佑,得以到了結婚成家的時刻。

 

「親迎」過程之概述

迎娶前,新郎須洗雞蛋水、上頭儀式準備娶親;新娘亦洗雞蛋水梳妝待娶,其迎娶的喜車以雙數為主,至新娘家的巷口,鳴炮通知喜車將到,童子(男、女皆可)前來請新郎下車,「好命人」拿出轎前圓及各項禮物讓女方祭祖,男女雙方在女方家拜神佛祖先後,請眾人吃湯圓,「吉時」到,新娘拜別雙親,雙親臨別叮嚀,之後父親(或母親)為女兒蓋上頭紗,並將女兒送上喜車,好命人在新娘頭上覆蓋八卦米篩直上禮車,喜車出發前新娘放下扇子,俗稱「放性地」。

  回至男家後,一樣由童子捧柑桔二顆請新娘下車,新娘頭覆米篩下了喜車後,好命人前導施緣粉,並叮嚀忌踏門檻,入過門檻後,還需「踩碎瓦片」、「過火爐」,之後於「吉時」進入洞房,此時男家燃炮,新郎新娘進入洞房,兩人並肩坐在舖有一條新郎長褲的兩張椅子上,舉行「坐財庫」、「合巹」的儀式。

接著請出廳,面向外拜天地,面向內拜神明、祖先,接著向男方親人、長輩敬茶,長輩則以紅包壓茶甌,通常親迎完後,男方會宴請眾親友,一起分享成婚之喜。

 

迎親儀式

() 雞蛋水

新郎新娘在迎娶前,男女雙方各自將煮熟的雞蛋吃完,然後將蛋殼放入洗澡水中,以此水淨身,再穿上全新的白色內衣褲和結婚禮服,梳妝打扮,準備迎娶,表示「脫胎換骨」之意。

() 米篩、黑傘

避邪之功用,以防鬼魅來侵害,但是新娘若有孕在身,民間宗教認為「米篩」其諧音有流產的意思,為避免不吉,因而改以黑傘代替。

(三) 講好話

依照婚禮的程序,由媒人、好命人、賓客,加以誦說一連串的禁厭語、祝福語、四句聯,以渲染熱鬧氣氛,並給予有喜事人家及當事人適切的祝福。

(四) 轎前圓

通常是如碗大般的湯圓,上面灑了點糖粉,與男方的迎娶隨行,到了女家後,就將它拿到供桌上祭祖,祭完女家祖先之後,再拿到女家的米甕上象徵性的擺一下,然後再原封不動的隨新娘轎回到男家,俗稱「圓換圓,雙邊圓」,而轎前圓上面的糖粉,則是希望新人婚後能如蜜糖般的甜蜜。

(五) 上頭

依古文來看,上頭的意思,男女成年之前,請長者分別為適婚兒女行成年之禮,梳理頭髮為成年人的髮式,由此可見,代表著進入成人的階段,故有些地方將「結婚」稱為「做大人」。

新郎、新娘分別由「好命人」從後面來梳頭,並口念好話祝福,接看新郎、新娘各自祭拜於於廳中祭拜天公、家神、與公媽,祈求婚姻蒙福,最後端茶父母致敬,藉以感謝養育之恩,之後準備迎娶事宜。

(六) 鞭炮

有告知、歡迎、制煞之功能。當迎親隊伍於出發的時候,先燃鞭炮,然後在快抵達女方家時須再燃放一次,通知女方,迎親隊伍快到了;等到新娘禮車到達女家門口,女家以燃炮相迎。

(七) 摸橘/桔子

當迎親團隊至女方家與回男方家時,由童子手捧禮盤,端兩個橘子來迎接,並請新郎摸後下車,其橘與吉祥的吉同音,來象徵祝福婚後吉祥順利之意。

(八) 蓋頭

有幾種含意,第一是「遮羞」,新娘所遮的「羞」是處女的嬌羞,是與異性接觸的心理反應,而不是違禮的羞恥,48第二是「避邪」,以防邪魔侵害,第三是「純潔」,因婚俗西化原因,頭紗顏色以白色來替代,象徵純潔之義。

(九) 哭好命

新娘上禮車前,須放聲啼哭,以示好命。

(十)丟紙扇

新娘上轎或上車坐定後,鞭炮一響,新娘將扇子丟下,以表示「放扇,不相見」,從今以後,身分已經不一樣了,另外,也有把一些不好的習慣都停留在自己的娘家,不跟著帶走。

(十一)潑水

俗謂:「嫁出去的女兒,像潑出去的水」,潑水難回之意,須慎重去面對與經營。

(十二) 過烘爐火

過烘爐火意謂著消除邪魔、去除污穢之意,火亦具有光明、溫暖之功能,來象徵女子必能旺夫益子、夫妻熱情如火,此外,爐火內以炭生火,其「炭」與台語「湠」音同,衍生為「繁衍、生殖」,期待生生不息之意。

(十三)踏瓦片

象徵入門後將一舉得男的決心、傳宗接代的意思,另外也有人在瓦片下放置箍桶篾,成為新娘八字破月的破解之道,解決新郎新娘八字相剋的禁忌,意思就是踏過瓦片之後,箍桶篾能將破瓦再復圓,夫婦雙方就能相親相愛,白首偕老,算是一種制煞的步驟。

(十四)拜堂

結婚後,新娘成為夫家家族一員,所以要拜列祖列宗,並夫妻交拜,以示以禮相待、鄭重其事,同時,意謂著結婚不只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更是歷代祖先、家神,都一起見證、參與,並期待得到祖先、神明的保佑,也是一種人與超自然建立關係的象徵。

(十五)挑蓋頭

又稱為「揭頭紗」,此舉代表新郎惟一的權利,其他的人是不能染指的。

(十六)合巹(讀 緊)

指新夫婦在新房內共飲合歡酒的意思,又稱「飲交杯酒」,另外,也有人則用湯圓,象徵甜甜蜜蜜、同甘共苦,來取代飲酒的習俗。

(十七)坐財庫

新郎新娘進入洞房,兩人並肩坐在舖有一條新郎長褲的兩張椅子上,其長褲裡裝有銅幣或紙紗,而「褲」與「庫」同音,所以俗稱:「坐財庫」,意即期望新人能擁有豐富的錢財,亦期待:「尪某穿共領褲。」,同心協力之意。

(十八)食新娘茶

由較知禮數的長者為新娘介紹其他男家的親族(以長輩至親為先,然後,新娘同時一一獻茶,此舉也是為了讓新娘能盡早融入男方家族之意。

(十九) 壓茶甌(讀 噢)

在新娘茶的儀式中,受茶的人要說些吉祥話並給紅包,稱為壓茶甌,新娘也要準備禮物回贈,以示禮上往來。

  很多的象徵意義,不外乎真的希望人性能夠改變得更好但在務實的婚姻生活裡似乎是王子與公主從此之後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一般的童話故事許多的磨合需要有教導與對話

 

 

以《教會禮拜與聖禮典手冊暨解說》來分述與探討:

一、 序樂: (新郎新娘入場,會眾起立)

預備會眾參與禮拜的心。

二、 宣佈:

在這個程序裡,提醒著整場禮拜的開始,即是呼籲大家共同敬拜上帝之意。

一旦新郎新娘、會眾和婚禮相關人員進入會場,由掌控整場禮拜儀式進行的「司會」來宣佈婚禮開始。

三、 吟詩:

宣佈完畢,司會請全體會眾一同唱聖詩,獻給上帝。唱詩可使人更積極參與禮拜,更是人表達對上帝的情感的方式之一,依聖禮典的建議,可觀察到以「稱頌」、「祈求上帝美好攝理、賜福為主」。

四、 祈禱:

祈禱是人與上帝建立關係的重要話語與上帝溝通的重要方式,以求得上帝的垂聽與成全,司會領導會眾禱告,之後會眾一起同聲開口說:「阿們」(「出於誠心」、「實實在在」之意)。

五、 讀經:

司會或是男女方親友到台上讀基督教婚姻有關的聖經。

六、 吟詩:

司會請全體會眾起立,一同吟唱聖詩。

七、 教訓:

  牧師依聖經所教導之婚姻觀來做分享與勉勵,提醒新人忠心履行夫妻相愛、同甘共苦的責任義務,建立基督化家庭,並榮神益人。

八、 誓約:

  在上帝、眾人見證下立約。證婚牧師請新人互牽右手,並請藉由問答、宣讀誓約方式來進行,其誓約通常涵蓋三個元素,包含婚姻是上帝所配合之確信、接納對方之意願,以及遵行基督信仰之婚姻、家庭觀之重要性。

九、 宣告: (證婚牧師可舉右手莊重宣告)

  證婚牧師舉起右手,以示莊重,並傳達祝福之意。在新人及會眾面前開始宣告彼此之間盟約的成立。

十、 祈禱: (新郎新娘也可以跪下)

  由證婚牧師引導會眾向上帝祈禱,懇求上帝鑒納新人的誓約,施恩賜福他們的新家庭,以及新人前方的道路。

十一、 揭面紗:

  新郎新娘面相對,證婚牧師請新郎掀起新娘的圓紗,其程序應不是如傳統宗教認為蓋頭的用意是為了保持少女的羞澀所做的遮羞,或是防止惡鬼、兇煞的防範措施,其白色面紗有純潔之意,來象徵新娘於婚前之純潔之身,唯有一起於上帝面前見證下,並宣誓而成的丈夫,才有權利來做「掀頭紗」之動作,雙方得以邁入聖經所說之「一體」之境界。

十二、 交換信物

  新郎新娘互相交換信物,通常是戒指,若新人已經在結婚禮拜前的完成互戴戒指之儀式,結婚禮拜可省略交換信物(戒指)。

十三、 謝詞

  雙方父母、親戚推派一人為代表向所有會眾,針對大家從四面八方聚集而來的見證與關心,來表達感謝,並邀請親友參加婚宴,分享喜樂。

十四、 頌榮

「願此刻榮耀歸於父、子、聖靈三位一體的上帝,從今直到永遠」之意。

十五、 祝禱

  牧師替眾人向上帝祈求賜福,這裡的禱告不只是為新人禱告,也為雙方家人及觀禮的會眾禱告。

十六、 答禮:

牧師請新人轉向會眾,向所有與會眾鞠躬答禮,感謝大家的蒞臨。

十七、 殿樂:

會眾起立,新郎、新娘在大家的祝福下退場。

 

1.基督徒敬祖的做法

一、婚禮

  中國的傳統習俗中,結婚當天新郎、新娘在祠堂(或神主牌)前會有拜堂的動作,即由母舅或長輩點燭燃香,祝福新人並稟告列祖列宗這門親事,再由新人向父母及男方尊長行拜見禮。只要新郎、新娘兩人或其中一人是基督徒,均應該事前就此一部份如何進行和雙方家人達成共識。

實際作法:

() 若雙方家庭同意婚禮全程在教堂進行,則毋需拜堂。在教堂婚禮中,新郎、新娘在結婚儀式完成之前,可以安排向對方的家長獻花、擁抱或送禮來感謝父母的養育之恩。

() 若依中國傳統的結婚程序,新郎迎娶新娘進入家門後,可由牧師或同為基督徒的長輩主持新婚禮拜,程序如下:

A. 開場

B. 禱告(請天父賜下祝福)

C. 新人姓名登錄祖譜

D. 會見男方長輩

E. 接受親友祝福及勸勉

() 若雙方家庭堅持依傳統習俗,基督徒應稟持不向偶像祭拜的原則,視狀況以鞠躬或獻花等方式取代拿香祭拜祖先。

基督教婚姻觀的探討

 基督教婚禮不似傳統親迎儀式之繁瑣,以基督信仰的觀點,婚禮不但是新郎與新娘之間的立約與承認,也是上帝所設立的規範。所以,除了人際關係的營造,也具有回應上帝的神聖意義,故此,婚禮以「禮拜」的方式來呈現,意謂著上帝與人的見證之下,所完成的婚姻。馬丁路德更是將婚禮視為上帝運行的記號。

 「禮拜」的字義,「禮」字表示向神藉由動作來敬禮、敬拜的意思,故禮拜之涵意,簡言之就是敬拜上帝,其目的即是人的靈與神的靈之接觸、相遇,通過相遇,把內心對上帝的態度經由情感,藉著動作的表現流露出來,將自己(新郎、新娘、會眾)交託、委身並順服在上帝的面前,同時,也藉由禮拜的模式,提醒男女雙方以為愛聯繫的全新關係,且在婚禮進行中,不單止新人彼此立約,會眾也立約支持他們,如此的婚姻、家庭不但是上帝國的縮影,更是預嘗上帝國的滋味,也是一種很有啟發性的教導。

 

基督教婚姻儀式的內涵與關切

婚姻是個神聖的契約

 婚姻關係牽涉男女雙方的承諾與意願,猶如契約中兩造雙方的關係。基督教婚禮是在上帝面前誓約,除了屬於人的契約性質外,又增添了神聖的誓約--聖約的意涵。「契約」是透過雙方當事人的協議,行成確保權利與義務的規範、準則,包含相互承諾之重要元素,而「聖約」指的是上帝與人之間所建立的約定,即以上帝作為見證與擔保,確保雙方忠誠履行,其兩者最大不同之特點在於,「契約」重視人與人之間的契合,而「聖約」則包含人與上帝之間,宗教情感、忠誠的實踐,故婚禮儀式中的誓約程序,由證婚牧師詢問新郎新娘的第一句話:

「妳/你確信這個婚姻是上帝所配合的嗎?」,即再一次讓新郎新娘藉由這句話的宣示,於世人與上帝的面前,承認這段婚姻的神聖不可輕忽的重要性。由此可見,以信仰為根基的婚姻,並非只是自我性慾安頓的功能,當彼此雙方激情退去後,隨後形成了另一場悲劇,而是需要承擔雙方履行宣誓後的責任,同時,亦以延續夫妻雙方與上帝之間的聖約之態度來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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