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主做一點事
為主做一點事
「無論做甚麼,你們都要專心一意,像是為主工作,不是為人工作。」(歌羅西書3:23)
這段經文是教會走向成熟階段的過度描述。耶路撒冷的教會從一小群的人迅速地發展到成千上萬的人,大家互愛互濟,一心一意共度屬靈新生活,受城中居民的敬愛。不過人數一多,原來鬆散的組織加強,添上大家對外傳福音的心日益迫切,使徒又有更重要的任務執行,需要專人代表他們管理日常事物。
在這種特定的環境下才出現了:「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這不是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糾紛,因為這些人全都是猶太人。這裏很清楚地說,他們是「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他們是指分散在外邦而習慣用希臘語言的猶太人。在五旬節時,他們信了耶穌,其中是很多還鄉的猶太人,故此他們定居在耶路撒冷,但在教會裏卻與本地猶太信徒產生隔閡,尤其是本地猶太人視外地同胞為「二等百姓」。
教會中會有很多裂口,但上帝決不會容許撒旦繼續在裂口上布散異端,上帝會按著他的大能揀選出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站在這裂口上「管理這事」。用寬容、和平、忍耐、饒恕,「一切山谷都要填滿;大小山岡都要削低。彎曲的路徑要修直;崎嶇的道路要剷平。」(路加福音3:5)
在此,我們需要對「執事」(diakonos)這個詞加以解釋。「執事」的希臘文字源,不僅僅指那七個人,也通指使徒。使徒也是執事,如保羅說:「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僕人),為 神奧祕事的管家。」(林前4:1)執事,英語中這個詞意即「服事」,「伺候」就是指事奉的人。這個職分是指,一是服事「道」,一是服事「飲食的事」。『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 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使徒行傳 6:2)』打戰和後援都是同樣重要。
總之,既被揀選,不論是做聖工或做事工都是做在主身上的工作,都是服事,伺候神的人,就當有具備服事神的要求。
首先保羅強調: 「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裏。」(提摩太前書 3:6)。換句話說,事工在於生命影響生命,也怕他迷失在自己不懂的職分上。先做門徒就是指在信仰上有了很深的造就和栽培,對生命裏的得救、重生、悔改、事奉已有了一定的瞭解。在信仰和靈性上有一定的深度。耶穌在《馬太福音》講管家的條件是:忠心和見識。只這兩點就需要服事的人好好裝備,若你不明白所做的是說明你的事奉不但會給別人帶來虧損,還會阻擋神的工作。
其次,靈性渴慕之人。《使徒行傳》中描述了很多人因聽見使徒們所宣講的道而心裏火熱,「就把田地賣了,價銀拿到使徒那裏」,作忠心跟隨主的門徒。這些人具有渴慕主的奉獻精神,只有在這種渴慕下,人才會放下驕傲、自私的態度,以奉獻表示主裏互愛和對團體的歸屬感,奉獻是信仰生命,每個人的程度是不同的。但這是初期教會信徒自願凡物公用,合一的美好見證。
第三,人格特質上「…第一是純潔,其次是和平、謙和、友善,充滿著仁慈,能結出豐富的善果,沒有偏私,沒有虛偽。」(雅各書3:17)。這些智慧的表現是服事必須具備的條件。這些都是為那些服事主的人定下了靈性和道德的要求
※ 只要是與神有關的,沒有一件是小事。─ 戴德生
※ 不要讓我們有更大的事工,超過了我們生命的度量。─
宣信
※ 事奉的大小,總要以信心和個人與神交通的程度為標準。─
達祕
※ 許多人在屬靈的道路上,不能按步就班,一直前進,原因也就在這裏:輕看自己的一點力量,必待大有能力才去作工。似乎是小的感動、小的能力,便消滅不顧,只等候大的,忽略了小的。結果在小事上不忠心,主也不託以大事管理。
允強是一位信主不久的青年,在某電子廠負責清潔的工作,雖然信主時日尚淺,但十分渴望事奉主。某主日,牧師講道說到每一位神的兒女都是神家的一份子,家庭內每一個成員都有其獨特性。你要找出自己的恩賜事奉神,不要作一個懶惰的兒女。允強聽了之後很不安,因為他實在找不到有什麼恩賜,自問學識淺薄,那有機會事奉神呢?於是他去找牧師。牧師知道他的苦惱之後,想了很久,問他日常的工作是什麼。他說是做清潔。牧師說,若他不介意的話,不如每禮拜負責清潔禮拜堂的洗手間。允強問:「這是為神工作嗎?為什麼聖經沒有提到這是恩賜之一呢」?牧師打開馬太福音廿五章40節說:「只要我們作的是作在別人身上,都是事奉神的工作」。於是允強每禮拜歡歡喜喜的忠心為神工作,將地方洗擦乾淨。
這和那些在教會有事奉的弟兄姊妹,包括主日學教員、司琴、詩班、招待的、收奉獻的、寫通告的、錄音的,在天上的賞賜是一樣的。
慕迪講過一個故事:有一個人,乘船橫渡大西洋的時候,暈船極為痛苦,整天躺在艙內。有天夜裏,他聽到外面喊:“有人掉在海裏了!”他心有餘而力不足,無法幫助;但他想:“至少我可以把我的燈放在船艙窗孔上。”於是掙扎著起來,把燈籠挂在那裏。第二天,他聽到那個墜海的人獲救以後對人說:「昨夜,在黑暗的水中浮沉,最後力盡下沉;忽然,有人把燈放在窗孔上,照出來的光,使救生船上的水手,看見下沉前我伸出來的手,就伸手把我拉上來。」查門先生是慕勒的朋友。有一次,人問他說,「你是不是勸初信的基督徒要為主作一點的事呢?」他說,「不,我是勸他們要為主作一切的事!『無論做甚麼,說甚麼,你們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上帝。』(歌羅西書三:17)。
克魯克太太寫道:「我十一歲時,有一天哭著回家,因為在教會的節目裏,老師派我扮演一個小角色,而我的同學卻扮演大角色。母親冷靜地把她的錶放在我的手心裏,她問我:『妳看到甚麼?』我答道:『金錶殼、錶面和指針。』母親把錶背打開後問我同樣的問題,我看到許多小齒輪和螺絲。母親說:『這個錶假使缺少這許多零件的任何一件,便不能走了。即連那些妳幾乎看不到的零件,也是一樣重要。』母親的小教訓,使我畢生過著更愉快的生活,因為我知道即使去做不可能被人讚賞的『小事』,也是很重要的。」
事無分大小,凡屬神要你做的,你應當盡力去把它做好。神的僕人啊,我們將來到神面前去才不會抱愧蒙羞,在基督的台前坦然無懼,無可指責地接受神在基督耶穌裏為我們預備的冠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