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手重撫(馬可八22-26)
「妙手重撫」是1978年出版的好書,作者是一位牧師Keith Miller(凱斯‧米勒)作者曾經是一位公司的主管(CEO),在工商界服事十年後因聖靈感動獻身成為傳道人,神學院畢業後在教會服事。但是在牧會期間他並沒有感受到起初被乎召獻身的興奮和熱情,反而被一些傳統思想束縛。上帝的憐憫,經歷靈命的更新後,重新看見上帝的心意,調整他的錯誤思想,使他重新得力,在牧會的事工上看見上帝的榮耀。
Keith Miller自己在書中談到一段與家人的關係,讓我很感動:Keith Miller 是一位生活嚴謹、認真,對自己的要求很高的傳道人。他很注重虔誠生活,屬靈的操練,每天早上四點起來靈修、禱告、讀經,希望把自己塑造成為屬靈的模範。有一天清晨當他在書房靈修,他的四歲小女孩也醒來,看見爸爸偷偷摸摸到書房,所以跟在後面探個究竟,結果吵到爸爸靈修,讓爸爸不高興,大聲斥罵女兒。小女孩覺的很委屈,回到媽媽的身邊哭訴。米勒在書房聽到他太太對女孩說「不要去吵你爸爸,他正在學習做一個好基督徒」(He is learning to be a good Christian)。當米勒聽到太太的一番話,感到非常的諷刺和羞愧,難到學習虔誠需要破壞與家人的親密關係嗎?他在書中坦誠談到他在信仰生活的盲點,求主耶穌再一次的醫治。所以他引用了馬可福音八章22-26節耶穌醫治一位瞎子的故事表達他的信仰經歷和歷程(此書的原名:第二次的醫治 “The Second Touch” )
基督徒需要不斷的更新
在我們的印象中,耶穌是一位全能的主,但是馬可福音所記載醫治瞎眼的故事顯示並不是一次完成,需要第二次的醫治。馬可並非刻意貶低耶穌的能力,卻是表明他自己的信仰經歷,告訴我們信仰生活要不斷的更新。保羅說:「人若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新造」的原文是「逐漸的形成」。如同
這段經文中有三個問題要探討:
l 耶穌爲什麼要把瞎子帶到村外去醫治?
耶穌每一次行醫治的神蹟的狀況都不一樣,有時候在公開的場合,有時在隱密處。同樣是醫治瞎眼的巴底買,情形也不同。我們絕不會懷疑耶穌的能力不夠,才會帶瞎子到村外偷偷的醫治,萬一失敗也沒人看見。
其實,耶穌看每一個人的需要,及他的內心世界和獨特的需要。耶穌的醫治是「個案處裡」,他不會讓被醫治者心理覺得尷尬。例如,馬可第一章記載耶穌醫治長大痲瘋的,看到長大痲瘋的信心「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經上說「耶穌動了慈心,就伸手摸他」。
耶穌了解每一個人的個性和需要,用人可接受的方法醫治。耶穌不管用什麼樣的方法,都在表明上帝對每一個人需要的關心和愛他,神蹟乃在顯示上帝的愛。
l 耶穌爲什麼在瞎眼的得醫治後叫他回到自己的家?
當瞎眼的得醫治,耶穌不馬上說「跟隨我」,去爲我做見證或叫他獻身讀神學院做傳道,耶穌要他回到自己的家,這裡面隱藏很多需思考的教導。自從這人瞎了眼,已經不被家人或村子裡的人接納,顯然失去了與家人親密的關係。耶穌要他回去家裡,不但見證得醫治的神蹟,更重要的是重新建立與家人的關係(包括赦免家人的輕視,及原諒過去的一切)也顯示上帝如何愛他。馬可五章記載耶穌醫治格拉森被鬼附身的人,驚動全村的人。那人要求與耶穌同在,但是耶穌不許,叫他回到自己的家去做見證。
另一個理由,耶穌剛出來傳道,他要完成的工作要按部就班,不是用炫耀的方法,因為耶穌的時候還未到。時機還未成熟,過份炫耀會帶來相反的效果。有時候我們看見神蹟奇事過份誇張,人只注意到神蹟,而忽略了上帝的愛。
耶穌要我們注目上帝的愛,而不是神蹟。神蹟奇事只不過是手段,看到上帝的愛才是目的。
l 耶穌爲什麼要給他第二次的醫治?
有時候耶穌的醫治是「一次完成」但也有階段性的完成。表示許多基督徒的醫治是不斷的。耶穌兩次的醫治不表示耶穌不夠力,而是表示人對領受醫治的坦誠。一個人信耶穌不表明他對耶穌的完全了解。一個人理性上的信主與全人的歸主事不同的層次。「知罪」和「認罪」又是不一樣的層次。認罪、悔改和得饒恕是一貫的作業和程序。「悔改、認罪」是一體的兩面,最後得蒙赦免才完成拯救的程序。「信徒」與「門徒」又有不同的層次,耶穌所需要的是更多的「門徒」,而不是「信徒」或「跟隨者」,因此我們一直強調「做門徒的」的重要性。然而,從信徒到門徒是漸進式,階段性的,不是一蹴可成,這也是信仰的意義。剛信主時對「真理」不清楚沒有關係,但在聖靈的光照和啟示下漸漸的明白,一直到清清楚楚。
以前我對「信靠主」一知半解,頭腦裡知道要信靠,但還是不能完全交託。一直到自己陷入困境,才明白靠自己的力量無用。這一生中最寶貴的經驗就是學習謙卑,才能進到順服,達到完全信靠的階段。
領受靈命的更新、醫治就是要「坦誠」面對自己。如果我們只注意自己的面子,不敢面對現實,面對自己的軟弱,不肯求告耶穌的幫助,醫治的神蹟不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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