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28 22:12:45加恩教會
兩難之間
兩難之間
兩難之間的抉擇,常發生在我們決策上,不論決策適用在對事或是對人上,總是讓我們知道有某一些東西是我們在抉擇的過程中,得捨去的,魚與熊掌有時真難以兼得,為了達到某一目標,總是得放棄另一目標,選擇某一對象就得放棄另一個對象,心中總會有掙扎與不捨,但是最後都還是得去做選擇。
遇見需要去抉擇的過程,常常就是考驗我們所看重、所珍惜、所需求的是甚麼來做衡量,有時抉擇權若是在別人手中,我們也只能靜待答案再做調整,總之因為我們有限的體力、能力、智商、時間..總總都迫使我們必須作出痛苦的抉擇,也許以後會很遺憾的事,或者事後回頭察看時,有時真讓人後悔、難堪、挫折。
甚麼在我的判斷裡是屬於急迫非現在做決定不可的,甚麼是我錯過這次機會,下次不會再發生或是下次不知何時才會再有的機會,甚麼是我可以將計劃往後拉,卻還能夠達到相當的果效,只不過是我得付上更多的代價來完成的,甚麼是我選擇某人之後,就得將另一人完全捨棄的,好對所選擇的人來負責任。
這些裁決權,來自於我們個人的價值判斷,也許還要加上一些的倫理道德、個人偏好等,大的足以影響我們的一生,小的至少可能會讓我們有一絲絲的不適應,總是再考慮到的因素下去做判斷時,謹慎的人總是會給自己留下後路,如果此路不通的話,下條路線該如何走,彷彿是在下盤棋,前前後後左左右右都得給它好好想想,以圖能達到勝利的結果。
我們總會善用上帝所賜的智慧好好去判斷,但是上帝給每人的智慧又是那麼的不同,智慧還有高低之分,有人多有人少,若按照我個人習慣,凡是會影響我生活作息或是往後狀況的就算是大事件,在做決定時,總會加上好多的禱告與等候,如果一個禮拜後還是沒有任何的感動與反應,就照著自己的意思做了,但是往往在做抉擇時,會左右自己抉擇的說起來還是身邊人的感受與期待。
因此,自己是不是能夠照著自己的意思去作,該如何去作,促使以後後悔的機會降到最低,又牽涉到自己的自主性,如果將旁人的意見往外拋,剩下的就是到底希望得到的成果是甚麼來作考量了,對於急性子的人來說,最先能讓自己看到成果的,當然就要先去作,難題再慢慢來挑戰與解決,這還算是明智之舉,免得一事無成。
在有限的時間裡,必須處理的事情很多時,就選擇你所興趣或是能夠駕熟的事,將其他次之同等重要的事,調整自己不要得去要求太過完美,因為外人已經如此要求自己時,自己若不能善待自己,那樣的日子是會很辛苦的,也許所能達成的工作量並非那麼的重要,而是所作出的工作品質才是決定有沒有果效的問題,通通都做,就有可能是通通都作不好。
做事的方法、時間有時是按著我們個人的習性在做變更,除非我們遇見強碰的情況,假使我很累需要的是休息,但是卻有人正需要我去關懷時,是該體恤自己的軟弱,還是該去緊握對方的手,好好的給予肢體間愛的關注呢?是先要將對方擺第一還是自己呢?對方難道不能先痛一下,等自己睡醒後再去關懷嗎?太過疲憊的身子能夠給予對方多少的愛與關注呢?真是兩難的抉擇。
事與人常常都是糾結一塊,很難去作判斷,如果我們很認真在尋求上帝的話,信仰一直都是我們的價值標準,很自然的,我們會去問,如果是耶穌他會如何去作,但是,耶穌終身未嫁娶,聖經裡也沒有說過非婚姻的戀愛觀是甚麼,因此在於兩性上的問題裡,一直都是爭論不已的話題,愛情萬歲?還是忠貞萬歲?雖說上帝常有祂格外得恩典供人們所用,但是能用在這裡嗎?
如果遇見一個心儀的對象,對方雖未婚但是有交往多年的女友,能夠橫刀奪愛嗎?若是把視野放大一點,在天下的男子都還沒死光以前,去尋找屬於又適合自己的人,不好嗎?但是很多善良又放不下的人還是輾轉反側的苦思,奪人所愛是否對的、善的,這樣作對嗎?破壞別人的感情算是罪嗎?就算奪愛成功,勢必會造成另一人的痛苦,作得下手嗎?換個立場,如果是你的愛人,你會願意別人去碰嗎?
不過話又說回來,你所戀慕的對象是個活生生的人,他還是有抉擇權,罪惡感就不該全屬於自己,但是,難道真的就沒有其他的對象能讓你去選擇嗎?你一定要如此的死腦筋嗎?逼到對方必須結婚,在基督教倫理上來看,就算再放不下,我們還是得試著讓自己想開一點。
讓人害怕的就是對方一直不結婚,那樣還算不算不道德,愛是要去爭取來的?愛是要去勇敢表達?時下的價值觀,似乎都是勇往直前型的,先做了再說,但是我們總是活在夾雜著無法擺脫傳統倫理觀所束縛的人,活在時下也真是很衝擊,看到很多的適婚青年總是在情困中徘徊,也總是在兩難之間猶豫著,確實我們就只有短短的幾十年世間的生活可過,教會的人,所考量的總是無法像非信徒的釋懷,總還有許多的價值困擾我們,往往在信仰上尋找,答案或許又非我們所能接受的。
如果我們拿耶穌一生的榜樣來看,對於事情衝突的處理,主耶穌顯得很有超人的智慧,但是在於人能否達到如此的標準,雖說尋求由上而來的智慧是何其重要,但是上帝為甚麼那麼麻煩給人自由意識呢?如果那位你所認為的佳偶,他夠值得你去愛的話,也許他不應該讓你處在倫理與愛情中作抉擇,也許該去抉擇的是他而非是你,如果他真的確定他所愛的,我們就放手讓他飛去吧,如果我們做得到這種程度,也許那才是我們真實的長大了。
往往事情的圓融是靠著經驗而來,年輕的歲月裡,有許多的事總還在摸索的階段,犯錯實在是難免的,就單單考驗著我們如何去看待錯誤,如何學著去成長,一個人總是要靠著那加給他力量的上帝,繼續來奔跑十字架的道路,人生其實可作的抉擇很多,也沒有一條抉擇的路是能夠從今以後完全通暢無阻的,選擇那種就職的行業其實都得付上努力的代價,訓練自己更加堅強有彈性,人生的路走起來或許還有那美好的一片天。
兩難之間的抉擇,常發生在我們決策上,不論決策適用在對事或是對人上,總是讓我們知道有某一些東西是我們在抉擇的過程中,得捨去的,魚與熊掌有時真難以兼得,為了達到某一目標,總是得放棄另一目標,選擇某一對象就得放棄另一個對象,心中總會有掙扎與不捨,但是最後都還是得去做選擇。
遇見需要去抉擇的過程,常常就是考驗我們所看重、所珍惜、所需求的是甚麼來做衡量,有時抉擇權若是在別人手中,我們也只能靜待答案再做調整,總之因為我們有限的體力、能力、智商、時間..總總都迫使我們必須作出痛苦的抉擇,也許以後會很遺憾的事,或者事後回頭察看時,有時真讓人後悔、難堪、挫折。
甚麼在我的判斷裡是屬於急迫非現在做決定不可的,甚麼是我錯過這次機會,下次不會再發生或是下次不知何時才會再有的機會,甚麼是我可以將計劃往後拉,卻還能夠達到相當的果效,只不過是我得付上更多的代價來完成的,甚麼是我選擇某人之後,就得將另一人完全捨棄的,好對所選擇的人來負責任。
這些裁決權,來自於我們個人的價值判斷,也許還要加上一些的倫理道德、個人偏好等,大的足以影響我們的一生,小的至少可能會讓我們有一絲絲的不適應,總是再考慮到的因素下去做判斷時,謹慎的人總是會給自己留下後路,如果此路不通的話,下條路線該如何走,彷彿是在下盤棋,前前後後左左右右都得給它好好想想,以圖能達到勝利的結果。
我們總會善用上帝所賜的智慧好好去判斷,但是上帝給每人的智慧又是那麼的不同,智慧還有高低之分,有人多有人少,若按照我個人習慣,凡是會影響我生活作息或是往後狀況的就算是大事件,在做決定時,總會加上好多的禱告與等候,如果一個禮拜後還是沒有任何的感動與反應,就照著自己的意思做了,但是往往在做抉擇時,會左右自己抉擇的說起來還是身邊人的感受與期待。
因此,自己是不是能夠照著自己的意思去作,該如何去作,促使以後後悔的機會降到最低,又牽涉到自己的自主性,如果將旁人的意見往外拋,剩下的就是到底希望得到的成果是甚麼來作考量了,對於急性子的人來說,最先能讓自己看到成果的,當然就要先去作,難題再慢慢來挑戰與解決,這還算是明智之舉,免得一事無成。
在有限的時間裡,必須處理的事情很多時,就選擇你所興趣或是能夠駕熟的事,將其他次之同等重要的事,調整自己不要得去要求太過完美,因為外人已經如此要求自己時,自己若不能善待自己,那樣的日子是會很辛苦的,也許所能達成的工作量並非那麼的重要,而是所作出的工作品質才是決定有沒有果效的問題,通通都做,就有可能是通通都作不好。
做事的方法、時間有時是按著我們個人的習性在做變更,除非我們遇見強碰的情況,假使我很累需要的是休息,但是卻有人正需要我去關懷時,是該體恤自己的軟弱,還是該去緊握對方的手,好好的給予肢體間愛的關注呢?是先要將對方擺第一還是自己呢?對方難道不能先痛一下,等自己睡醒後再去關懷嗎?太過疲憊的身子能夠給予對方多少的愛與關注呢?真是兩難的抉擇。
事與人常常都是糾結一塊,很難去作判斷,如果我們很認真在尋求上帝的話,信仰一直都是我們的價值標準,很自然的,我們會去問,如果是耶穌他會如何去作,但是,耶穌終身未嫁娶,聖經裡也沒有說過非婚姻的戀愛觀是甚麼,因此在於兩性上的問題裡,一直都是爭論不已的話題,愛情萬歲?還是忠貞萬歲?雖說上帝常有祂格外得恩典供人們所用,但是能用在這裡嗎?
如果遇見一個心儀的對象,對方雖未婚但是有交往多年的女友,能夠橫刀奪愛嗎?若是把視野放大一點,在天下的男子都還沒死光以前,去尋找屬於又適合自己的人,不好嗎?但是很多善良又放不下的人還是輾轉反側的苦思,奪人所愛是否對的、善的,這樣作對嗎?破壞別人的感情算是罪嗎?就算奪愛成功,勢必會造成另一人的痛苦,作得下手嗎?換個立場,如果是你的愛人,你會願意別人去碰嗎?
不過話又說回來,你所戀慕的對象是個活生生的人,他還是有抉擇權,罪惡感就不該全屬於自己,但是,難道真的就沒有其他的對象能讓你去選擇嗎?你一定要如此的死腦筋嗎?逼到對方必須結婚,在基督教倫理上來看,就算再放不下,我們還是得試著讓自己想開一點。
讓人害怕的就是對方一直不結婚,那樣還算不算不道德,愛是要去爭取來的?愛是要去勇敢表達?時下的價值觀,似乎都是勇往直前型的,先做了再說,但是我們總是活在夾雜著無法擺脫傳統倫理觀所束縛的人,活在時下也真是很衝擊,看到很多的適婚青年總是在情困中徘徊,也總是在兩難之間猶豫著,確實我們就只有短短的幾十年世間的生活可過,教會的人,所考量的總是無法像非信徒的釋懷,總還有許多的價值困擾我們,往往在信仰上尋找,答案或許又非我們所能接受的。
如果我們拿耶穌一生的榜樣來看,對於事情衝突的處理,主耶穌顯得很有超人的智慧,但是在於人能否達到如此的標準,雖說尋求由上而來的智慧是何其重要,但是上帝為甚麼那麼麻煩給人自由意識呢?如果那位你所認為的佳偶,他夠值得你去愛的話,也許他不應該讓你處在倫理與愛情中作抉擇,也許該去抉擇的是他而非是你,如果他真的確定他所愛的,我們就放手讓他飛去吧,如果我們做得到這種程度,也許那才是我們真實的長大了。
往往事情的圓融是靠著經驗而來,年輕的歲月裡,有許多的事總還在摸索的階段,犯錯實在是難免的,就單單考驗著我們如何去看待錯誤,如何學著去成長,一個人總是要靠著那加給他力量的上帝,繼續來奔跑十字架的道路,人生其實可作的抉擇很多,也沒有一條抉擇的路是能夠從今以後完全通暢無阻的,選擇那種就職的行業其實都得付上努力的代價,訓練自己更加堅強有彈性,人生的路走起來或許還有那美好的一片天。
上一篇:兩千元
下一篇:從參孫的故事看生命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