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6 09:26:03呂福軒

四季戀【三】

在我二十三歲的春天,我與我的未來女友一起在台北約會到晚上四點;到了我二十三歲的夏天,我與我的未來女友一起互相聯繫,也是我與我的未來女友第二次的約會,而且是在我二十三歲在宜蘭約會到晚上五點;在晚上七點,我帶著我的未來女友去我家介紹給我父母親;在我二十三歲的秋天,我向我的未來女友求婚,我與我的未來女友彼此之間是互相尊重、照應、同甘共苦、無後顧之憂、相親相愛的生活在一起,充滿了我與我的未來女友濃厚的愛情、溫暖和幸福感;到了我二十三歲的冬天,我與我的未來女友一起結婚生子、成家立業,也充滿了我與我的未來女友的幸福感和快樂時光,那是一個長久下來是永恆不變的愛情回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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