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0 06:16:06慕松

學習文法真的很重要嗎?


照片-英文文法1-[網摘]。




照片-英文文法2-[網摘]。




照片-英文文法3-[網摘]。



照片-英文文法4-[網摘]。




照片-英文文法5-[網摘]。




照片-英文文法6-[網摘]。

 

 



 

          

          『學習文法真的很重要嗎?』

 

  閣下若有空,而且還會點電腦操作,麻煩您在電腦上的搜索欄內,填註「英文文法」四個字,按下「搜索」鍵。視窗出現之後,您將大吃一驚,天啊!台灣的英文教學裡,竟有如此繁多的文法書籍提供選讀。這種情形,不知該說是台灣學生的幸或不幸?

 

  「文法」就是語文之法則,學習外國語文若懂文法,學習出來的外國語文中規中矩,其理放置諸國必然可通。不過話說回來,語言只是溝通工具,如果以溝通為學習目的,照理很短時間便可達成。不過,以英文之學習為例:經過長年的觀察下來,國內的外語老師,好像都將英文文法緊抱不放。如果為寫作為目的無話可說,但若為溝通罷了,則這種教學就有點讓學生超過負荷啦。

 

  我很羨慕外國人來台灣學國語,從未見他們把文法放在眼裏。來台三個月亂說一通,很快她就可以上街與人溝通。反觀國人學習外語,光是英文這個課程,自國中讀到高中畢業,每人至少也接觸過六年。可是要他開口說些簡單語句,嗯嗯啊啊半天,恰似鋸了嘴的葫蘆,半聲都吭不出來!

 

  原來我們的學生,學英文只是為要應付考試。老師在講台上敎不到一小段,就會有著不少個要學生特別注意的文法重點。一個句子切八段,段段都有一個文法重點。就算找不到文法規則或重點,老師也會將每個字拆開來,教你這個字是麼詞類,那個字與前一個字有何關聯。

 

  整本英文課本內,紅線螢光密密麻麻,連本來之字句都無法分辨。臨到最後學期結束了,學生們腦海裡所記得的英文,就是那些零零碎碎的單字,以及一些生硬的詞類規則罷了。他們永遠無法去享受到,一個完整句子的優美地方。狀況如此,要他們能夠用嘴巴流利的表達出來,那簡直就是天方夜譚嘛!

 

我們學校的高中英文課程,已經上過了半個學期,學校為增強我們的英文程度,還特地向校外聘請一位,所謂精通文法的老師,過來替我們加持英文功力。這位英文文法老師,平時在某知名補習班開課,八大辭類巨細靡遺,來龍去脈如數家珍,考試抓重點更是一把罩。因此,他在補習街小有名聲。他把我們當作補習班的學生督導,小小錯誤犯他手上,準被唸個半天還得挨打幾板子。

 

他到我校執教還有一段秘辛,此君在補習班之教學嚴厲,甚受班主任與家長之歡迎。但對「阿堵物」無法勘破,所以就栽在它的頭上啦。某次,班上接獲一書局寄來的黑函,說他凶惡的索取暗盤。於是補習班暗中展開深入的調查,果然發現投書所言屬實,所以,暑假大專聯考一過,補習班便不再與他續聘。

 

他在家中賦閒一年多,他的學長我們教務主任得知情況,立刻以私情聘他來學校,教授我們高中之高級英文文法課程。自從他到任後,全班的英文文法,被他批評得體無完膚一無是處。他嫌我們的造句不夠靈活,怪我們介系辭連接詞亂擺。一會兒,又說說我們的動詞時式不對,要不就說我們形容詞張冠李戴。

 

奇怪的是那些被他所嫌的學生,幾乎都是班上的精英份子。他們不論校內校外的英文演講或朗誦,大都是數一數二的風雲人物。對於他的挑剔與嚴峻,如果班上有人提出質疑,他就越是挑剔得厲害。為避開他的報復方式,大家多刻意的躲避以免遭殃。

 

這天上英文課時,班上同學把文法老師的種種,提出來向英文老師述苦。英文老師半帶玩笑的說:「諸位又不是要做莎翁或蕭伯納,文法修辭可以随著英文程度提升,東方人就是喜歡自我束縛,弄個文法來套牢自己。恩師鵝媽媽常說:英文表達不行的人,開口閉口必然提到文法。」他打個比方說:「校門口那家美國人,你們不也和他們混得不錯嗎?他們可曾嫌你們說英語不合文法呀?」

 

說到這裡,英文老師語重心長的接著又說:「語言是交流的工具,文法是寫作的階梯,國內教育往往本末倒置,處處講究文法,要求文法,結果忽略了交流的本意。積年累月下來似是而非,學習外語都變成文法奴隸,動不動,就指說別人說的英文不合文法,怪不得學了十數年英文仍然無法開口!」

 

我們這位英文老師,專精於國際談判,後來成為台灣奧運首席,直至退休為國盡心盡力。西歸道山之日,同學哀傷不以,出殯之日都到現場送行。而他在課堂上的勉勵,至今猶是我們教導後輩之範本。

 

第二天,班上連著兩堂英文文法課程。第一節上課他老兄在台上,口沫橫飛,足足訓誡了我們半堂課。他指摘我們不會運用文法,還特別警告我們說:「如果再不注重文法,考不上大學將會後悔莫及。」他越訓越激動,一付恨鐵不成鋼的神色令人動容。

 

休息鈴響,班長喊口令休息十分鐘。這時有四位,在校門口美國家庭打工者,聚會商議,準備對文法老師來個惡作劇。他們急想印證英文老師說過的話:「強於一端,必有弱的一端」這句話,因此,大家聚精會神躍躍欲試。

 

上課鈴剛響過,文法老師進入教室,二話不說,站上講壇就在黑板上寫下幾個例句。寫完他將課本往講桌上一放,唏哩嘩啦開口講起文法的重要性。話剛講到一半,首位同學開始發難。他用英文向老師發問,老師錯愕瞬間,接著便嗯嗯啊啊半天,這才要那位同學用國語發問。

 

  接著第二位更高竿,他先用緩慢而簡單的英文發問。文法老師左一句右一句的,吱唔回答半天窮於應付。第三位存心刁難,他用洋涇邦英語詢問,這下老師句句聽懂,不知不覺的也用洋涇邦英語回答。時間經過約十多分鐘,第四位同學舉手想發問,老師却匆匆下令,提早下課讓我們自習。

 

  文法老師向校長提告,說我們不用心上他的課。他說我們不尊重他,所以,沒有再敎下去的必要,說完之後丟下課本走人。自此之後,我們再也見不到文法老師的蹤影,校方也沒對我們多做說明。這是五十年前的陳年舊事,回想起來恍如昨日,而那堂英文文法課,還真是令人懷念啊! 【2009-12-25二次修稿】

(悄悄話) 2011-04-14 16:54:05
飛揚 2010-07-13 16:52:35

我也是視文法為畏途,從此保持距離,有多遠離多遠。

只是沒想到工作上要用到,自此....

版主回應
自此~
陷入痛苦深淵嗎~
沒關係~
先通後再努力一些就OK啦~
^_^.
2010-07-14 06:15:47
言輕 2010-07-13 14:34:54

哈啥,我的記差無比,英文單字都不會拼,更不用說是文法了,不過,會用到文法不就都在書寫上嗎?平時應該是講的機會比較多吧!有時覺得,英文單字學多一點(會說就好),一樣也可以和老外簡單交流,若堑工作上需要,再作加強就好了.太過著重於文法而忽略了它的實用性,那就真的本末倒置了.
呵呵...北北午安!

版主回應
是啊~
學習外文溝通為要~
並不是要做大文豪幹嗎啃文法~
文法文法誤人深矣~
^_^.
2010-07-13 16: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