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照片說故事》15歲的約會
那年她才十五歲,稚氣未脫,隻身從台灣雲林縣的斗六市北上桃園學藝,姊姊因嫁在桃園而得以就近照顧。
她偶爾跑到我家小「柑仔店」,好奇地看我站在一個高高的櫃台後面畫漫畫書。我家的柑仔店商品五花八門,連唱片都賣,那高高櫃子裡擺的商品多是鑰匙、起子之類的小五金。
我那時也才二十歲,畫漫畫不是為了好玩,而是每當畫好一本便拿到台北賣給出版社。我在家畫畫可以就近看店,因此我住了一陣子台北的出版社之後就回家畫了。
她看我畫畫看得好奇,我乾脆拉她當我的小幫手,例如畫稿上有需要塗黑之處如頭髮、黑色的衣服、漆黑的大地等,便直接在上頭打個叉叉,請她幫我用毛筆把那些位置填滿墨色;或是畫好之後,請她幫我擦去鉛筆稿,又或是用筆尖磨禿了的沾水筆幫我畫格線。
她是個很細心的人,當我助手當得非常完美,這使我暗暗喜歡上了她。
有一天,我約她放假時和我去爬山,她居然答應了,那真使我喜出望外。約定日的前一天,我向一位朋友借了一台相機,那是一台正方型大底片的名牌相機。
約會當日,我們刻意保持著距離,以避開鄰人耳目。
我們登上駛往城市的公車,下車後再走了三公里路前往一座郊山,那座山高度不高,當時才從荒山闢為公園沒多久。
我的初中和高中都在那座山的山腳下的一所中學就學,所以對環境尚稱熟悉。我們沿著登山小徑爬到最高處的一座太陽亭,居高俯瞰山腳下美麗的風景。
我看到她臉龐上冒著細細的汗珠,還天真地把拭汗的小手帕綁紮在脖子上,看得非常著迷。
我手忙腳亂地操作著相機為她拍照,她也試著幫我拍,還合拍了幾張,隔幾天沖印出來,發現她拍得比我還好。
後來,她成了我的妻子。
許多年後,我畫了一幅名叫「約會太陽亭」的彩墨作品,紀念我倆那一次難忘的約會。可惜的是,畫作後來在參加另一場聯展時遺失了。
而在二○一九年,我們意外收到市政府交由里長送來的一塊祝賀金婚之慶的漂亮賀牌,外加兩千元台幣的禮券,這時我才驚覺時光何其匆匆,當年拍下的這張照片居然已是半世紀之前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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