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2 23:25:35(砂子)

第三十場個展的結束





 大年初八,在桃園市的第三十場個展「雁遇桃花源」展期截止,在協助撤展的幾位友人到場之前,我和砂子因另外有事,匆匆到展場繞了一下就先走了。僅此匆匆一瞥,見到展場中還是有幾位參觀者在看畫,其中兩位年紀不小的杯杯似乎看得特別仔細,一面看一面討論,還伸手在一件作品前比著。這樣的畫面每次展覽總會碰上,成為畫展最難忘也最溫馨的記憶。但這一個畫面,此時卻引起我不同的省思:長久以來,我對開畫展抱持的態度究竟對或不對?

 畫壇老師、前輩好友以及一些新秀們辦個展,總是態度認真之至,展前記者會、邀請函、電,熱鬧的茶會酒會,展出期間也是坐鎮場中,善盡接待、導覽之責,更認真的還現場揮毫表演一番。相對之下我自己辦畫展顯得輕率太多,尤其這一次在桃園市的展出,更是破天荒的:沒有發出一張邀請卡,沒有打一通電話給任何朋友,而且,展場中沒有留下個人任何連絡方式,沒有為訪客來賓準備簽名簿,甚至,從今年一月二十四日佈展之後,直到今天二月二十一日的二十多天展期中,居然不曾在展場露一下面。

 上午到場時,同時也看到了接在我下一檔的黃群英老師書法個展,黃老師今年已九十二高齡,桃李滿天下,數天前已先在展場一面櫥窗裡預展出他的著作、各項獎項獎座獎狀及若干冊頁、字帖、墨寶,看到他的認真,更令自己汗顏不已了。

 十幾年來我無論在海內或海外,無論是大場面的展出或是小品十來幅小型展場的展覽,一直不很喜歡辦茶會酒會,三十場個展辦茶會的頂多不超過十場,自己始終持著一個理由:我是辦畫展,展畫不是展人;我不希望勞師動眾勞動朋友們奔波,寧可讓他們各自依著自己方便的時間來看畫,看得開心就看久一點,看得不滿意或是另有急事就三分鐘繞繞走人也無妨。

 我希望讓作品來說話,以作品來代表一切,不要我給他外加任何一分包裝、粉飾。

 但是這樣的態度對嗎?

 

 元朝畫家王冕,早年以課徒為業,作畫乃為遣性,其後畫藝精湛名傳四海,他便以賣畫為生。求畫買畫者多,他乾脆定出潤筆規費:以買畫者所提來的白米多少,做為他下筆作畫的尺寸大小的依據。當時有人笑他這樣做法未免太過俗氣,他卻不以為忤,他說:吾藉是以養口體,豈好為人家作畫師!意思是你們可別以為我喜歡畫畫,畫得開心,其實我只是一個賣畫人,靠著賣畫來生活,就這麼簡單。

 我欣賞王冕的畫,更欣賞他是一個痛快人,畫家賣畫,有如農家賣農產品、打漁郎賣魚獲、軍火商賣軍火、政客賣嘴皮子,每個人都須要有收入,販賣己之所有取得收入以支應各種支出,賣畫本來就不必欲語還羞。但我卻學不來賣畫的種種必須,例如行銷宣傳,自我包裝,遇著買畫人來,只敢推砂子去與之相談。畫展的展前文宣、茶會,以及畫家的語言,畫家的穿著,處處透著行銷的玄機和奧妙,我欣賞這種行銷學問,但也止於欣賞,而寧可把時間拿來畫畫,拿來旅行,拿來我的農莊種種花、拔拔草、鋤鋤地。

 所以,我不是畫家,只是一個愛畫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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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汶淇 2010-02-23 21:11:53

老師真是見解獨到

我覺得這是看展覽者對「展覽」的定義吧
辦展是要展畫、 還是要賣畫…??
定義不同,心態就會不同

不管如何,當然還是希望辦展時可以有人懂畫啦

楓葉 2010-02-23 16:00:11

喜歡您辦畫展的心態與方式
這樣來賞畫的人心情會更輕鬆自在

Uncle 2010-02-23 13:40:11

點點點
就點出一幅好畫作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