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6 22:55:36footstepsofgod

人為什麼要信神,如何信神才蒙神稱許?

人為什麼要信神?主內的弟兄姊妹有諸多回答:有的說信神是為做個好人,活出個人樣;有的說信神能蒙神保守,肉體平安,躲避災難;有的說信神就是為了得救,今世得百倍,來世得永生;有的說信神就是為了病得醫治,家庭和睦;還有的說信神就是為上天堂享美福。……總之,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信神觀點。但這諸多的信神觀點是不是正確的呢?是否合主心意呢?
看神話
一天,我看到一段話說:「真實信神不是說人為了蒙拯救才來信神,更不應該說為了做個好人才來信神,也不只是說為了有個人樣才來信神。……你如果總講信神是為了什麼,『咱信神不就是為了得永生嗎?咱信神不就是為了蒙拯救嗎?』就好像你信神是額外的事一樣,為了得什麼你才信,這並不是信神應該有的觀點。」「現在怎麼信的都有,有的是為了躲避災難,有的是為得福,有的是想打聽點奧祕,有的想貪點錢財,這都屬於抵擋的,是褻瀆!說人抵擋、說人悖逆不就是指這些東西嗎?
看完這些話我才明白,我們這諸多的信神觀點裡面帶著存心交易與索取,並不合神的心意。我們帶著這些不對的存心、觀點信神,倘若有一天,我們得病了,工作不順,夫妻不和了,家裡遭災了,甚至面臨死亡的威脅,或進天國的得福夢破滅時,我們對主的信是否還能繼續呢?我們能不誤解埋怨神,仍然跟隨神、敬拜神嗎?我想每一個人心中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即使有些人說能,但也經不起時間與事實的檢驗。我不由想到恩典時代的猶太百姓,當主耶穌在他們中間顯神蹟奇事,為他們醫病趕鬼,賜給他們豐豐富富的恩典,用五餅二魚餵飽了五千人時,他們便擁護、跟隨主耶穌,希望主耶穌作他們的王,帶領他們擺脫羅馬人的統治。那一刻,他們對主的信是那樣真誠。然而,當主耶穌沒有像他們所想的作他們的王,而是離開他們時,他們對主的信隨之消失殆盡,最後甚至隨從法利賽人,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曾經的信心和擁護變為了仇恨與定罪。結合這樣的事實我們就能明白,我們帶著存心與交易的信是不合神心意的,說嚴重一點就是對神的抵擋與褻瀆了。
既然這種種的信神觀點都不對,那信神該有的正確追求是什麼呢?我看到一段神的話說:「信神不應該是只求得福,而應該是追求愛神、認識神,藉著神開啟、藉著個人的追求能吃喝神話,產生對神真實的認識,有發自內心的對神真實的愛。就是說,你對神的愛是最真實的,無人能破壞你對神的愛,無人能攔阻你對神的愛,這時你信神就走上正軌了,就證明你是屬神的人了,因為你的心已被神佔有了,再沒有什麼能佔有你了。因著你的經歷,因著你的代價,因著神的作工,你能自發對神的愛,這時你就脫離了撒但的權勢,活在了神話的光中,脫離了黑暗權勢,這才可說是得著神了,你信神得向著這個目標去追求,這是你們每個人的職責。」從這段話中我們認識到,信神不應只求得福、得恩典,而應該追求真理,追求愛神、認識神,不論得福還是受禍,都不失去對神的信心,能跟隨神、順服神的主宰安排,這是信神最該有的追求與目標,也是受造之物的職責,這樣信神才能蒙神稱許。亞伯拉罕和約伯就是我們很好的榜樣。亞伯拉罕百歲得子。後來,神又要亞伯拉罕將他心愛的獨生子以撒作為燔祭獻給神,亞伯拉罕面對神這一「剝奪式」的要求,雖然當時他並不明白神的心意,但他知道這個兒子原本就是神賜給的,神要收回也是應該的,即使他百般不捨,心裡痛苦,但他還能順服神,甘心舉起手中的刀將以撒作為燔祭歸還給神。亞伯拉罕的舉動體現出他對神的信沒有任何的交易與摻雜,而是絕對地相信、順服與跟隨。
再看約伯,一生追求敬畏神遠離惡,當他滿山的牛羊,萬貫的家產與兒女在一夜間失去了,約伯說出:「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1)當他渾身長瘡時,他妻子譏諷他,讓他不要再信神了,而約伯斥責妻子說:「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噯!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伯2:10)我們從約伯的話中就能看到,約伯深知自己所有的一切都是神賜給的,神要收取也是應該的,所以他不管是從神得福還是受禍,都能稱頌神的名,並不因受禍而生發絲毫的怨言。
如果我們信神具備了亞伯拉罕與約伯的信心、順服,那我們在面對疾病或苦難的時候,就不會軟弱、痛苦、憂慮、擔心了;在遇到天災或者人禍時,也不會誤解、埋怨,甚至背叛神了,而是能安靜在神面前禱告神,尋求神心意,順服神的擺佈安排,那我們這樣信神就能蒙神稱許了。
河南省 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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