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3 15:10:12小恩﹏☆〞

署新7C病房輔導員彭月枝 2008/12/3-阿姨的文章!

善終,是最美的祝福(署新7C病房輔導員彭月枝 2008/12/3)
 
女士,45歲,育有二女一子。五年前丈夫意外身亡,二年前罹患大腸癌,歷經手術切除及化療,今年十月發現胃轉移,想要放棄治療,加上婆婆帶給她極大的精神壓力,讓她身心俱疲。

今年八月中,陳女士來化療時,眼中含淚、語帶委屈的對韋醫師說:「我想要回家。」「妳做完化療就可以回家了」原來,陳女士家中有一位高齡九十歲的客家婆婆,希望她每月初一、十五都能按時燒香拜拜,但陳女士做了十幾次的化療,難免會碰到節期,婆婆就會指責她說:「每次碰到要拜拜的時候,就躲到醫院去。」
 
這次適逢中元普渡,婆婆仍無法體會媳婦病情的嚴重性,希望她不要躲到醫院逃避祭祀。陳女士感到十分委屈,卻又不敢違逆長輩的意思,等化療一結束,她急忙辦理出院。
 
自從癌症轉移後,陳女士體重下降,營養不良,面容憔悴。11/5女士回診,醫生建議她要住院,但她堅持不住院。
 
11/6我與志工一起去探望陳女士。我們遇見她的婆婆,擁有勤勞節儉的客家傳統美德,養雞、種菜,為了節省瓦斯費,洗澡需要燒柴才有熱水。這一次她感受到媳婦身體大不如前,甚至無法進食、更無法下床,讓她心裡十分擔心。
 
女士的姐妹們都來家裡關心她,勸她能夠住院治療,至少可以打營養針,補充體力。
女士見到我,帶著恐懼的眼神對我說:「你們不要帶我去醫院。」
「我們不會勉強妳去醫院,只是韋醫師和護士小姐都很關心妳,今天還特別保留了一個病房,萬一妳要住院的話,隨時有病房可以住。」我說。
我問她:「妳為甚麼不想住院?」
「在家裡可以看到小孩。」她說。
「妳希望能夠多一點時間陪他們,多看看他們是嗎?」我說。
她點點頭。
 
女士的姐妹說「昨天在化療室,她突然掐著自己的脖子,歇斯底里地說:『他們要來帶我走了!』」
 
我想起來,陳女士住院期間,曾經跟提說:「我的父親是吃神明飯的(乩童),家族裡若有人吃這一行飯,後代就會有一些人有陰陽眼。」她和姪女皆有「陰陽眼」,可以看到別人看不見的東西,她也見怪不怪,井水不犯河水,所以心裡並不會懼怕。
 
我告訴她:「如果有機會可以不用看到陰界的東西,妳要不要試試看?我知道有些人信了耶穌之後,就不曾看到過這些東西。」
「信耶穌我是不反對,但是我的婆婆一定不會答應。」她說。
個性一向逆來順受的陳女士,擔心婆婆會反對,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
 
這一次,她是否能從鬼門關逃出呢?
 
在我訪視後的第三天,陳女士呼吸衰竭,家人將她送到急診室,急診室的醫生詢問家屬的意見:「她現在呼吸困難,要不要插管?」家屬一時之間無法做決定,為了在第一時間搶救,醫生先行氣管內插管,並住進加護病房。
 
第一次,我與安寧共照師雅卿一同到加護病房探望陳女士,她意識清醒,但眼角帶淚,因為插管真的很痛苦。
「如過有機會選擇,妳會要插管嗎?」雅卿問她說。陳女士搖搖頭。
「但是妳現在無法自己呼吸,需要靠呼吸器,妳要加油,就會有機會將管子拿掉。」雅卿說。陳女士點點頭。
 
我在一旁,握著陳女士冰冷的手,給予他鼓勵與支持,並為她禱告,求上帝將平安賜給她,讓她心裡不要懼怕,並且有機會可以出加護病房。
 
第二次,我與臨床助理如芬一同到加護病房探望陳女士,與主治醫師討論拔管的可能性,陳女士目前無法自己呼吸,需要靠呼吸器。醫師說:「如果拔管,可能妳會呼吸衰竭,就這樣順其自然地走,到時候就不再幫妳插管了,妳願意嗎?」陳女士點點頭。但我們仍需徵詢家屬的同意。
 
在加護病房,家屬只能一天二次,探望半個小時。住進加護病房十天後,家屬決定要幫陳女士將管子拔出,陳女士的兄弟姊妹妹在家屬休息室等候,她的三個子女進入加護病房,心裡都有數,今天也許母親生命的最後一天,我提醒他們,趁著媽媽還清醒得時候,多跟她表達愛與感謝。他們表示該說的都說過了。
 
在拔管的那一刻,大女兒緊握我的手說:「我不忍心看媽媽拔管的痛苦。」
「如果媽媽一直插著管子,一樣很痛苦。希望老天爺保佑,讓媽媽能夠平安度過這一關,使你們跟媽媽能夠有多一點相處的時間。」我說。
 
女士順利拔掉氣管內的管子,正努力地自己呼吸,留在加護病房觀察一天。我到家屬休息室問候其他家屬,陳女士的弟弟說:「如果順利出加護病房,住進普通病房,可不可以不要住在7樓?因為7樓都是重病的人,這樣會互相影響,對病人不好。」
 
「她一直都是韋醫師的病人,韋醫師最了解她的病情,還是住7樓比較好。重點是,她要出得了加護病房才行。」陳女士的姐夫說。
 
拔管後的第二天,陳女士奇蹟地活下來,送到7C病房。她的精神與氣色還算不錯,家人鬆了一口氣,在病房裡說說笑笑,也許想要沖淡死亡的氣息。
我提醒陳女士的女兒說:「媽媽很久沒有洗澡了,待會可以幫媽媽擦澡,這樣會比較舒服。」
 
「媽媽知道她現在的狀況嗎?」我問陳女士的妹妹說。
「媽媽並不曉得她住進加護病房,只知道她住院,我們不想讓她擔心。」陳女士的妹妹說。
「這一次她死裡逃生,氣色也不錯,比二個禮拜前胖一些,可以考慮帶媽媽來看她,因為她的情況隨時會有變化,趁著現在情況好的時候,讓媽媽看看她,心裡也可以放心。」我說。
「這幾天天氣比較冷,我們想等天氣好一點帶媽媽來醫院看她。」陳女士的妹妹說。
 
五天後,陳女士往生。往生的前一天,他們帶媽媽來看她,也帶陳女士回家一趟。最後,陳女士在7C平靜地走完最後一程,家人都在她的身邊。
 
在陳女士的事件裡,我深刻體會到,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意願書或同意書對癌末病患的重要,讓病人平安尊嚴的去世,或是臨終時出院回家,在家中安然而終,免去急救時的折磨痛苦。
 
臨終前的四件大事也要及時完成,就是要表達關心、道謝、道歉、道別。
 
女士生命的最後五天,能夠與家人道別,不必承受太多痛苦,平安地善終,是老天爺賜的禮物與祝福。
 
活著,是最好的禮物;
善終,是最美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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