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03 04:51:59芙拉啦

金馬獎三號~精采完結篇

面對感情的結束,我要自己不逃避的去面對,慢慢的讓自己調適,不逼自己一定要一直快樂,但要自己不要忘了要去追求快樂。痛是必要的,卻不能沉迷,人都是有點自虐的,分手之後要是不痛一點,似乎就是愛的不夠。能夠誠實的面對而覺得坦然,才是真正能釋懷的時候。我想,這是我一直和他保持聯絡的動機,我想要讓自己在面對著他的時候,也要能不難過,這樣我才不會因為逃避,而欺騙自己已經忘了他。可是咧,要遺忘的成功,前提是這位男主角不可以有曖昧的行為!

到了英國,我寫了一封信給他,告訴他,我來,是為了要忘了他,請他不要再跟我連絡,直到我已經可以不會為了他心痛,我會再找他,這是唯一我要他幫的忙。英國的生活想當然爾的非常多采多姿,要忘了他也不是難事,海闊天空的,何苦要讓自己被困住?每天在學校裡認識新朋友,彷彿一個新的世界一般,昨日種種,昨日死。

聖誕節,我收到他的卡片,裡面夾著一張報紙上剪下來的詩,大意是說著我是最懂他的人,我的心,再也不會因為這樣而痛了,我很高興,這一切都已經過去。剛過完新年,開心的打電話給我餐廳裡最好的朋友,準備跟她分享我的瘋狂Party night,她卻語氣沉重的說,她要跟我談一件事。

原來,在我和他分手的隔年二月,他就和我的好朋友開始交往,他告訴她說,當初是我倒追他,並把我送給他的禮物和信件都丟在我好朋友家,用一付厭惡輕蔑說他不要這些東西,甚至到我出國後的那封信,他也拿給她看了,他說,從頭到尾,我都是一廂情願的追求他,他避之唯恐不及。當時他們決定不要告訴我他們交往的事情,理由是他說他不想讓我困擾,不說,對大家都好。後來,我的朋友意外懷孕,他連醫院都沒有陪她去,她自己吃了RU486,是她自己的朋友去照顧她的。這中間,他和我還是曖昧,而且,他和他原本的女朋友,事實上一直都沒有分手。

我心疼我的朋友,對他的感覺,從沒有感覺到了厭惡至極。這樣的爛,才是爛的最高境界。很戲劇化,不是嗎?這樣,應該有金馬獎了吧?這樣的人要令人愛上很容易,但是他就這樣不知珍惜的讓這些應該讓女人幸福的特質,成為下流的遊戲工具。至今我還有點疑惑,為何他當初沒有把我騙的更徹底(雖然我現在應該慶幸啦^^a)或許是他知道要是真的玩到了,他會死的更慘吧?!人間凶器不是當假的-_-+(看!到現在還在耍狠!)

好啦!說完啦!現在下巴還合不起來的人,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