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愛而寫作。
我為了賺錢而寫作。九歲時,每週每月,我將寫好的詩歌和散文投到澳門日報的兒童版去。拿了稿費,便買零食,從不存起一分一毫。到了國中,我已經為澳門最大的兩家報館寫少年專欄了,扣除父親給的零用錢,我能另外花上好幾百塊吃喝玩樂、買上好的日本文具和價格昂貴的日本版電影配樂。
國中時我從來不閱讀,十九歲出來社會後才真正喜歡上書。錢一直是我認為最重要的工具──那能換到自由。不過,現在我的整個心態是變了。賺錢和存錢變得無意義,意即,相比起無條件的大愛,物質是了無意義。以後我在任何地方,任何報社刊登的稿件,稿費都將捐作慈善。澳門日報是培養我寫作的第一個地方,那就從這裡開始吧。
201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