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4 17:19:09黃曦儀

寫給當下的我



 

弟子演祠,已於本年二月在法鼓山上三皈五戒,並在諸佛菩薩像前發願生世為僧,護持佛法。

 

弟子自知貪淫心重,常犯五戒。今已屬邊罪者,死後即墜地獄,在世時不得出家。弟子初聞,心如刀割。

 

據聖嚴法師著作《戒律學綱要》第三章第三節之「沙彌戒的範圍與持犯」:犯四邊罪,若能至誠懺悔懇切改過,雖犯邊罪,仍或可受比丘戒。

 

弟子定當發心精進,今起不蓄資產、節欲制欲、減貪戒貪、及後遵守菩薩戒條、學習威儀,望在弟子至善之夕,菩薩憫我改邪歸正,生壽盡前具足因緣,如願受比丘尼戒,在禪宗道場剃度出家。

 

「往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痴,從身語意之所生,我今前求懺悔。」

 

 

 

 

201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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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CAT 2010-03-15 20:12:58

我只是覺得有過改之何罪之有...

SNOWCAT 2010-03-15 12:55:56

釋妮無醉~~~

版主回應
此話怎解,師兄? 2010-03-15 17: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