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16 20:58:41黃曦儀

忘年與淡然。之160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

 

連續兩個月的狂吃狂樂,我也終於厭倦了。從物質上的過度貪婪到精神的困倦到物慾的克制到務實的工作,每個極端的階段都展示了我是一個喜歡過什麼生活的女人──那便是外國人的生活,我上司講。

 

有時上司這樣講,我是短期裡很拼命的賺錢,然後拿錢去玩幾個月,狂歡的時候連上司的電話都不接了,花光錢後再回來賺而後又再去玩的外國人。有時同事們留意了我很久都沒回公司去,感情與我較好的他們便會傳個SMS給我,問我蜜糖吃光了沒有?蜜糖是指Winnie-the-Pooh的蜜糖,他們將我比喻為懶怖的小熊維尼。要是維尼熊吃光了蜜糖,他便會叫終日愁眉苦臉那隻我忘了什麼名字的動物去拿蜜糖給他吃。同事是提醒我若吃光了自己儲存的蜜糖,便好去拼命了。

 

喔,有時我實在仍過著小孩的生活。那種任性和胡作非為的個性在好些朋友眼中被誤會為瀟灑和果斷,例如我會按自己喜好立即退學和辭職,不會去擔心未來。也許我是相信自己的謀生能力,也是相信陪著我半生的好運氣。不過,我也知道花無百日紅的道理。今天在家聽爵士樂時,忽然記起我在內地供著一層房子,還沒有像樣地裝修過,怎麼我不能為了粉飾自己的一個家而更有毅力地活著呢?常常我是太多藉口說服自己,來說服自己我是有權利懶惰。

 

無容置疑自情人節後我真的花了太多精力與時間在注意你和關心你的一切,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女人的通病,有時候我覺得我不完全像個典型的女人。然而,無論我是個什麼樣的女人都好,也不能夠為了愛情和男人軞光短暫的生命。為什麼我總是不懂得為自己打算?我再這樣過外國人的生活下去便不可能有優質的晚年了。寫這日記最大的好處是能回顧流失中的瑣碎記憶,好讓自己有機會反省過去的數月是怎麼活過來,有沒有做意義的事或無無謂謂苟苟且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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