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21 14:39:39黃曦儀

30歲生日

 
 
就這樣過了三個十年。
回看,原來我也是混混淆淆過了許多日子。
學懂什麼?我不想詳說。太長篇了,日記也載不完。
失去什麼?比得到的少,在乎的也已經過去,不屑的記不起來。雖然我喜歡悲哀的黑色文學,但有關自己不開心的事,常常睡醒當兒就放下了。

第一個十年,我在既無私,又不解的天真裡渡過。
第二個十年,叛逆的我給自己帶來新一種生活,是人生的遊歷,也是冒險。對於每天辛莘勤勤,不願行差踏錯的同齡來說,這些我的選擇彷彿一種倒刺,會灰黯的割痛靈魂,可是,我卻在如今認為是一種命的試煉,以青春無知的雙眼去觀習事物,從中成長。
第三個十年,意外地我立在暴亂之中,對毀滅與重生有深刻的認知。這十年現實又冷酷的將我的整體一次又一次擋開,拉拔,碎裂又融合,可是我因此而曾穿視過幸福的幻光,它不存在於童話世界以外的地方。如是,我努力去給自己的心靈裝載短束的輕快,即使它稍縱即逝,我卻可以在當下盡情忘我的享受它。

即將面向第四個十年,雙腳踏上生命裡頭第四個階段之始。我沒有什麼願望,只想補好我蛀了的牙後,去遠方流浪,從此不回來澳門,到死的那天。

我曾對一些熟悉孤獨的人說過,這個人沒有根,不需要家庭和不受制於關係的牽絆。有一個人嘗試緩衝我飛行的速度,其他人當我亂講笑。其實喔,愛情只是生命裡各種風景中其一的貌相,我著重的是個人在追逐愛與被愛,慾與被誘期間的體驗。永恆,對我來說,太過遙遠,沒有證據分析那可足信。世上我最珍視之一:自由,那只是僅次於命,及對追尋真相的熱心。

 

 


(2007/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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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黑 2007-04-13 09:21:29

你的文字真的好美
像音符般的律動著

版主回應
喔,謝謝妳的枱舉
哈哈,我也喜歡看妳的報台
在台灣,能寫的人著實太多
自從我來台灣的網站,
得到很多樂趣,太難得了
2007-04-13 09:40:32
菲菲 2007-04-07 23:21:51

我女兒14歲,念初二.

跟我們生活.......

版主回應
嘩,妳女兒也不小啦
像兩姐妹囉
2007-04-08 00:30:08
菲菲 2007-04-07 12:05:00

我很好,去年2月再婚了,我想,現在是我最快樂的時光.

我是在30歲時出現婚姻危機,

版主回應
再婚,那祝妳永遠幸福
有小孩子了嗎,哈哈
我都未結婚,哈哈
2007-04-07 18: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