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配合?(幹譙文)
今天上課途中跑去狂吼隔壁班,再也受不了某位任課老師的掌控班級能力不足,請教務處務必和該名教師溝通。這時教務處順道提醒我:「可不可以在寒假一週內,上個20堂公民課?或者分散兩週上課20堂?」選擇前者,就是一週內每天上午完全沒有休息時間地上課。選擇後者就是沒有完整的寒假時間,意思同樣是叫我別休息。
為什麼我應該要配合呢?全校超過60個班,只有我一位正式公民老師,是我個人造成的嗎?我不曉得全高雄還有哪間學校是這樣編制的?我到校六年多,一直以來都只有我是正式的公民老師,前四年更誇張,學校一邊將我的課排到20多堂,一邊還讓我當導師,我真的他馬的超好用!
我還真寶,還自以為堅持公民專業,主動向教務處要求能為兼任公民課的國文老師審題,甚至有次我還為國文老師開了一堂公民教學課;結果當我為出公民試卷的老師審完題,僅管已糾正了許多地方後,仍有疏忽,嘿,人家還怪我。我能說什麼呢?誰叫我自動跑去教務處說,我願意幫全校審公民段考考卷!學校有給我任何獎勵嗎?完全沒有!去年,我更寶,還自告奮勇請教務處安排電視教學想為全三年級進行公民基測複習教學,共上了三堂,雖然是我自願,但學校果然也全不客氣地運用,之後,學校有給我任何獎勵嗎?還是沒有!
這個月初,我的桌上忽然出現了三個試卷袋,原來教務處要我在一個月內同時出三份考卷:三年級期末考、三年級模擬考、二年級學藝考。我還真他馬的超好用!我還真賤,就收下了。
學校何時重視過公民課呢?如果是所謂的基測學科之一,那麼為何只有我一位公民老師?其他學校的公民課一班每週可以有二堂,我的一班一堂,也就是教了23個堂課,就代表要教23個班,更別說,這也意味著同樣的課程,我至少每週要重複20遍以上,我依然保持高度的敬業與熱忱將課堂上得有口皆碑。事實上,不是我在自誇,上我的公民課真的很快樂。笑聲連連,寓教於樂,而且還不耽誤公民進度。
而每年請的公民代理老師,常常狀況一堆,搞得我一肚子氣,比如說,明明是專任,根本不在學校,竟然將自己當成兼課。如果根本不重視,只當我是藝能科,我也很樂意。那麼就別在寒假要求我來上課。如果真的重視基測,就讓我每一班上個兩堂啊!嘿,我還真上過這樣的課,就是去年,我最高紀錄,每週上35堂,我還真他馬的超好用!
今年學校本來要找我當導師,我馬上說,我非常樂意當導師,但請不要一面讓我導師的同時,又將我的課排成20堂以上。我一說破學校行政的如意算盤後,教務處馬上說,啊,這樣的話,請郭老師當專任。
寒假要我上20堂?試試看吧。
我在以前學校是一個禮拜27節課,高一1班到27班一週一堂課共27班,一模一樣的東西要講27次...遇到聽不懂的樂理要講兩次那就兩個禮拜內講54次一模一樣的課程...所以你的心情我了解。
不過你的學校怎麼敢這麼大方的"依賴"你我就不是那麼理解了。大概你太熱心了吧。學校要找人用其實想的不是"這樣公不公平"或是"這樣對學生是不是最有助益",想的其實常常是"去找他會不會被幹樵"這樣的考量而已。
我只是發牢騷吧。這幾年工作下來,我確實熱愛自己的工作,但也開始懂得要求合理的對待。如果不合理,或擺明了在濫用我的敬業態度,我也會直接拒絕。
我真的很喜歡上公民課,這是我的選擇,所以對於公民教學的相關研習,熱烈積極參與,只要是公民研習,幾乎沒有錯過,甚至對教學有幫助的研習,即便是自己必須利用假日、寒暑假自行前往,我都相當樂意。因為我太熱愛公民教學了。
所以,寫完幹譙文後,教務處後來如何決定,我還不知道時,我對老婆說,其實我是願意接這個課務。老婆臉上還三條線。我真的太喜歡上課了。我想這真的是犯賤吧。後來聽三年級導師轉述,今年確定不用去上寒假公民課。
要不是學校太過份,我還是會配合吧。另外,我想到的是為何公務員會變混,看看這幾年我的熱心與學校反應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