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10 14:33:23fianse
轉錄:權力的傲慢 原版複製?
fianse’s gossip:
以前我很尊敬李鴻禧教授,還記得自己的憲政啟蒙,就是因為他的那本「李鴻禧憲法教室」,才理解何謂法治。
然而最近看到他對政治時事的評論,不免讓我啞口。
這是寫出「李鴻禧憲法教室」的作者嗎?一個秉持自由精神的憲法學者,何時成為高舉「國族主義」大纛的基本教義派?也許,是我一直誤讀了他?亦或他也有了莫大的轉變?
他可以無視一連串總統及其近側人事的是非紛擾,而徑指媒體在糟踏總統及其夫人、家人,甚至旋即訴諸夫人當年車禍的悲情,而忽略總統所代表的權力意涵與應有行止規範,也就是總統作為一種政治職位是必須嚴守一定規範的,而不論坐上總統位置的「人」有何來歷和豐功偉業,因為正如李教授所說的:「保障基本人權才是(憲法)主要的要素,國家機關的組織和職權只是一種 subordinate element,是附屬的、次要的。」
換言之,正是為了堅固對於人民權利的維護,所以我們才必須嚴加監督任何政治權力的行使與運用!
這些不是李教授所念茲在茲的嗎?為何到了民進黨政府時代,他對於國民黨的批判力道不在,甚至將社會輿論對民進黨政府的批判轉變為「媒體的惡意扭曲與糟踏」!?
然而,不以人廢言,我依然推薦對於憲政法治有興趣的朋友仔細閱讀李教授的這本入門書。
因為裡頭有他當年的政治熱情,讀起來讓人血脈賁張!。
註:李鴻禧,1994,李鴻禧憲法教室,台北:月旦。現由元照出版。
2004.08.10 中國時報
權力的傲慢 原版複製?
鹿鳴/高雄市(高中教師)
報載,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今年一月出版的「中共軍力基本報告書」的部分章節,涉嫌抄襲自學者林宗達「赤龍之爪」一書。詎料,即便罪證確鑿,該有的道歉仍付之闕如,讓人再度見識「傲慢權力」的面目!
近來,民進黨「拒絕道歉」似有「習慣成自然」之勢!副總統呂秀蓮從「慈悲論」、「矮黑人說」到「移民說」,詆譭、踐踏原住民尊嚴,依舊在「出草」抗議聲前不動如山,「沒什麼好道歉」。或許真如總統府所言是「媒體的錯」,或如呂女士所言「沒說過那樣的話」,或是「出發點無惡意」,只是「修辭待努力」,是非曲直,還須靜觀其變。但「抄襲」一事,拿「原文」比對,「有就道歉,沒有就依法討回公道」,這種連三歲小孩都知道的「基本常識」,需要遁詞、狡辯嗎?扁政府中不乏具法律專長的黨工,至於擁有博、碩士學歷者更多如過江之鯽,在養成教育乃至撰寫論文過程中,皆知道援引他人智慧結晶的「資料」必須「加註來源」,不能「剽竊佔有」,因此,對於委外研究的缺失,只要「罪證確鑿」,絕對有責任督促相關單位公開道歉,總不能不聞不問,而徒留社會大眾「換了位子,換了腦袋」的惡劣觀感!
做錯事的小孩,尚且知道低頭認錯,政黨怎可傲慢至此?奉勸民進黨「亡羊補牢,猶未晚矣」,只要誠意道歉,事件沒有繼續延燒的道理。否則借用呂女士對中共的撻伐之詞:「Shame on 權力的傲慢!」
以前我很尊敬李鴻禧教授,還記得自己的憲政啟蒙,就是因為他的那本「李鴻禧憲法教室」,才理解何謂法治。
然而最近看到他對政治時事的評論,不免讓我啞口。
這是寫出「李鴻禧憲法教室」的作者嗎?一個秉持自由精神的憲法學者,何時成為高舉「國族主義」大纛的基本教義派?也許,是我一直誤讀了他?亦或他也有了莫大的轉變?
他可以無視一連串總統及其近側人事的是非紛擾,而徑指媒體在糟踏總統及其夫人、家人,甚至旋即訴諸夫人當年車禍的悲情,而忽略總統所代表的權力意涵與應有行止規範,也就是總統作為一種政治職位是必須嚴守一定規範的,而不論坐上總統位置的「人」有何來歷和豐功偉業,因為正如李教授所說的:「保障基本人權才是(憲法)主要的要素,國家機關的組織和職權只是一種 subordinate element,是附屬的、次要的。」
換言之,正是為了堅固對於人民權利的維護,所以我們才必須嚴加監督任何政治權力的行使與運用!
這些不是李教授所念茲在茲的嗎?為何到了民進黨政府時代,他對於國民黨的批判力道不在,甚至將社會輿論對民進黨政府的批判轉變為「媒體的惡意扭曲與糟踏」!?
然而,不以人廢言,我依然推薦對於憲政法治有興趣的朋友仔細閱讀李教授的這本入門書。
因為裡頭有他當年的政治熱情,讀起來讓人血脈賁張!。
註:李鴻禧,1994,李鴻禧憲法教室,台北:月旦。現由元照出版。
2004.08.10 中國時報
權力的傲慢 原版複製?
鹿鳴/高雄市(高中教師)
報載,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今年一月出版的「中共軍力基本報告書」的部分章節,涉嫌抄襲自學者林宗達「赤龍之爪」一書。詎料,即便罪證確鑿,該有的道歉仍付之闕如,讓人再度見識「傲慢權力」的面目!
近來,民進黨「拒絕道歉」似有「習慣成自然」之勢!副總統呂秀蓮從「慈悲論」、「矮黑人說」到「移民說」,詆譭、踐踏原住民尊嚴,依舊在「出草」抗議聲前不動如山,「沒什麼好道歉」。或許真如總統府所言是「媒體的錯」,或如呂女士所言「沒說過那樣的話」,或是「出發點無惡意」,只是「修辭待努力」,是非曲直,還須靜觀其變。但「抄襲」一事,拿「原文」比對,「有就道歉,沒有就依法討回公道」,這種連三歲小孩都知道的「基本常識」,需要遁詞、狡辯嗎?扁政府中不乏具法律專長的黨工,至於擁有博、碩士學歷者更多如過江之鯽,在養成教育乃至撰寫論文過程中,皆知道援引他人智慧結晶的「資料」必須「加註來源」,不能「剽竊佔有」,因此,對於委外研究的缺失,只要「罪證確鑿」,絕對有責任督促相關單位公開道歉,總不能不聞不問,而徒留社會大眾「換了位子,換了腦袋」的惡劣觀感!
做錯事的小孩,尚且知道低頭認錯,政黨怎可傲慢至此?奉勸民進黨「亡羊補牢,猶未晚矣」,只要誠意道歉,事件沒有繼續延燒的道理。否則借用呂女士對中共的撻伐之詞:「Shame on 權力的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