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6 21:10:21艷爵

※寵  第一章

亞云:這是一篇突破我感官的小說,一篇描寫人內心黑暗、貪婪、自私的小說,若有讓人做噁的地方,請見諒,這篇小說可能會有部分血腥,有部份情色,描寫的全部都是現實的世界,可是這畢竟還是小說,還是有些不切實際的地方,請各位見諒,還是以我最專攻的言情為主,希望各位也會喜歡這篇小說,國王的愛妾還是會更新,但是已經快超過手稿了,所以可能會更新的很慢,若有很期待的人,可以留言,讓我知道你的即時,或許糖那小可愛會傳一
些還沒有PO在網路上的部份給你,如果你跟她很熟的話,你可以跟她要,她很容易跟人混熟的。






天很黑,我不像那些在小說裡面很特別的女主角,我不美、不是很聰明也沒有過人的家世背景,我只是一個普通的平民。

「今天父親又不回來了啊?」回到了家,看見桌上的紙條,就知道父親又可能會出門很久了,我也習慣了,回到房間,放下書包,坐在書桌前開始寫日記,我有寫日記的習慣,雖然我討厭回憶往事,但是我會記載重要的東西在裡頭。

我很普通,普通到就像透明人,我在同學間像是沒有存在般,或許我有兩三個朋友,卻跟他們不太熟。

我喜歡一個人,常常有人取笑我自閉,但是因為我的沉默,功課又普普,也沒有太引人注目,我時常會被老師遺忘,況且我又坐在最不起眼的地方,號碼也是排在後面幾個,所以班上幾乎都快忘了我這個人。

可是人類是一種群居的動物,我還是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雖然不在同一個高中,卻依然沒有引響到我們的友誼。

我沒有母親,母親在生下我幾個月後就去世了,父親因此是更加對我冷漠,似乎家中我根本沒有出現過似的。

父親只給我金錢上的支付,雖然住在同一個屋簷下,我們卻像熟悉的陌生人。

我對活著的意義,很隨便。

我是一個很隨便的人,什麼都可以,只要在我可以接受的範圍內,我都可以接受。

我從不奢望,在我身上有什麼特殊的事情發生,也不希望,在自己身上有太特別的東西讓人注意。

可惜,我的朋友就是超級陽光系,她在她的高中是一個很有名的人。

我跟她則是相反,很少很少人認識我,就連我同班同學,別人問我的名字,可能都還要思考很久都還想不出來。

我不在意,朋友少或多,都一樣。

我不了解,人類為什麼是群居的動物呢?我是不是就是例外?

我不在乎,也不太會在意這件事情,因為,那跟我又有什麼關係呢?

我只要做好我自己,平平安安的度過著輩子,就好了。

可是我朋友卻和我相反,她是一個極討厭無聊的人。

跟我在一起,雖然很無聊,卻奇怪的安靜。

她說我很特別,我很普通,一點都不特別,而且也討厭特別。

她總是喜歡看著我做事情,我也奇怪的不排斥她。

或許是我們有緣吧,我排斥其他人在我身邊,卻不排斥她在我身邊。

所以漸漸的,我已經習慣她在身邊的聒噪。






如果可以的話,我會放棄我的所有。
我平凡的可以,寧願不要一絲奇蹟發生在我身上。
我只要靜靜的過完一生,就夠了。
我要的,不就是一個平凡的人生嗎?
為什麼,我還是覺得不夠?
什麼時候,我變的跟其他人一樣的貪婪、自私?
人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