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28 22:14:00酷斯拉

轉貼文章-『笑話系列-最佳犯罪律師競賽獎』 (不知名)

有一位北卡Charlotte的律師買了一盒極為稀有且昂貴的雪茄,還為雪茄投保了火險。結果他在一個月內把這些頂級雪茄抽完了,保險費一毛也還沒繳,卻提出要保險公司賠償的要求。在申訴中,律師說雪茄在『一連串的小火』中受損。保險公司當然不願意賠償,理由是: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結果律師告上法院還贏了這場官司。法官在判決時表示,他同意保險公司的說法,認為此項申訴非常荒謬,但是該律師手上的確有保險公司同意承保的保單,證明保險公司保證賠償任何火險,且保單中沒有明確指出何類『火』不在保險範圍內。因此,保險公司必須賠償。與其忍受漫長昂貴的上訴過程,保險公司決定接受這項判決,並且賠償美金一萬五千元的雪茄『火險』。

最精彩的地方還在下面:律師將支票兌現之後,保險公司馬上報警將他逮捕,罪名是涉嫌二十四起『縱火案』!由他自己先前的申訴和證詞,這名律師立即以『蓄意燒毀已投保之財產』的罪名被定罪,要入獄服刑二十四個月,並罰款美金二萬四千元。

以上為真實的故事,並且獲選為『近期犯罪律師競賽獎』的第一名~果然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一山還有一山高啊!機巧總有破綻,奈何投機取巧者前仆後繼,永遠不乏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