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6 07:30:51fenfen

再喝,就醉了

這個月來心中總是堆滿了無處可去的垃圾,不滿、抱怨,在體內發酵、發酸,所以開口也是臭味薰天,看到的也盡是令人生厭的蚤虱。

難得今夜這樣的寧靜、清醒,開始有心情若有所思,開始有能力打理自己的生活,每天每天,都能懷抱著夢想過日子。24小時,不一定都能帶著笑容,卻,也不想一直熱淚盈眶。或者,更慘,擺著憂愁,怎麼也改變不了嘴邊繃緊的線條。有愛的人,真好。雖然想像著的未來,仍然有不小的距離,但始終相信它有一天一定會來到。一個和戀人相聚的週末,盼了兩個月,至少有48小時,我的心裡只有美好,沒有字句斟酌的人情,沒有戒慎恐懼的世故。(現在,我心裡正擔憂著,剛剛那瓶Sminorf Ice沒拿出來請人,不知道會不會被記恨...)

在機場出關處,我用力地揮了揮手,眼淚,也不想去擦,幸福說不定會因此聽到我的呼喚而再次降臨。

來到英國四個月,時間過的好慢,又,想想,一下快要半年,又很慶幸,總算過了一半。工作是為了責任,妹妹出國唸書的事情,能有了著落,一年的工作之後,委屈受氣就都是為了自己。存錢,買車,或者唸書,或者弄份事業,或者結婚,買房子,更或者可以就待在家裡一兩個月,玩小貓,看夕陽。

一月八日的飛機回台灣,我想,一下飛機,我大概眼淚就會飆出來。我要去唱歌,唱到喉嚨沙啞,即使會的新歌也都是一年前的老歌,我也不管。我想去安和路買醉,管它明天要不要進公司,管它台北辣妹是不是比我這個英國土包子亮眼,看過倫敦一場600塊的電影後,去東區剪個頭,再配上著SOGO的行頭,我就不信,我不能阿沙力地當個美美的貴婦。還有還有,我要回高雄穿著恨天高,細肩帶,迷你裙,開著小嘟嘟,哼著五百的「墓仔埔也敢去」,一路殺破150,我就是喜歡台客那個味,怎樣?英國那些賣肉的歌星,那個不是30吋腰,肥蘿蔔腿,卻又露胸露背在那裡扭ㄚ扭。

我愛台灣,我要回台灣。雖然之前愛喝甜死螞蟻的Bailey's,格調嘛,又容易醉,可哪比的上一瓶28塊的台啤來的沁人心肺。

再喝,就真醉了。再說,就是醉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