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8 17:24:47witty

被傳訊當證人-刑事侵佔

實在很不想再跟法務有關的事務打交道,收到一張被傳喚當證人的傳票,整個過程保密到家,什麼案件?原被告?一無所知,因為檢察單位一丁點都不透露

女兒說:你沒做壞事,只是要你去當個證人有何好緊張的

但是,總是,會亂亂想,新聞看多了,在想:會不會騙我出庭,然後當場收押...但我實在想不出我有做了哪些犯法之事

107/10/17 11:00
進入地檢署(原來法院跟地檢署是不同地方)
檢察官拿了兩份基本資料讓我看,原告/被告,我都完全沒印象也不認識

看到電腦螢幕show出"唯電",天啊~那是好幾年前待過的公司了

檢察官只要釐清為何出租人及承租人所送的租約租金不一致?筆跡不相同?用印不相同?有沒有回扣?

所以當會計,錢賺的少,還會是第一個有事的,有時會窮到都聘不起律師,還好本人一向堅持:不做假帳,不匯入不明及個人帳戶

人老了,感情不好了,夫妻一打起戰來都是恩斷義絕的,就是要互找對方麻煩,想必是傷透對方的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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