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誰糊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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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tw/73299/article.php?pbgid=73299&entryid=625458&comopen=1#mycomment
這篇借我連結,謝謝
一直在想著要為這篇文章下個什麼樣的評論,好讓已很沈悶的大老婆能爭取最大權益
版主回覆:
拿去吧!台灣需要改變~ 改變人文氣息 ~ 改變生活模式 ~ 地球村裡不只有台灣人! 擁有比別的國家,更多的資源,卻是不知珍惜的踐踏生命!
witty 在 新浪部落 於 2012/06/10 10:24 PM 回應
到底是誰糊塗了!
看完這個新聞,我想台灣未出嫁的女人都糊塗了吧!
原來政府鼓勵女人當小三!警局上上下下都在幫小三,難道不是這個意思嗎?
最近台灣政府真是創意不斷!日日新!
想不到當小三的福利這麼的優沃!
老公生前是在別人家,賺的錢也在給別的女人,死後帶不走的撫恤金,也是老公所愛的那個女人的,什麼也沒有留給元配,只留下孩子和他的老媽給元配,似乎元配沒有理由在爭什麼了?
但是真的很好意思的是那男人的媽媽,是給媳婦養的,而那男人抛棄十年也沒有拿錢回家!死後,婆婆竟然說的出兒子沒有犯法,只想好好的安葬!
北市一名江姓員警罹癌過世,元配申請600多萬撫恤金,卻被當場拒絕,原因竟是丈夫的外遇對象,早已拿著遺囑去申請;
員警遺孀
激動捶著地板,手鐲應聲碎裂,對著分局長跪地痛哭的
她找上北市議員應曉薇陳情,哭訴10多年來丈夫很少回家,自己好不容易養大孩子,原以為撫卹是丈夫唯一能留給孩子的,沒料到警局卻說,丈夫遺囑寫著小三繼承。罹癌過世員警女兒:「他就一直講說,今天就是有這遺囑,所以你們不行再填表格了。」
信義分局人事室主任賴學仕:「要看遺囑的內容,我跟她報告說,這個遺囑內容很抱歉,因為有(保護)個資,我沒辦法給妳看。」
家屬認為依照公務人員撫卹法,只有未再婚配偶以及直系和旁系血親能夠繼承,無論遺囑怎麼寫,小三根本一毛也不能拿,警局態度,讓
江姓員警的靈堂獨留老媽媽和姊姊,坦言兒子除了元配另有對象,但現在人已往生,只希望入土為安。罹癌過世員警母親:「我的兒子當警察又沒犯法,為什麼要被凌遲!」
遺族鬧雙包,警局交銓敘部判定,誰才是合法的繼承人。
*能說出這樣話兒來的母親當然當警察的兒子會"知法犯法"~,像這種婆家不要也罷,教了個兒子不忠不義,不知對家庭負責任....人死的早不是沒有因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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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我會不會把你與太好吃的麵包都連結在一起...還是只想吃飽睡睡飽吃的witty
相信這不會是最後的聚會,只要有心,哪兒都能相聚 2012-07-03 20: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