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4 13:04:16witty

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告訴庭訊100/12/13

不可輕敵,凡打戰皆應全力以付~這不是一場我與女鬼的官司,而是全民大老婆的官司,情理法都應站在元配這邊,再怎樣鬼就是要收拾,讓牠魂飛魄散,以免危害人間~我家女鬼除之;別人家女鬼一樣照除

女鬼委任的主律師(還有一位為代理律師)我今兒個是第一次見到,他望了我一下要問(我在報到處與報到人員熟識-那是我住了十年的房東太太,他晚了半個小時到,我跟他說不急,最後一庭,還要等個一個小時以上),我回他:被你的委任人搞的家破人亡的苦主啦...結果他笑出來

實在是太晚了,很多人都等著這一庭結束才能休息下班~

因時日己久,證據求證己不易,對方委任律師說了他的當事人沒有承認這些簡訊及談話內容,說是已忘了是不是牠的作為,委任律師也要求要驗證,故法官要求被告下次勿必出庭當場來釐清這些錄音內容(要當庭將影像錄音檔播放)~

法官又問你沒有沒問過你的當事人這個號碼是否是牠的?

委任律師:沒有問過

法官:原告下次我要連同這些證物如何取得?取得方法?一併問,然後讓被告一起過來同時把有爭議的簡訊,錄音等一併釐清

法官有問是否要傳調男證人(末日狼人)

調他來有什麼作用???

小佐喵回的甘脆:不用

法官定下次庭期:一連改了第三次終於定於101/01/19 上午

原因在我們啦,我想再怎樣也要人多一點,所以要求法官安排於100/01/18小佐喵學測完後再開庭,對方律師說了:要過年了還在跑法院

我笑笑冷冷說:我們這兩年的大過年前後都被你的委任人搞的在法院

今日的庭訊我沒有多回實在是自己也認定既已打官司就慢慢來,急什麼,我就剩這庭,這是終局審判,自己忍受那麼多,經常被法官駡,就是為了茁壯自己出庭的經驗,就是要出庭時能穩住的打死這隻大爛女鬼...有怨有氣就是要出口大氣,哪有成天要我看開,要我自己修行自己,要我想通過好好過現在的日子就好~幸福快樂是我該得的,享福享樂也是我原有的,沒有分享爛人的道理,老公公家用-不可能

孩子是我的;房子是我的;錢也是我的~男人寧缺勿濫

小蝦米 2011-12-20 12:34:51

其實我超佩服你的,
通常我開完庭回來,
跟本都是氣個好幾天睡不著覺,
沒辦法再把開庭情況記下來了!

版主回應
記不下來沒關係,可以申請庭訊錄音光碟,這樣可以反覆檢討,作為下次庭訊的準備,也可與律師討論時較不易表達錯誤的訊息而讓律師做了錯誤判斷
我之前都當下記,還記到被法官駡,叫我去影印筆錄內容,不要一直記...一個官司不知會打多久,我沒有那麼好的頭腦,都是靠著BLOG記錄,然後出庭前再複習...上天會把機會留給努力及有準備的人
2011-12-20 12:41:55
2011-12-16 15:50:32

加油+1!

版主回應
大家幫我加的滿滿,不打死牠也要燒死牠 2011-12-16 16:14:50
荒蕪的夏日 2011-12-15 23:10:31

加油!!!不要太勞累喔!!!

版主回應
2011-12-15 23: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