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4 11:03:39witty
擁女旅館裸睡 「不算通姦」
*此時我已不相信正義公理,沒有天理,我也不可能當一個好人了,我的子子孫孫也不會教他們要當好人,我們會研究法律治這些人死無葬身之地
*原本只要付出侵權損害賠償,罪不至死,大家各自過各自的,現在-沒有一次打死敵人就死自己,雖對方罪不至死但惡人不治,會一再的逼死安份守已過生活的人
擁女旅館裸睡 「不算通姦」
更新日期:
2010/10/14 04:11
〔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新竹縣已婚李姓男子與曾姓女子相偕出遊,晚間投宿宜蘭縣礁溪鄉旅館,李妻在員警陪同下捉姦,發現丈夫與曾女全身赤裸同眠,憤而控告兩人通姦,但因欠缺發生姦淫行為事證,檢方以不構成通姦罪要件,做出不起訴處分。
李某辯稱,因為要省錢,才會與曾女同住1房,否認與曾女有性行為;李妻在現場採集到衛生紙、衛生棉墊,經警方鑑定後,沒有男方精液反應。檢察官指出,刑法239條通姦罪規定,如果通姦者並未與他人發生姦淫行為,便不構成犯罪要件,最高法院也有相關判例。
曾有案例 也上過新聞
狗男女已經做了(錄影機從後方照,兩人脫的精光上下交疊) 通姦仍不成立 why
因為男的拿出醫生證明自己有陽痿 不可能做 他只是趴在女人身上 沒有性器接合(此為通姦要件)
法律本來就只保護懂法的人 不是保護好人
說這話不是在替爛咖和爛檢說話
而是提醒大家 要打仗 就得認清戰場的現實
否則只會換來更大的傷害
我理解你難過憤怒 我也有過 但是認清法律和訴訟的本質後 我才能繼續奮戰下去 也認清該奮戰的正確方向 否則傷自己更深 傷到沒力氣再戰
好姊妹 加油 為孩子 為自己 也為是非 (法院不管是非 但是受害者自己要爭取是非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