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4 11:03:39witty

擁女旅館裸睡 「不算通姦」

*此時我已不相信正義公理,沒有天理,我也不可能當一個好人了,我的子子孫孫也不會教他們要當好人,我們會研究法律治這些人死無葬身之地

*原本只要付出侵權損害賠償,罪不至死,大家各自過各自的,現在-沒有一次打死敵人就死自己,雖對方罪不至死但惡人不治,會一再的逼死安份守已過生活的人

 

擁女旅館裸睡 「不算通姦」

更新日期:2010/10/14 04:11

〔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新竹縣已婚李姓男子與曾姓女子相偕出遊,晚間投宿宜蘭縣礁溪鄉旅館,李妻在員警陪同下捉姦,發現丈夫與曾女全身赤裸同眠,憤而控告兩人通姦,但因欠缺發生姦淫行為事證,檢方以不構成通姦罪要件,做出不起訴處分。

李某辯稱,因為要省錢,才會與曾女同住1房,否認與曾女有性行為;李妻在現場採集到衛生紙、衛生棉墊,經警方鑑定後,沒有男方精液反應。檢察官指出,刑法239條通姦罪規定,如果通姦者並未與他人發生姦淫行為,便不構成犯罪要件,最高法院也有相關判例。

小薇 2010-10-15 20:07:27

曾有案例 也上過新聞

狗男女已經做了(錄影機從後方照,兩人脫的精光上下交疊) 通姦仍不成立 why

因為男的拿出醫生證明自己有陽痿 不可能做 他只是趴在女人身上 沒有性器接合(此為通姦要件)

法律本來就只保護懂法的人 不是保護好人

說這話不是在替爛咖和爛檢說話

而是提醒大家 要打仗 就得認清戰場的現實

否則只會換來更大的傷害

我理解你難過憤怒 我也有過 但是認清法律和訴訟的本質後 我才能繼續奮戰下去 也認清該奮戰的正確方向 否則傷自己更深 傷到沒力氣再戰

好姊妹 加油 為孩子 為自己 也為是非 (法院不管是非 但是受害者自己要爭取是非論斷)

版主回應
我會堅持到底,打到底...民事再難我都要打完(還沒開戰呢),訴狀這兩天修修,再請你加強 2010-10-22 13:22:43
彩虹豚 2010-10-14 12:43:26

我了解妳的憤怒...
一起加油...

版主回應
打狼抓鬼 2010-10-22 13: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