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縱人口
十多年前,我明明在家,你的未來姐夫竟教你去報失縱人口(結怨了),然後將我的戶籍遷至鄉下,又何用意,心裏清楚,(現在樑子結的更大,這是出錢出力出主意的背後金主,空白的離婚協議書在沒有見證且空白下,趕第一個簽名...這也就是爛人堆裏的另一個垃圾,恨女人也不是這種恨法,是你老婆給你戴綠帽,甘我何事,自己還不是也有女人(狼人姐),各玩各的而已,就仗勢自己不太正大光明的起家方式,有錢也不是這樣,車上還放了許多佛經,是怕有"壞米仔"來尋仇吧)
十多年後,末日狼人真的離家了,我去問了兩家派出所,都不給我報失縱人口,還問我人都那麼大了,找回來也沒用,你找他回來做什麼?有何用意?還叫我真不要對方回來去法院提訟比較快啦
*雖明文規定,員警對民眾報人口失縱,不能拒絕及不受理...但就是不給我報案
*難怪能成夫妻,這下兩人的謄本記事欄裏,都有這個記事了
今天吃完晚飯,拿著健保局的函文去警局問員警:你看這是什麼道理,健保局要強制扣我薪資支付中斷的健保費及罰鍰,而且以後還要繼續扣(強制加保在你名下),如果要退保必須是失縱滿六個月以上
員警答說:是給健保局的哦,那就來個簡單版的...不囉嗦版,就是問答都是:有沒有;是不是;不知,全部問答不會超過兩分鐘,其他的(半個小時)都在等員警打字,這還是另一個自認打的比較快的員警自己跑來支援的(他說換手我來打啦),(上次筆錄還我自己打的,這次主管在(有背後靈不敢造次))
*有出境記錄,被通緝,不能報失縱人口
*按指紋,要用比較不常用的那隻手的大姆指
插曲,有人報案,整個局裏鬧哄哄,有個男生到汽車旅館自殺,他的太太打電話給舅媽,再由她的舅媽打來報案,聽說現在也備好了救護車早到現場了...待我拿到了報案單要回家了,這群員警也都回來所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