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6 21:05:19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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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不觸事而知,不對緣而照
「不觸事而知,不對緣而照」這兩句話,是默照禪的開創者—宏智正覺禪師所說,指的就是默照。「不觸事而知」,是對一切狀況都很清楚,但是不要將它當成一回事,這些狀況跟你沒有關係。事,就是狀況,環境裡的人與事的狀況,自己內心和身體產生的狀況,很清楚的知道是有的,但是跟你沒有關係。
這似乎是很奇怪,自己的想法跟身體上的感覺,怎麼會跟自己沒有關係?沒有錯,是有關係,但是不要在乎它,這就是默;很清楚知道有這個狀況,是照。狀況發生還是要處理,但是不必說「我」在處理,處理事就只是在處理事,那就不會生氣煩惱了。
有一位已經往生的老教授,過去常常在我們紐約禪中心演講,當他得了癌症有人去探望時,他就侃侃而談地告訴訪客說,這個病是什麼時候開始的,現在是什麼狀況,將來會變成什麼狀況,害了這個病要如何去治療。去探病的人跟我說:「師父!這位教授滿奇怪的,他介紹他的病情時,好像是在講別人,沒有感覺到是他自己得了病。」這就是「不觸事而知」的例子,事情他是清楚地知道,然而並沒有將這樁事看成與自己有那麼嚴重的關係。
諸位現在用默照的方法,多半能夠做到這一步:對自己的身心狀況以及現在生活的環境,都很清楚、明白;知道環境內有噪音,或者氣溫很涼、很熱;自己很快樂、很不快樂,很舒服、很不舒服等狀況,你都知道,但是不要再起第二念:「這是『我』。」要將情況客觀化;有這樁事,但不是「我怎麼得了,我怎麼得了……」,這樣想就會很痛苦,照也照不清楚,默也沒有默。
如果能夠照、能夠默,這樁事我曉得,但跟我沒有什麼關係。能對自己的妄念、身心狀況、自己的個性以及種種問題,知道得很清楚,隨時修正它,這就是修行。否則知道自己有那麼多的缺點,於是自怨自艾、自悲自責,這就不是在修行了。
「不對緣而照」,「對」的意思是攀緣,「緣」的意思是對象;自我和對象產生糾纏不清的狀況就是「對緣」。「不對緣」是指不將任何對象當成是「我的」對象,既然沒有對象,「我」就不存在,「我」不存在,煩惱也就不存在。
最近遇到一位菩薩告訴我,有個男孩子見到另一個女孩子時,一見面就對她說:「我跟妳有緣。」女孩子被他嚇了一跳,他要緣人,人家卻不緣他。從此以後,這個男孩子就神魂顛倒,日思夜想,老是想著這個女孩子跟他有緣,後來女孩子一害怕就去報警,要求警方保護,最後這個男孩就被帶到警察局去了。這個男孩子就是在「對緣而照」,曉得有這個對象,不斷地追,那是煩惱;如果「不對緣而照」,知道有這麼一個女孩,可是不一定跟自己有什麼關係,那就不會惹出這麼多問題了。
當我們打坐的時候,一定會有一些狀況出現,沒有狀況反而是很奇怪的。坐著的時候,眼睛會看到地板上的圖案,耳朵會聽到飛機的聲音,身體會流汗,也會有一些痛和癢,或者心中想著隔壁的人坐下去、站起來的樣子有點怪怪的……,凡此種種都是緣,在環境裡一定有緣的存在。
除此之外,自己內心的念頭也是一種緣,譬如:「剛才想到一件想了很久都想不到的事,真可惜,沒有用筆將它記下來,再想想看那究竟是什麼?」這一下子,就變成老是在妄想裡,剛才就是在妄想,現在又再追蹤那個妄想,妄想加妄想,在妄想中打滾,這就是「對緣」。
不對緣,就是不論是心裡想的、身體上感覺到的、環境裡面所有的一切,跟我沒有關係,不把它當成是我的對象,不去注意它,我只曉得我用我的方法,這就是「不對緣而照」。
曾經有位菩薩在打坐時,不斷注意著前面女孩子的背,坐了一天之後這位菩薩要求換位子。我問她這個位子有什麼不好?她說:「前面那個女孩子的背歪歪的,我老是想去糾正她。師父說過打坐的姿勢要正確,這個女孩子坐得歪歪的,但是我又不能講話,我坐在她背後,看到她那個樣子,我很難過,好像我的樣子就和她一樣。」這就是「對緣而照」了。
禪修期間,不僅其他人跟自己沒有關係,連自己的前念與後念、自己的身體狀況,都跟自己沒有關係,這樣子才會坐得安定,這叫作「不對緣而照」。否則緣太多了,老是在攀緣,攀過去緣,攀未來緣,攀當前的緣,這叫作多管閒事,這不是閒道人而是忙道人。
這似乎是很奇怪,自己的想法跟身體上的感覺,怎麼會跟自己沒有關係?沒有錯,是有關係,但是不要在乎它,這就是默;很清楚知道有這個狀況,是照。狀況發生還是要處理,但是不必說「我」在處理,處理事就只是在處理事,那就不會生氣煩惱了。
有一位已經往生的老教授,過去常常在我們紐約禪中心演講,當他得了癌症有人去探望時,他就侃侃而談地告訴訪客說,這個病是什麼時候開始的,現在是什麼狀況,將來會變成什麼狀況,害了這個病要如何去治療。去探病的人跟我說:「師父!這位教授滿奇怪的,他介紹他的病情時,好像是在講別人,沒有感覺到是他自己得了病。」這就是「不觸事而知」的例子,事情他是清楚地知道,然而並沒有將這樁事看成與自己有那麼嚴重的關係。
諸位現在用默照的方法,多半能夠做到這一步:對自己的身心狀況以及現在生活的環境,都很清楚、明白;知道環境內有噪音,或者氣溫很涼、很熱;自己很快樂、很不快樂,很舒服、很不舒服等狀況,你都知道,但是不要再起第二念:「這是『我』。」要將情況客觀化;有這樁事,但不是「我怎麼得了,我怎麼得了……」,這樣想就會很痛苦,照也照不清楚,默也沒有默。
如果能夠照、能夠默,這樁事我曉得,但跟我沒有什麼關係。能對自己的妄念、身心狀況、自己的個性以及種種問題,知道得很清楚,隨時修正它,這就是修行。否則知道自己有那麼多的缺點,於是自怨自艾、自悲自責,這就不是在修行了。
「不對緣而照」,「對」的意思是攀緣,「緣」的意思是對象;自我和對象產生糾纏不清的狀況就是「對緣」。「不對緣」是指不將任何對象當成是「我的」對象,既然沒有對象,「我」就不存在,「我」不存在,煩惱也就不存在。
最近遇到一位菩薩告訴我,有個男孩子見到另一個女孩子時,一見面就對她說:「我跟妳有緣。」女孩子被他嚇了一跳,他要緣人,人家卻不緣他。從此以後,這個男孩子就神魂顛倒,日思夜想,老是想著這個女孩子跟他有緣,後來女孩子一害怕就去報警,要求警方保護,最後這個男孩就被帶到警察局去了。這個男孩子就是在「對緣而照」,曉得有這個對象,不斷地追,那是煩惱;如果「不對緣而照」,知道有這麼一個女孩,可是不一定跟自己有什麼關係,那就不會惹出這麼多問題了。
當我們打坐的時候,一定會有一些狀況出現,沒有狀況反而是很奇怪的。坐著的時候,眼睛會看到地板上的圖案,耳朵會聽到飛機的聲音,身體會流汗,也會有一些痛和癢,或者心中想著隔壁的人坐下去、站起來的樣子有點怪怪的……,凡此種種都是緣,在環境裡一定有緣的存在。
除此之外,自己內心的念頭也是一種緣,譬如:「剛才想到一件想了很久都想不到的事,真可惜,沒有用筆將它記下來,再想想看那究竟是什麼?」這一下子,就變成老是在妄想裡,剛才就是在妄想,現在又再追蹤那個妄想,妄想加妄想,在妄想中打滾,這就是「對緣」。
不對緣,就是不論是心裡想的、身體上感覺到的、環境裡面所有的一切,跟我沒有關係,不把它當成是我的對象,不去注意它,我只曉得我用我的方法,這就是「不對緣而照」。
曾經有位菩薩在打坐時,不斷注意著前面女孩子的背,坐了一天之後這位菩薩要求換位子。我問她這個位子有什麼不好?她說:「前面那個女孩子的背歪歪的,我老是想去糾正她。師父說過打坐的姿勢要正確,這個女孩子坐得歪歪的,但是我又不能講話,我坐在她背後,看到她那個樣子,我很難過,好像我的樣子就和她一樣。」這就是「對緣而照」了。
禪修期間,不僅其他人跟自己沒有關係,連自己的前念與後念、自己的身體狀況,都跟自己沒有關係,這樣子才會坐得安定,這叫作「不對緣而照」。否則緣太多了,老是在攀緣,攀過去緣,攀未來緣,攀當前的緣,這叫作多管閒事,這不是閒道人而是忙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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