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54-云何為『眾生修無瞋得十勝利』
標題:云何為『眾生修無瞋得十勝利』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修無瞋得十勝利』?依《妙法聖念處經》開示:若有眾生恒修無瞋,獲得十勝利。何等為十?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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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美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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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離慢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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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伏瞋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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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塗捨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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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敵不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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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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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屬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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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根無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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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相具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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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解脫。
由此觀之,如是『十者』,即所謂眾生修無瞋得十勝利,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無瞋』者,三善根之一。遭違緣而心無瞋恨也。如同《唯識論》曰:「云何無瞋?於苦苦具無恚為性,對治瞋恚作善為業。」又謂於五欲違情等境,心常忍辱,不起忿怒也。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20年1月20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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