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30-云何為『如來十八事因一切種智及諸不共法得成』
標題:云何為『如來十八事因一切種智及諸不共法得成』
眾所周知:『如來』者,其義有三。謂法身、報身、應身也。如同《金剛經》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此法身如來也。《轉法輪論》云:「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此報身如來也。《成實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此應身如來也。至於云何為『如來十八事因一切種智及諸不共法得成』?依《佛說無上依經》開示:如來事有十八。何等十八?所謂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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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無比最妙最上無有及者,令諸眾生起奇特心恭敬供養,此第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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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而得成就,如來如理通達因果。若沙門婆羅門,說無因果說不平等因果之法,我即制伏令墮負處,此第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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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是處非處智力得成,如來知見自業自受,無有自作他受果者。若沙門婆羅門,邪說邪教度業度受,便能制伏令墮負處,此第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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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業類智力得成,如來教化顯三種輪(1)神通輪。(2)記心輪。(3)示教輪。訓導弟子以成聖眾。若沙門婆羅門,有勝負心說違逆法對治正典,便能制伏令墮負處,此第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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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禪定智力得成,如來了達上中下根如理為說,令其下種成熟解脫,此第五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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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根種智力得成,如來知見三品眾生,邪正欲樂如實見已,拔斷惡欲增長善欲,此第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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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欲樂智力得成,如來觀知眾生三種(1)麤。(2)中。(3)妙。令此三人如理得入種種法門,此第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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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性界智力得成,如來明見出離道法得解脫果,障閡道法得生死果,令滅障閡道修出離道,此第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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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至一切處智力得成,如來明了見宿命事說過去事,為令眾生起厭畏心。若執常見沙門婆羅門,便能制伏令墮負處,此第九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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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宿生智力得成,如來明見一切眾生死此生彼如理受記。若執斷見沙門婆羅門,便能制伏令墮負處。此第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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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死智力得成,如來自知解脫通達無閡。若增上慢沙門婆羅門,未得羅漢謂言已得,即能制伏令墮負處,此第十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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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漏盡智力得成,如來為利益事最上善巧,若有人問如來十力,如實答難除決彼疑,能立自正說,能破他邪說,此第十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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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四無畏得成,如來正教,有能修者,有不修者,亦修不修者。如來於此三人無染濁心,此第十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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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三念處得成,如來佛眼晝夜恒觀一切眾生,在勝負處救護濟拔,此第十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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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大悲得成,如來如說而行能行能說,此第十五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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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三不護法得成,如來於諸眾生為利益事,悉皆圓滿無有損減,此第十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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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念無忘失得成,如來四威儀中,隨從於理無有失誤,此第十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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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滅除習氣得成,如來觀三種法(1)行法得利。(2)行法減損。(3)行法亦利亦損,離餘二法,如來宣說得利益行。
由此觀之,如是『十八者』,即所謂如來十八事因一切種智及諸不共法得成,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一切種智』者,謂能以一種智(一切道者,一切諸佛之道法也),知一切道,知一切種(一切種者,一切眾生之因種也),是名一切種智,即佛之智也。又『諸不共法』者,如來之功德與他不同,故名不共法。通論之則一切之功德悉名不共。故《地持論》中說百四十之不共法。今依一門說十八之不共法,而大小乘之法各異。
總而言之,『如來』者,梵語曰多陀阿伽陀Tatha%gata,譯言如來,佛十號之一。又佛之本覺、始覺、究竟覺,與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以及法身佛、報身佛、化身佛等種種道理,本來都是相互聯繫,互為因果的。換言之,因為有了本覺,才說始覺,然後就有究竟覺;因為有了自覺,才有覺他,最後達到覺行圓滿;因為有了法身佛,才有報身佛,所以就有化身佛。此即是《大乘妙法蓮華經》所云之『由本垂跡,開跡顯本,廢跡立本,為實施權,開權顯實,廢權立實』之道理。恰如蓮華一樣,為蓮故華,華開蓮現,華落蓮成是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8年10月1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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