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7 22:13:32果前

5254-云何為『菩薩當遠離之魔事』

標題:云何為『菩薩當遠離之魔事』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云何為『菩薩當遠離之魔事』?依《佛說弘道廣顯三昧經》開示:有如是等魔事,而菩薩當深覺之,亦當遠離。所謂

  1. 魔事有二事。(1)於其師友無恪敬心。(2)而自處大貢高蔑人。

  2. 復有二事。(1)捨菩薩六度無極藏。(2)心返喜樂親行聲聞及緣覺法。

  3. 復有二事。(1)無其智慧而欲行權。(2)與諸墮著望見眾生樂相狎習。

  4. 復有二事。(1)寡聞少智自以慧達。(2)雖有通博於中自大。

  5. 又復二事。(1)於德甚少妄生尊貴。(2)若修德行而樂小乘。

  6. 復有二事。(1)正法不護。(2)不度眾生。

  7. 復有二事。(1)志不樂習於諸菩薩,及眾通達明智者俱,專行誹謗清高菩薩。(2)主為法師數興蔽礙,又障師訓而多諛諂。

  8. 復有二事。(1)捨諸德本。(2)心存不德。

  9. 復有二事。(1)雖在閑居懷想三毒志常憒鬧。(2)若遊國邑有貪利心。

  10. 復有二事。(1)為非其人說深要法。(2)應當為說而反不說。

  11. 復有二事。(1)不覺魔事。(2)遠離普智意數錯亂。

         由此觀之,如是『二十二者』,即所謂菩薩當遠離之魔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魔事』者,惡魔之所作。為佛道障礙之事柄。如同《法華經授記品》曰:「無有魔事,雖有魔及魔民,皆護佛法。」《楞嚴經》曰:「入三摩提,永無魔事。」《止觀》曰:「轉魔事為佛事,即巧慧。」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7517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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