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4 20:08:20果前

4812-云何為『如來以二十事觀察法儀而行分衛』

標題:云何為『如來以二十事觀察法儀而行分衛』

    眾所周知:『如來』者,其義有三。謂法身、報身、應身也。如同《金剛經》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此法身如來也。《轉法輪論》云:「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此報身如來也。《成實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此應身如來也。至於云何為『如來以二十事觀察法儀而行分衛』?依《順權方便經》開示如來至真以二十事觀察法儀而行分衛。何謂二十即所謂

  1. 現己身色形像微妙端正。

  2. 順從如來分衛學法。

  3. 若有眾生欲習嚴佛三十二相。

  4. 觀如來身具足莊飾。

  5. 如法備悉身相種好。

  6. 令發無上正真道意。

  7. 念於如來而行分衛如法效之。

  8. 若如來入郡國縣邑郡國縣邑普得安隱。

  9. 盲者得目悉睹諸色。

  10. 聾者得聽別若干音。

  11. 心亂迷惑者伏定其意。

  12. 若裸形者得自然衣。

  13. 飢得食糧。

  14. 渴得水漿。

  15. 病者得愈。

  16. 無怒無癡。

  17. 無貪無嫉。

  18. 不恨不恚亦無自大。

  19. 心不懷惱普愍眾生。

  20. 念無央數眾生之類如身父母。

    由此觀之,如十事』,即所謂如來以二十事觀察法儀而行分衛(乞食之義),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法儀』者,佛法儀式也。法者教法,能詮之教文也,儀者謂所顯現於外之儀態舉止也。又法即可軌可則之義。謂如來所說之經,十界同遵,無不軌則故也。又儀者謂佛法顯現於外各別不同的儀表也。如同《維摩經問疾品》曰:「一切菩薩法式悉知。」是故若使如來入郡國縣邑坵聚行分衛(為乞食之義)諸眾生有所見聞發無上正真道心。

總而言之,『如來』者,梵語曰多陀阿伽陀Tatha%gata,譯言如來,佛十號之一。又佛之本覺、始覺、究竟覺,與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以及法身佛、報身佛、化身佛等種種道理,本來都是相互聯繫,互為因果的。換言之,因為有了本覺,才說始覺,然後就有究竟覺;因為有了自覺,才有覺他,最後達到覺行圓滿;因為有了法身佛,才有報身佛,所以就有化身佛。此即是《大乘妙法蓮華經》所云之『由本垂跡,開跡顯本,廢跡立本,為實施權,開權顯實,廢權立實』之道理。恰如蓮華一樣,為蓮故華,華開蓮現,華落蓮成是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6214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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